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澳訴訟追討服務調整費 交通局指服務未達要求

【本報訊】維澳蓮運已啟動司法程序,向特區政府追討服務調整費,它形容公司在沉重、極度失望和遺憾下作出這項決定。

維澳蓮運昨日發出的聲明稱,交通事務局去年6月21日通知維澳蓮運,行政長官已批准按照巴士營運合同調升維澳蓮運服務費23.3%。維澳蓮運發出由2012年6月12日至2013年4月30日調整服務費3,600多萬元的發票,但交通事務局至今仍未支付。

維澳蓮運稱,根據合同,服務費調整是彌補通脹令經營成本的上升。維澳蓮運服務費調整主要源於維澳蓮運人員工資的調升。服務費調整應於出具發票時向維澳蓮運支付。交通事務局多次在不同場合承認,特別在2月7日的新聞發佈會上說 (由所有本地媒體刊登及發佈),“在一個已經被審批及通知了當事人的情況下,仍然作一個收回(追溯期)的建議…我們可能面對訴訟的風險很大,如果真的要面對這個訴訟,其實我們敗訴的風險同樣很大…”

維澳蓮運說,公司雖然正面對財政壓力,但一直衷誠與特區政府合作及遵守合同,耐心等待發票兌現。在過去一年,公司多次與特區政府通函、會面及磋商解決問題,但至今未有其他解決方案,公司無奈動司法程序,追討相關款項。

維澳蓮運說,公司一直與特區政府合作,盡最大努力配合交通事務局的要求(即使超出合同要求),解決與服務合同有關的分歧和爭議。

維澳蓮運說,公司堅持提供公共客運服務,期望法庭將承認維澳蓮運對服務費調整及其他索賠金額的一切權利。

交通事務局說,政府尊重維澳蓮運公共運輸股份有限公司啟動司法程序的決定。在巴士服務費的調整問題上,政府注意到市民對提升巴士服務、調整服務費與服務素質掛的意見,相信巴士公司明白市民的期望。去年凍結服務費調整的行政程序後,交通事務局一直密切監察和跟進三間巴士公司執行改善計劃的情況及日常的營運服務。期間,維澳蓮運雖然逐步落實改善計劃,提升服務,但計劃的執行進度及服務仍與市民的期望有大差距,在綜合各方意見後,暫未調整維澳蓮運的服務費。

交通事務局重申,巴士服務是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政府會密切監管巴士公司按照合同要求,切實履行服務,為市民提供安全、穩定、舒適、便捷的巴士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