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規法案細則性通過

【本報訊】曾掀起“濫賠”擔憂的城規法有關條文在委員會討論時被刪除,城市規劃法案昨日終於在立法會順利細則性通過。議員希望法案生效後,政府盡快推出配套措施,加強執法透明度。

立法會昨日舉行全體會議,繼續細則性討論《城市規劃法》法案。在上週五的會議中,法案的一大焦點“城規會”的組成和運作經過較長時間討論後,相關條文已經獲得通過。法案另一最大焦點就是城市規劃對私人項目造成影響後的賠償問題。常設委員會審議法案時這問題已引起廣泛關注。

法案最初文本及其後的工作文本都接受“街道準線圖”或按新法批出的“規劃條件圖”為賠償基準,一度引起反對,社會擔心出現“濫賠”,增加公帑負擔。政府雖多次強調會緊守善用公帑的原則,但未能平息反對聲音。幾經博弈後,在最後關頭賠償條文出現戲劇性重大修訂,政府應立法會要求,取消了“規劃條件圖”可索償規定,即法律生效後,無論現有的“街道準線圖”或按新法批出的“規劃條件圖”都不是賠償基準,項目必須獲當局發出整體工程准照後,才可因首次實施或修改城市規劃令利益受損才可向當局索償。

在此基礎上,全體會議昨日對城規法的審議較為順利。議員最為關注的問題轉為計算賠償的“評估委員會”之組成及賠償透明度。有議員質疑評估委員會成員由政府內部人員組成,獨立專家之評估只作為參考,並未規定是否必須接納,擔心委員會最終成為“政府濫賠的橡皮圖章”。有議員強調,城規法所涉及的賠償動輒上億,數額巨大,立法會應當知情,政府必須加強執法的透明度。

運輸工務司長劉仕堯及司長辦主任黃振東回應時先後重申,委員會不僅會聽取獨立專家之意見,亦會聽取利害關係人的意見。最終賠償金額由利害關係人及委員會協商訂定。若賠償不涉及保密或法律,會考慮將資料向公眾披露。

對評估委員會的組成問題,黃振東強調委員會會持平,會依法處理問題。

法案最終獲得通過。多位議員發表表決聲明,支持法案最終取消“街線圖”作為賠償標準,對法案在未來本澳城市規劃和土地善用方面發揮良好作用寄予厚望。但同時指出,這法案只是框架性法律,仍有不少內容需要行政法規補充,促請政府儘快加以完善,和執法公開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