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世遺保護仍美中不足

陳觀生

本月是澳門歷史城區成功申報世遺8週年,今年對於本澳世遺保護來說,具有歷史性意義,一是,年初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專家團隊已認可特區政府呈交的澳門世遺報告;二是與世遺保護密切相關的幾個重要法律《文化遺產保護法》、修訂《城市規劃法》、《土地法》預計今年內獲立法會通過;三是過去8年民間及官方均注重保護世遺;等等,令本澳世遺保護更趨法制化、制度化,不過,當中仍有一些不足之處,如在保護與旅遊開發之間如何平衡等,需要社會持續討論。

澳門世遺保護經驗可貴

2005年7月15日南非當地時間上午10:10,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第29屆世界遺產委員會會議一致同意,將“澳門歷史城區”作為世界文化遺產列入《世界遺產名錄》。

將25個歷史建築和8個廣場前地打包申遺不僅獨具一格,而且能最大程度地彰顯了澳門的文化特色。“澳門歷史城區”以澳門舊城為中心,通過相鄰的廣場和街道,串聯起20多個歷史建築,包括媽閣廟、港務局大樓、鄭家大屋、崗頂劇院、民政總署大樓、盧家大屋、玫瑰堂、大三巴牌坊和大炮臺等,以及包括同分散建築緊密相連的媽閣廟前地、亞婆井前地、崗頂前地、議事亭前地、板樟堂前地、耶穌會紀念廣場、白鴿巢前地數個廣場空間。這一歷史城區是中國境內現存最古老、規模最大、保存最完整、最集中的中西特色建築共存的歷史城區。所涉及的範圍幾乎包括了半個澳門。

本澳世遺保護最大的力量是本澳市民。世遺申辦成功後,一股世遺熱迅速襲卷了整個澳門。歷史教育學會會長林發欽稱,過去8年居民對世遺的熱潮十分高漲,甚至超出政府及學術界預期,是好的現象。歷史學會理事長陳樹榮同樣認為過去8年民間及官方均注重保護世遺,他建議當局多發掘世遺景點的內涵故事,除可吸引旅客,亦相信居民旅客認識到世遺的價值後,會懂得愛惜保護。建築師馬若龍認為本澳的文物保護工作理想,馬若龍建議政府部門加強合作,互相協調解決涉及文物的問題。

有內地學者總結,本澳世遺保護經驗,總結為“澳門七條”。1.全面進行功能置換。將標誌性的廣場變為步行區,修整機動車交通路線,塑造適宜停留和觀光的場所。2.整合場景元素,使得人造景觀和文化空間自然整合。3.大力培育節慶活動。4.不搞大規模拆遷和面子工程,嚴格管理控制改造成本。5.重視商業活力的孕育和維護。培育多層次的消費結構,並未拒絕低端產品和低層次消費。6.優先重視改造和居民的和諧。在舊城區改造中,政府積極推動公共機構、私人企業和居民共同合作及參與,設立了具有廣泛代表性的“舊區重整諮詢委員會”。7.旅遊發展不滿足于遊客人次的增加,而轉為遊客消費水準的提升,關注遊客消費的統計。將文化旅遊發展,真正服務於區域經濟轉型。

該學者認為,“澳門七條”的本質是“適度保護”,並確保了申遺成功,這深刻揭示了一個看似淺顯的事實,世界遺產的考核評審,從未要求“過度保護”,即以犧牲遺產地的社區和居民利益,來換取遺產保護的“視覺效果”。在國際上,世界遺產地罕有大規模拆遷和動遷。不拆遷而成功申遺,不拆遷而優化保護,是“澳門七條”的發展精髓。學者舉例指,澳門市政廳廣場,是古城區改造的個案,其改造後成為步行廣場,新建眾多歐洲古典主義風格的噴泉、商鋪、座椅等等,鋪裝歐洲波浪形鵝卵石地面,集藝術審美、文化傳統和生活休閒為一體,成為澳門的一張城市名片。為了更好地管理和保護世界遺產,澳門政府還對一些歷史建築採取了收購產權的方式,並且規定受保護的建築,要是業主賣出的話,政府有優先購買權。2001年,特區政府通過換地的方式,拿到鄭家大屋產權進行保護。鄭家大屋是鄭觀應的祖屋,同樣成為了世界遺產的一部分。

澳門成功申遺8年來,顯著變化是澳門人的文化認同感更高了。以前澳門的鄉土教育裡,很少有澳門本地歷史的教育。“以前小學歷史課本裡沒有澳門歷史的章節,只是個別學校有自己的講義。”但隨著澳門歷史城區被不斷推廣,澳門本土歷史得到再認識,澳門歷史教育也得到重視。“大家對於歷史建築的認同感提高了。如果的文物旁邊建新大樓,他們會反對。他們會關注文物附近的情況。”2006年,位於東望洋山東岸山腳下的一塊工地準備建造一幢高達135米高的建築。公眾得知了這一消息後,組成了“護塔聯線”,反對政府批准在該處興建高樓。直至今日,望洋山東岸山腳下的這塊工地依然空置。事件發生後,引發了澳門各界展廣泛的討論,在遺產周圍設立“緩衝區”以增加遺產的保護層成為業界的共識。

另一方面,世遺保護與經濟發展實現共贏的“和睦相處”局面。申遺成功後,澳門旅遊呈現雙位數的高增長。澳門通過發展文化旅遊,來促進區域經濟的“適度多元”,以優質的世界文化遺產遊作為主打的旅遊產品,發展包括觀光文化旅遊、會展旅遊、度假休閒旅遊和購物旅遊等在內的多元旅遊產業,以此來改變過於依賴博彩業的單一經濟結構。2005年後,在保持博彩業發展的同時,依託於世界遺產品牌,發展多元的旅遊產品,構建起澳門“文化旅遊”的形象,會展業逐漸成為區域經濟的主導新產業。目前,澳門博彩業穩健增長,文化旅遊業暢旺,歷史文化遺產避免成為地產開發的犧牲品,城市化和古城保護協調進行。

世遺保護還需靠法律落實

本澳過往世遺保護取得較好的成效,民間及社團發揮的作用十分關鍵,正如上述提到的東望洋高樓,居民反對很大,剛開始政府並沒有叫停建造,因為政府說這是法律說可以建的。後來,市民投訴到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引起世界遺產委員會和特區政府的高度關注,最終逼使這個高樓停工。事件也反映出,政府當局在面對有破壞世遺的行為時,未有法律進行制約,同時也說明政府有關部門思維過於僵化,做事只會說“依法”。現在還有數棟超高樓嚴重影響了世遺的景觀,就是過去政府部門“依法”之下的產物。

現時大三巴及澳門八景之一的鏡海長虹等景觀,亦正面對城市發展的各個項目破壞,保護工作除需群眾的保護及監督外,最關鍵在於政府必須制訂相應的法律。隨著《文化遺產保護法》制定,以及相關的《城市規劃法》、《土地法》修訂即將在立法會通過,希望可以解決以法律來保護世遺的問題。據瞭解,政府向聯合國世遺中心提交澳門保護及保育世遺報告,世遺專家關注的不單世遺建築物本身,也包括世遺整體景觀及城市規劃有否充分配合。筆者也特別關注這些法律的優先次序,對於《文化遺產保護法》提出,文化部門可以對城市規劃具有決定性意見,希望可以與城規法銜接,真正將世遺保護放在第一位。

當前,面對人口增長、快速城市化、過度旅遊開發、自然環境變化等因素,中國乃至全球世界遺產保護普遍面臨著重大挑戰。隨著申遺的成功、遊客的增多,少數世遺被不科學、不合理地開發利用。世界遺產大會就曾對我國幾處世界遺產提出警告和整改要求。究其原因主要有三點:缺乏遺產保護管理的經驗;過分追逐商業利益,人為景觀設施破壞嚴重;一些保護、修復原則沒有很好地與國際接軌。

有世遺專家指出,要實現世界遺產的有效保護和永續利用,目前各國必須加強遺產地的保護和規劃工作,建立起長效保護的監督機制,並加緊人才培養工作,使管理經驗得以傳承永續。

首先,搞好世界遺產的保護,規劃是前提,要做好規劃、嚴格地執行規劃是經驗之一。這些規劃也必須以法律形式來實施。對世界遺產和所有遺產,有一些原則必須遵循。其一是明確價值。價值是確定遺產性質、功能及其保護利用的依據。價值包括自然科學價值,美術價值和歷史文化價值,遺產涉及面很廣,要組織多學科的專家進行綜合考察和評價得出科學結論。二是保護優先。保護是前提,保護與利用、保護與開發不能並舉。保護的標準是保護遺產的真實性和完整性,為此一定要用科學的規劃,實現功能分區,制訂相應的法規法律並且貫徹實施。保護開發並舉的觀點,實際目的和效果是搞破壞性開發,並舉只是一種藉口,這種做法會破壞遺產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對遺產保護有著明確要求,公約國申遺也有承諾,兌現承諾、承擔保護責任和義務是第一位的。第三條保護原則是科學展示。綜觀古今中外自然文化遺產,主要功能都是屬於精神文化和科教部門範疇之內,而非經濟開發功能。第四條原則是完美傳世。保護公約要求簽約國盡全力做遺產的鑒定、保護、保存、展示並傳承後代的工作,完美傳世是我們的歷史使命和責任。

按照專家的意見,自然文化遺產一旦被破壞就無法復原,更不可再生。因此,本澳世遺保護需要做好:首先, 理順管理體制,加強部門溝通,厘清文化部門和工務部門職責,建立“保護第一”的機制。其次,要抓緊立法,幾個世遺保護相關法律要儘快落實,並爭取完成“文化創意產業基金”等後續法律的立法程式。第三,成立保護遺產專家委員會。世遺涉及許多學科,科技含量很高,只有在廣泛聽取各學科專家意見的基礎上才能對相應遺產作出正確的評價和鑒定,並提出保護利用的建議。第四,堅決整治錯位開發和過度開發。要按照相關的公約、條例和法規對遺產進行檢查和整治,盡可能保護其真實性和完整性。第五,正確處理遺產、旅遊和經濟之間的關係。古今中外的實踐都證明,只有保護好遺產,才能使它的價值得到真實的體現;它所體現出來的價值越高,對外界的吸引力就越大。第六,應該給以適當的財政支持。應該承認,資金的過分窘迫也是促使某些目光短淺的決策人挖空心思用遺產來斂財的原因之一。

此外,還要發揮市民的監督作用,增加市民的認同感及興趣,做好諮詢工作,包括諮詢市民對保留建築物的用途等意見。甚至考慮將市民意見納入法律範疇,改變以往市民需發動社會運動來保護文化遺產的狀況,主動將市民意見以法律形式予以重視,如某些破壞遺產的行為有一定數量市民連署反對,政府部門就必須重新審視。

世遺保護與旅遊發展需平衡

申請世遺成功可帶來巨大效益,包括促進旅遊發展。但是世遺不同于普通的旅遊資源,一旦遭到破壞將無法挽回。按照”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