以訂立環評制度推進環保政策研究

陳觀生

最近,中國社科院的報告稱,澳門的生態城市競爭力在全國287個城市中排名第一。這顯示本澳對環保生態工作十分重視,市民的環保意識很高。但一直以來,本澳的環保法制及行政機制滯後,連環保局都是在2009年才正式成立。環保局局長張紹基今年2月稱,預計用2年至4年時間研究訂定各項環保標準和訂立環評制度,最終目標會立法。筆者認為,當局應以訂定各項環保標準和訂立環評制度,同時推動環保政策研究,以立法形式來落實《澳門環境保護規劃(2010-2020)》,才能真正推動環保政策的落實。

本澳市民環保意識高

中國社科院最近的城市競爭力報告指,澳門的生態城市競爭力在全國287個城市中排名第一,同時在2013中國宜居城市競爭力排行榜上榮登第二名,在經濟城市競爭力排名中,也擠身前10強。

統計暨普查局最新公佈資料顯示, 本澳2012年平均氣溫為22.3攝氏度,按年上升0.4度。總降雨量共1,556毫米,按年增加14.1%;全年共錄得73日的雨水酸鹼值低於5.6(即酸雨)。全年有335日紫外線強度處於低至中等水準,按年減少2日。

空氣質量方面,北區監測站錄得2012年空氣質量屬「良好」的有251日,按年大幅減少43日。此外,可吸入懸浮粒子(直徑<10微米)的觀測值有2日高於標準值,由2012年7月開始公佈的微細懸浮粒子(直徑<2.5微米)觀測值共有32日高於標準值。

同年總耗水量達8,458萬立方米,按年上升9.0%;供水網及食水處理廠的水質均符合標準。 2012年生活垃圾(18.3萬公噸)及工商業垃圾(10.7萬公噸)按年分別增加10.3%及9.7%。全年焚化垃圾共36.6萬公噸,按年增加11.1%;廢料堆填區的建築廢料大幅增加49.6%,達242.0萬立方米。另外,污水處理廠每日平均處理20.3萬立方米污水,按年增加9.4%。

中國社科院指,憑藉舒適的環境,悠閒的生活,相對清晰的空氣,還有不到2%的失業率,自然災害更是極少發生,2013中國宜居城市競爭力排行榜,澳門緊隨香港之後,榮登榜眼之位.全國和諧城市、宜商城市,可持續城市競爭力排行等等,澳門全都榜上有名,經濟城市競爭力排名中,澳門也躋身10強之內。

有學者指出,澳門的生態保護排名第一主要得益于市民較高的環保意識。環保局公佈“2012澳門公眾環境意識調查”。其中,以5分為滿分,澳門居民去年的環保意識指數得分為3.67分,較2011年微升0.01分,顯示居民的環保意識保持超過中等水準。調查又顯示,以10分為滿分,2012年環保行為指數為4.75分,較前一年上升0.53分,屬中等偏下水準,居民採用較多的環保行為是關閉電源,較少是將家居垃圾分類丟棄。調查中,環保責任感指數的得分最高,為7.65分,顯示居民認同政府企業及居民自身都對環保負有責任。調查採用電話隨機抽樣方式,成功訪問了1,608人。

市民的環保意識較高,亦反映到民意機構立法會中。早前,立法會全體會議以20票贊成、2票棄權,0票反對下通過動議辯論保護路環,辯論將安排於稍後舉行。

動議是由議員陳偉智和吳國昌提出,建議將路環正式規劃為綠化生態保護區。吳國昌會後形容辯論動議獲通過感到興奮,但結果非出乎意料,他認為,立法會在重大事務的確願意挺身而出。這是回歸後通過的為數不多由“反對派”提出的立法會動議,並且得到高比數及零票反對,可見生態環保在本澳社會確實得到極大共識。

此外,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資訊傳播管道的擴大,公眾對環保的關注度在不斷的上升,大量的環保事件被曝光與聲討的同時,本澳多個環保團體經常舉行環保社會運動,對各種違反環保生態的行為,無論其背景如何均加以社會壓力,一方面確實令一些破壞本澳環境生態的行為得到制止,另一方面也間接令全澳市民得到了環保知識及意識的普及機會。也推動著環保領域政策、監管、市場等的健康發展。從上半年對環保領域事件的關注熱點來看,山體破壞、垃圾焚燒、空氣污染、廚餘回收等為主要方向。如有平面設計師發起簽名行動,希望保護路環疊石塘山體。有簽名的家長稱,簽名是希望是為下一代保留美好的生存環境;有小學生希望每年學校旅行,都可以見到充滿花草樹木的路環,呼吸新鮮空氣;有在本澳工作的內地人士認為,經濟適度多元化發展的澳門,需要多留點空間給自然生態;有居民希望共同維護大自然,不要因發展不惜破壞天然資源。

特區政府高層也對生態保護十分重視,議員崔世平以北京的嚴重霧霾天氣為例子,關注政府如何透過區域合作改善空氣質量。行政長官崔世安稱,粵澳在環境保方面有項目,尤其有確保空氣質量的網絡,實施區域聯防聯控,特區政府會從立法、教育、支出、區域合作方面大力推動環保,環境保護對於一個城市來說是重要指標,關係到居民健康,明年的施政會好重視加強在環保的工作,特別處理污染問題。

本澳環境法制建設滯後

但是,本澳在環保行政體制建設及法制上,被認為較為滯後。執行環境行政管理的職責,必須建立環境管理的專門機構。從發展來看,各國的環境行政管理機構大都隨著環境行政管理的發展經歷了從薄弱到強化、從分散到集中、從單純治理到綜合管理的發展過程。澳門特區政府要充分行使其環境行政管理職能,也必須設有一套科學、合理的環境行政管理體制。一方面,要提高澳門公眾的監督意識,強調執法監督;另一方面,要強化各級行政官員的環境法制觀念,要轉變政府的職能,切實做到依法行政,努力造就一個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法治局面。

回顧本澳的環境法制建設,自20世紀60年代以來,環境行政管理體制經歷了多次調整。 一、1964年起,澳門政府將“環境”作為特殊領域,成立了相關的機構,按當時的第7482號訓令,于同年2月29日,成立了“保護自然與海外委員會”,其宗旨是指導並協調對土地、植物、動物及自然景觀的保護。該訓令後來被載入第40040號國令,準備在海外省成立有關的委員會,以保護土地、植物及動物。 長期以來,公共空間的管理由澳門政府行政廳負責。行政廳頒佈一系列市政衛生條例,對環境進行監管,對違例者加以制約和處罰。1969年10月,澳門政府為配合環境保護特頒佈訓令,對狩獵作了規定,目前澳門全地區禁止狩獵活動。

二、 1972年6月5日在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舉行的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宣佈人類有權在得到尊嚴和舒適的環境下,享受自由、平等和滿意的生活條件。又承認人類有責任為這一代和世世代代去保護和改善環境。1979年5月,第82/79/M號訓令應運而生,澳門成立了“保護自然與維護環境地區委員會”,以取代保護自然與海外委員會,旨在加強環境保護工作。三、1989年9月11日第59/89/M號法令對保護自然與維護環境地區委員會進行重組並更名為“環境委員會”,這是一個顧問性質的機構。環境委員會在澳門政府架構內的關係是:行政長官——運輸公務司——環境委員會。它是公法人,具有行政及財產自治權,負責向澳門政府遞交保護及維護本地區環境政策性綱領的建議。 1998年6月1日頒佈之第2/98/M號法律,有關環境委員會架構之重整,訂定了環境委員會是具備法律人格之公務法人,具有行政及財政自治權之性質。

但是,在原來的行政體系下,本澳的環境行政管理部門多、行政效率低、行政成本亦高,資源調配不靈活,部門之間缺乏溝通協調、各自為政,往往提出的規劃缺乏全域觀念,降低整體規劃性。各部門按各自的利益行使行政權,缺乏協調機制,許多部門的行政權都成為環保的隱患。社會呼籲設立具有環保執行力的環境保護局,統籌分散在各部門的相關職能,更好發揮環保立法和執行的職責,加強統籌和推動環保工作,提升政府推行環保政策的能力。

2009年6月29日澳門環境保護局終於在廣大市民的期待中正式成立了。新成立的澳門環境保護局在行政職能上加強在環境立法、執法和污染控制,更好地開展有關環境規劃和評估的工作。根據法律規定,環保局是負責澳門的研究、規劃、執行、統籌及推動環境政策的公共部門。環保局由一名局長領導及兩名副局長輔助,下設三廳、八處、一中心,包括環境污染控制廳、環境規劃評估廳、環境宣傳教育合作廳、環保基建管理中心、行政財政處及組織資訊處等附屬單位[5]。環保局的編制人數共一百○七人,除了原環委會人員外,民署和建設發展辦公室相關部門的人員約四十人,亦轉入環保局工作。

首任局長張紹基表示,澳門環保局的首要任務是開展有關環保的宣傳教育工作,以求進一步加強社會各界環保和守法意識,並將按先後緩急開展科技應用及區域合作等專案;加快環境評估及環境規劃工作,為澳門環保立法工作做好準備。張紹基還指出,關於環保的立法工作,澳門目前的環境狀況有需要開展立法工作,讓環保工作推行得更配合社會發展和民間實際需要,為使環保標準、法例等得到社會的認同,立法及執法工作在宣教及評估等工作進一步推行後,將以綜合結果和情況為立法基礎,否則有關工作可能會變得徒勞無功。

筆者認為,堅持依法治理之道,加強環境法制建設,完善監督管理體制,建立長期有效機制,是解決澳門生態環境問題的必由之路。雖然環保局的成立,標誌著澳門環境法制建設開創了新的歷史篇章,但作為一個新機構,各種環境法制建設仍任重道遠。

其中,本澳環保工作目前最緊急的工作是盡快完善環境法制體系,首先是訂定各項環保標準和訂立環評制度是刻不容緩,否則難以回應社會對環保生態的迫切訴求,其次要盡快制定推動澳門環保產業發展政策,包括補充完善現行的環保法律法規,實施相關環境經濟政策,鼓勵企業參與環境經濟政策制定和實施過程,吸引社會投入,加強國際合作;堅持可持續發展戰略。以及發展環境教育,培養公民環境意識;建立完善環保產業體系。增強環境技術科研,通過民、官、商的合作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