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小組將再討論無償批地能否改用途

【本報訊】《土地法》法案文本提出,將來的無償批地不能轉為有償批地,同時為現存的無償批地轉為有償批地的申請設過渡期。至於轉為有償批地後能否同時更改用途,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認為需要討論。

運輸工務司長劉仕堯列席常委會會議,解釋《土地法》法案新文本,設委會主席關翠杏稱,委員會同意已經批給的無償土地若沒有第三者買家,承批人可申請將之轉為為有償批地。但委員會對於有關土地能否更改用途意見分歧。有委員說,經營多年的老人院若不加建,不利院舍發展。有委員認為,無償批地只基於非牟利社團的申請批出,更改用途土地將不再用於慈善。關翠杏稱政府對有關問題持開放態度,交由委員會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