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山論劍虛晃一招,既不承認如何「處理」?

民進黨「中國事務委員會」第二場「華山會議」昨午登場,議題是「如何處理九二共識」,並邀請了「九二共識」這一概念的發明者、藍軍前「國安會」秘書長蘇起,和馬英九大陸政策重要智囊、亞太和平基金會董事長趙春山參與,是「華山會議」首次不局限於民進黨內精英,而是找來「敵營高手」面對面地「論道」,而綠營參與者也有曾任扁朝「國安會」秘書長的邱義仁,及民進黨主席蘇貞昌的大陸政策重要智囊、政策會執行長吳釗燮,旗鼓相當,因而確是有著「華山論劍」的意涵。

但一場會議下來,卻沒有發生人們所期待的激烈爭鋒,因而這場「華山論劍」就只是虛晃一招,各自說出自己的觀點,沒有進行交鋒,因而就無法像民進黨一九八八年的「中國政策大辯論」那樣,經過激烈辯論之後,在兩種極端對立的觀點之間中間落墨,達成共識。而且,在形式等領域上,也顯得頗為詭異:

其一、這場「華山會議」的議題,是「如何處理九二共識」,顯得有點名不副實。陳明通解釋說,因為這個題目很早就已擬定,但是計劃趕不上變化,沒想到七月二十日馬英九當選連任國民黨主席後,回信給習近平的賀函裡,使用了二零零五年「胡宋會」對「九二共識」的定義,亦即各自口頭表示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沒有「各表」,等於是「九二共識」被「處理」掉了,今天來討論如何處理「九二共識」,實在很諷刺。

然而,問題並不在馬英九是否已經「處理」了「九二共識」,而是在於民進黨從來不承認存在「九二共識」,「不存在」的事物怎樣處理?另一方面,「九二共識」是執政國民黨與大陸進行協商的利器,處於在野地位的民進黨,即使是承認「九二共識」,但在並未掌握「國家名器」的情況下,又如何進行「處理」?恐怕時只能是自我抬舉。或許,使用「應對」一詞,可能較為妥適些。

其二、既然這場關係到民進黨未來大陸政策尤其是能否再次執政的會議這麼重要,為何民進黨內的重要人物,無論是與這場「華山會議」密切相關的「中國事務委員會」召集人蘇貞昌,委員蔡英文、謝長廷,還是正在摩拳擦掌籌謀出戰「二零一六」的蘇貞昌、蔡英文,都不出席?看來,原因只能有三個,一是認為倘是出席,就變成「不對稱戰爭」,自貶身份。因為蘇起過去的職位最高也是「國安會」秘書長,現在則是「無業」,難以與現任或任過黨主席,也曾任過「行政院長」正副院長的蘇貞昌、謝長廷、蔡英文相比;二是擔心難以與理論基礎深厚的蘇起相辯,倘是辯不過,豈非很無面子?三是有意「二零一六」的蘇貞昌、蔡英文在辯論中提出什麼觀點,都將存在著很大的政治風險,難以評估對自己政治前景的利與弊,既不能為了討好中間選民而提出較為趨近「九二共識」的論述,又不能為了遷就黨內基本教義派而死抱民進黨的「神主牌」。因此,倒不如避席較為保險安全。

其三、人們本來以為在這場爭論中,因為「九二共識」已經成為民進黨跨不過的塹坎,在有機會與其原創者蘇起進行面對面爭論時,可能會炮聲隆隆,火花四濺;尤其是民進黨是一個有激辯傳統的政黨,在尚未成立時就已經發生過「批康運動」,更曾在「編聯會」與「公政會」之間爭個不亦樂乎。民進黨成立後,「新潮流系」與「美麗島系」長期爭論,還進行過「中國政策大辯論」。但豈料今次在與「政敵」當面討論藍綠兩黨嚴重對立的「九二共識」時,卻是很溫和,辯不出火花。只能說,民進黨不願將話「說死」,自封今後調整的大門。

這場「華山會議」,變成了藍綠前任「國安會」秘書長之間的戰爭,而且主要引言人就是蘇起、邱義仁二人。當然,曾在扁朝兩進「陸委會」,先後任副、正主委的陳明通,因為曾撰寫過「第二共和憲法」的草案,而籍此機會重提其研究成果:現行「國家體制」是經過民主化的成果,「憲法」雖從大陸來,和大陸有一定的連結,但也經過七次「修憲」,因此「憲法增修條文」呈現的是「憲法一台」,也代表現狀應該被維護。亦即仍然否定「九二共識」。

其實,要講民進黨拒絕「九二共識」,也不完全符合事實。實際上,陳水扁在「五二零講話」中提出的「四不一沒有」,就有承認「九二共識」的含義。當時蘇起則發表將香港會談的成果歸納為「九二共識」的文章不久--蘇起發表這篇文章,就是旨在提醒即將上臺的扁政府,應當按照「政府繼承」的學說,繼承前朝的「九二共識」。而陳水扁的「四不一沒有」,除了是回應美國人的關切,接納李登輝的建議之外,也在客觀上回應的蘇起的呼籲。

因此,陳水扁在就職一周月會見外國客人時,就明確地表示願意接受「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兩會共識」。但卻被蔡英文公開發表「新聞稿」予以否定,創下了下級駁斥上級的先例。故在現時,蔡英文的處境最為尷尬,如何面對這個事實?尤其是她說過自己「輸在最後一哩路」,必須調整黨的大陸政策。因此,她在昨日避席,最佳的做法。

也其實,如果撇開政治立場的話,陳明通上述的觀察是準確的。在一九九二年香港會談中達成的「九二共識」,準確的含義應為雙方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但在具體理解上兩岸則有不同的說法:大陸是在進行兩岸事務性協商時處可「暫時不提」,因而被人們簡稱為「一中不表」;而台灣方面則是「各自表述」,因而理解為「一中各表」。

對於「一中各表」,大陸方面向來是不予接受的。一九九五年筆者參加澳門新聞界高層訪京團,拜會國台辦主任陳雲林時提出此問題,陳雲林交由孫亞夫回應,就明確了這一點。而在「胡宋會」的共識中,再次確認了這一點。

不過,在馬英九就職後,為了促進恢復兩岸會談,北京對「九二共識」採取了模糊手法,主要能堅持「一中」,就等於是「手中無劍,心中有劍」了。不過,仍然不承認「一中各表」的詮釋。當然,現在馬英九重新提出「一中架構」,顯然是回到「九二共識」的原意。有人分析認為這是馬英九為實現「習馬會」創造條件,舖墊氣氛。但不管是否如此,是正確的,這並非是像陳明通所說的「吞掉」或「處理掉」。

而民進黨無論是「台獨台綱」、《台灣前途決議文》,還是後來的「一邊一國論」、《正常國家決議文》,都與「九二共識」處於兩個極端。即使是承認「中華民國國號」的《台灣前途決議文》,也是「中華民國是台灣」,其疆域不包括中國大陸,與國民黨「一中各表」的「中華民國在台灣」,有明顯的距離。

既然如此,民進黨不承認「九二共識」,並不出奇。現在必須找出一個較為妥適的提法。陳明通所說的「一台憲法」,恐怕只能是距離拉得拉得更大;而謝長廷的「山寨版九二共識」--「憲法共識」,或許還有空間。不過,似是北京仍難接受。但回想到北京也曾對以「一中各表」為核心內容的「九二共識」持否定態度,後來為了推動恢復兩會會談,也就默然接受;倘民進黨真的有機會再次上臺,又必須繼續進行兩岸會談,說不好「憲法共識」就是一個權且可以接受的權益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