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警務聯絡機制運作 希望警民民合作打擊犯罪

【本報訊】社會的迅速發展,社區治安環產生新的挑戰,新時代下警務必須把握社區治安動態,汲取民意,使預防和打擊犯罪的工作切合市民的需要。

警局稱,過去數年,局方銳意發展社區警務,在與各界在互動中獲悉不少區內治安的情報,有助警方打擊犯罪。

社區警務聯絡機制

警方稱,為了進一步發展社區警務,局方運用逐步成形的社區網絡,在社會團體和市民的支持下,警局今年四月下旬建立的「社區警務聯絡機制」已開始運作。

此機制令警方與社區直接通報、聯繫,雙向溝通,有利群策群力,動員民力加強防控犯罪,有助警方取得訊息,維護公共秩序及安全。警方前線巡邏工作將革新,以實際成績贏取社區的長期支持和信任。

恆常接觸 主動收發資訊

「社區警務聯絡機制」合作伙伴目前有街坊會聯合總會、物業管理業商會以及民眾建澳聯盟數個組織及機構,附屬單位遍佈澳門及仔,合共超過三十個單位,當中包括街總轄下的各分區辦事處、大廈工作委員會等。

「社區警務聯絡機制」著重定期會晤、主動接觸,以市民需要為導向。澳門及海島警務廳各警務警司委任二名(正選及後備)警官擔任社區警務主任,社團單位亦委派二名代表(正選及後備)作為社區警務主任。

今年第二季開始,每季度至少一次與各單位代表集體或單獨會晤,進行改善治安的各項工作:包括–就該季度及近期的犯罪案件作通報;講解某類型犯罪的作案手法及防範建議;亦因應治安形勢和特殊事件,盡快接觸團體代表;講解警局近期推出的警務措施,爭取配合支持;收集治安意見以至具體個案,並立即跟進處理;收集管理範圍內有助警務工作的綜合資料和數據…等。

警方把收集到的信息及時整理分析,以便快速處理問題,或訂定長期打擊策略。另一方面,為配合局方公關宣傳策略,以及針對性的警務行動如冬防、長節假日、大型活動等,亦會透過機制內的社區警務主任的協助廣泛傳遞防罪滅罪訊息,以期提升意識,及早做好社區防範。

近日各警務單位開展機制,紛紛與對口單位代表會晤。治安警察局期待藉著社區警務聯絡機制逐步引進新的警務模式,讓市民高度參與,警民攜手邁向更緊密、務實的合作關係,締造和諧、穩定的治安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