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線」倘使硬政治經濟利益將一鋪清袋 「有線」倘使硬政治經濟利益將一鋪清袋

正當相當大比例的本澳居民尤其是「球迷」們,在對特區政府促成「有線」與十四間「公天」服務商簽署合作協議,雖然使得「公天」用戶避免「斷視」危機,但仍對可收看的頻道被「砍」去三分之二而表達強烈不滿,尤其是連由澳門特區政府公帑支撐的「澳廣視」,其「澳視高清」、「澳視體育」也受到牽連而被「哢」,因而群情沸騰洶湧,極為不滿,甚至以遞信、遊行以示抗議之際,「有線」商務總監鄭光耀昨日在出席「澳門論壇」時,卻聲稱「有線」與「公天」的合作協議,以及目前各方言論,都對已經頗為「委屈」的「有線」很不公平,為保障「有線」的權益,「有線」不排除會與律師研究,取消和「公天」公司的合作。極有可能會對此態勢「火上燒油」,引發更為強烈的不滿,甚至會被某些參選團體拿來說事,組織和發動名為針對「有線」,實為自己的選情造勢的抗議遊行,連一直為此而奔走的特區政府也「躺著中槍」。倘真的是會發生此種情事,「有線」經營者就將會「聰明反被聰明誤」,不但是一些人已經作出的特區政府明年四月還將會交由「有線」經營多幾年的臆測不會發生,而且在明年四月專營權屆滿之前的「有線」,能否藉著自己持有專營權的優勢,在重新開投中分一杯羹,也大有疑問。因為在社會訴求多元的今日,特區政府必然會「瓜田李下」,避免刺激民情,在處理頻道開投時將會更為謹慎小心,為「避嫌」而不會向「有線」作出任何傾斜。「有線」經營者經多年奮鬥才建立的政治地位,及在經營電視頻道方面的經濟利益,將會「一舖清袋」。

實際上,電信管理局長陶永強昨日在「澳門論壇」現場就當場指出,特區政府對「有線」之言,不會受到任何威脅,亦不會輕視,將做好準備保障市民不因變數而無法收看電視,他呼籲公眾毋須擔心。陶永強還指出,目前所執行的短期解決方案,等同政府購買「有線」服務,「有線」必須向政府負責,「有線」不要另生枝節。從陶永強這番語言來看,這次特區政府是「企硬」了,不會再被譏為

「軟弱無能」、「毫無作為」;倘若「有線」一意孤行,撕毀與政府達成的協議,就是背信行為,原來在「公天侵權」事件的官司中的被告與原告關係,就將來個對調互置,不排除會被特區政府告上法庭,追究其「背信」責任。

這很明顯,既然連與政府協商好,並主導「有線」與「公天」簽了約的方案,也可單方撕毀,政府的合法公權力何在?政府「依法行政」的形象是否受損?政府見證下的民間商業協議是否可以隨意毀約?澳門特區的法治環境是否會受到侵損?即使是對「有線」自己的經濟利益而言,明年四月「有線」專營合約屆滿後,是否還希望能從重新開投中分一杯羹?看來答案將會是否定的。因為已經對「有線」頗不諒解(「有線」視為是遭受「委屈」)的十多萬「公天」用戶,絕對不會輕易放過因為撕毀協議而令他們「冇電視看」的「有線」,再來染指電視頻道的經營。特區政府即使是像某些人所臆測的那樣,有意偏愛「有線」,也不敢明目張膽地行事,只能是順從民意。這不能責怪特區政府,這是「有線」自己找來的。

實際上,「有線」應當的做法,是協助政府,向廣大民眾清楚說明電視版權的問題,為政府分懮解愁,也為自己的專營權增強正當性,澄清社會上的誤解,並提高市民的版權意識。使到他們明白到,「公天」用戶過去能夠收看到的一百幾十個頻道,其實是「公天」侵權的結果,而非自己應當享有的資訊權利。這與基本法和國際人權公約所指的資訊權無關。這樣,或許會使得市民諒解,理解「有線」在收購了「原有線」,花了那麼多錢後,卻無法享受正當的商業權益,並深受「公天」侵權之害,而產生惻隱同情之心。在中級法院作出對自己有利的裁決後,也不至於市民們誤會,並能諒解「有線」訴諸法庭的行為。但「有線」前沒有積極宣傳電視版權知識,為自己的正當經營及「維權」行為廣而告之;後在政府出面解決「斷視」危機時,卻又威脅要推翻其與政府所達成的共識,及其與「公天」所簽署的協議,就是極為不智,有理也變成無理,合法也變成違法。

如果說,電信管理局過去不作為,在曾經發生了「斷視」事件,及廉政公署發出警告後,仍未能拿出辦法,即使積重難返,導致中級法院作出政府敗訴的裁決,是有虧職守的話,那麼,在中級法院作出裁決的「兵臨城下」態勢中積極奔走,在「有線」與「公天」之間協調磋商,並與各界社團代表座談徵求意見,最終找出解決方案,即使是「沒有辦法中的辦法」,也可讓「公天」用戶避過完全「斷視」危機,「捱」過「有線」專營權餘下的九個月就可重頭進行開投,屆時就可尋求一個各方都感滿意的方案,可說是「將功補過」。而陶永強昨日「政府不受威脅」的表現及表態,則呈現了嚴格執法的應有態度,值得鼓掌。

電信局已經為「公天」能否播出「澳廣視」的「澳視高清」和「澳視體育」兩個頻道努力之中。而昨日「傳協」發表的聲明,要求電信局督促「有線」向被刪除的三分二頻道的版權持有人發函,諮詢能否繼續播送相關頻道;及向公眾公開相關版權持有人的回覆內容,以釋除公眾疑慮和提升行政透明度,更是為電信局及陶永強局長「獻策」。倘若經過協調努力,為「公天」用戶爭取取回那些被刪去但卻是經由大氣電波傳送,及不收費衛星電視,而沒有與「有線」簽署版權協議,因而不涉及版權的頻道節目,相信市民們將不但會諒解電信局此前的「不作為」,而且相反還為其「補救」並收效的作為給按一個「贊」。

與過去社會事務議題中,分成兩大對立意見不同,今次的電視頻道議題,無論是「反對派」還是「建制派」,卻是同聲一詞。身為「建制派」成員的「有線」,尤其是擁有兩名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名額的負責人,本應從中看到民意所在,戒慎恐懼,才能首先獲得建制派的諒解。誠然,站在其立場,尤其是「在商言商」,或許會有「委屈」之感,但要看到事件發酵後,導致民情及洶湧,並將矛頭指向特區政府,既然已經「委屈」地簽署了協議,為何就不能再繼續執行下去,導致此前的「委屈求全」前功盡廢?而且在也不是「冇錢落袋」(部分市民已經批評「濫用公帑」)之下,為何不能繼續「委曲求全」下去,以求得爭取到市民們的一個好印象,以利於專營權屆滿時的競投?

何況,「有線」的前身也是「公天」的一份子,並也曾在電信局「斷線」中,與現「公天」成員一道攜手抗爭。在收購「原有線」時,作為「過來人」就應知有此「一劫」。既然如此,就應及早與政府及昔日的同行坐在一起,「飲杯茶,食個包」,「搞掂佢」。而據說此前「公天」也提出過類似今次政府作出的解決方案。本來就是皆大歡喜的結局,在自己沒有能力全面舖線,「有飯大家食」,既能使大部份居民以繼續收看不涉版權的頻道,也可維護自己涉及版權的頻道的專營權;或是以商業競爭手法,推出比「公天」收費還要便宜的不涉版權的頻道服務(其餘收費服務除外),就不會攪到今日的「大龍鳳」。遺憾的是,但自收購了「原有線」後,卻是「多年的媳婦熬成婆」,反過來對付自己曾經的同行,並採取了澳門居民不常見因而不適應的做法,因而變成了鄭光耀所說的「各方言論都很不公平」,孰令致之?這是一個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