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宜樺出任「行政院長」之後,為了促進朝野互動,曾多次表示希望能拜會在野各政黨領袖;但在野各黨領袖尤其是民進黨主席蘇貞昌,卻冷眼以待,避免給這個民意已經十分低迷的政府「雪中送碳」,讓其得分。意想不到,一個《會計法》修法烏龍,使得民進黨下不了臺,蘇貞昌在「躲藏」了幾天之後,迫得只好在昨日中午率領政策會執行長吳釗燮、秘書長林錫耀等高級黨工,前往「行政院」拜會江宜樺,「懇求」江宜樺提出「覆議案」,卻被江宜樺以這個法案是由「立委」提案,與「政府」無關,而且「覆議案」主要是針對與「憲政」有關的法律或重大政策,而《會計法》修法是因內容謄打疏漏,導致條文解釋出現疑慮,應可透過行政解釋化解各界疑慮,由主管機關做出解釋,讓法律規定的內涵得以明確即可為由,舉輕若重地頂了回去。在一定意義上,這也是江宜樺「有樣學樣」,避免給惹了大禍,被基層黨員罵得翻天的民進黨中央,造成「雪中送碳」的效果。這真是「六月債,還得快」。
《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修正案,本來就是朝野黨團協商,難得地取得一致共識的結果;其實是藍綠雙方各自盤算,國民黨黨團為的是要拯救曾在「總統」選舉中力挺馬英九,平時在「立法院」議事中也與國民黨結盟共同戰門的顏清標出獄,而民進黨團則是要避免柯文哲等親綠教授學者入獄。為了避免受到輿論幹擾,在「立法院」第二會期最後一天,由朝野各黨團匆匆協商審議通過,並提交「立法院」院會挑燈夜戰,在距離會期結束尚有十分鐘時匆忙通過。
由於各方都心中有「鬼」,也由於時出匆忙,朝野各方都沒有注意到,在黨團協商文本上的文字,「各大專院校教職員」一詞,漏打了「教」字。而依《大學法》規定,教授不是職員,因此,包括柯文哲在內的教授們並不在「除罪化」的範圍之內。結果,按「法務部」開會認定,喝花酒報公賬被依《貪汙罪》判刑定讞入獄的前「立委」顏清標,適用這一「除罪化」條文,將在馬英九依法在十天內公佈新《會計法》的第三天(即十三日)零時獲釋,而柯文哲等幾百名教授,卻有可能會因研究費而入獄。而在台灣地區,大學教師是執行政府機關委託研究案的主力,但卻不能享受到這個法案「除罪化」的特權優惠,反而是不執行委託案的職員可以除罪,真是烏龍至極。
這就引發了軒然大波。台聯黨主席黃昆輝怯於輿論壓力,下令解除有份參與黨團協商的林世嘉的黨團總召職務。而民進黨基層也強烈要解除柯建銘的黨團總召職務,尤其是「英系」和「謝系」的「立委」,都似乎是希望能籍此機會,將柯建銘這個「百年總召」拉下馬,不但要他辭去黨團總召,連「不分區立委」也一併辭去,一擼到底。
確實,就實質結果來說,這是國民黨的一宗「便宜大買賣」。因政治交易對手的一時疏忽,而讓自己白揀到一個大便宜,對手卻一無所得,打破政治交易的平衡。因此,「總統府」連忙說明,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將在本月十日正式公佈新《會計法》亦即正式生效,而顏清標最快可在十三日辦理出獄手續,頗有「不要白不要」的快感。盡管「內政部」解釋,他的公權未被恢復,亦即不可參加公職選舉,但只要人被放出來就一切都好辦,就可以在政壇上叱吒風雲。畢竟,在追求年輕化及新面孔的台灣政壇,他也有「薪火相傳」的需要,可在幕後指揮及協助其兒子顏恆寬。
但柯文哲就慘了。不過,卻也是塞翁失馬,他將會因此而知名度大增,也收穫不少同情度,為他作了免費政治廣告,對他參選臺北市長有利。只要能覆議或複議成功,在《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條文中補回一個「教」字,他就將能脫罪,這只不過是等多一段時間的事而已。而幾百名教授,包括正在擔任馬政府「閣員」的教授,都忐忑不安,擔心隨時會「東窗」事發,連累自己入獄,因而希望能盡快複議或覆議。
蘇貞昌要求「行政院」提「覆議案」,江宜樺予以拒絕,除了是他所指的這個法案是由「立委」提案,與「政府」無關,解鈴還需系鈴人的正當理由之外,還有一個不宜說出口的憲政理由,那就是避免節外生枝,被在野黨利用來操弄成「倒閣案」。實際上,按照「憲法」規定,「覆議」與「倒閣」是緊連在一起的,倘「覆議」失敗,「立法院」維持原案時,「行政院長」應即「接受或辭職」。雖然國民黨在「立法院」佔過半議席,但「不怕一萬,只怕萬一」,還是避免出現閃失為佳。
那就只能是由「立委」提出「複議案」了。「立委複議」是指「立委」對於法律案、預算案部分或全案的決議有異議時,得於原案表決後,下次「院會」散會前,提出「複議」動議,以表決決定通不通過。「複議」動議經表決後,不得再為之。這是「立委」的「自我救濟」手段。據說,民進黨「立委」正在進行連署,爭取翻案。為了趕在「總統」公佈新《會計法》的十天之內完成「複議」,還希望能提前在十日舉行「臨時會」。這又是一個笑話,當初民進黨「立委」為了阻擾《海協會在台設立辦事機構條例》的審議,是極力反對召開「臨時會」的。現在卻為了自己的立法疏失,要求召開「臨時會」,而且還要比國民黨所規劃的日期提前幾天,端的是自打嘴巴。
然而,「知衰」的民進黨「立委」仍不忘「跌倒落地還要抓把沙」,竟然要籍著連署「複議案」之機夾帶私貨,將「國務機要費」一併納入討論,為陳水扁「脫罪」,以求化解綠營內部的不滿聲浪。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在中常會上就提及,民代報帳「除罪化」後,陳水扁「國務機要費」「除罪化」的部份,以後就有正當性可跟國民黨進行攻防;接下來就沒有理由判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案」有罪,屆時民進黨即可脫掉「貪腐」的罵名。這不要說是必會引發社會嘩然,就是在民進黨內,也有人不以為然。實際上,當謝長廷在聽到柯建銘此議後,就大表驚訝,直呼「我今天第一次聽到,《會計法》跟阿扁有關!」
因此,國民黨也必須注意民進黨提出「複議案」的「醉翁之意」,並設法予以反制。其實,除了是「立委」提出「複議案」之外,還有一個補救方法,那就是循司法解釋或行政解釋方向解決。實際上,江宜樺在會見蘇貞昌時就指出,《會計法》的主管機關「行政院主計總處」已就條文提供法律見解,認為修正條文雖未明列「教授」,但從「立委」原提案的意旨及說明可以看出,實際所指包含「教授」在內。但法官在判案時,是否認同這一主張,並沒有十足的把握。因此,由司法機關就該法案的立法原意作為法律見解,應是最恰當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