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文化遺產保護法》法案昨日獲立法會細則性通過。多名議員關注未來文化遺產委員會的組成。社會文化司司長張裕稱,構思中的委員會成員將由政府代表,和包括專業人士、學者的社會人士組成,同時引入利益迴避制度。
議員質疑文遺委員會組成
多位議員擔心,未來設立的文化遺產委員會未能清晰列明怎樣組成和運作,質疑其成員是否具代表性、專業性及權威性。議員麥瑞權認為,不應由身兼多職的人士擔任委員,應規定委員的出席率。議員馮志強認為,委員會組成及運作等由行政法規規範,不夠“陽光”,透明度不足。議員關翠杏認為,文化遺產委員會不應由行政法規規範,她說,本澳有多個委員會,但效應受社會質疑,她批評這些委員會組成“好有問題”,亦沒有嚴格的規範。
列席會議的社會文化司長張裕稱,構思中的委員會成員將由政府代表,和包括專業人士、學者的社會人士組成,同時引入利益迴避制度,以確保專業性。張裕預計法案實施後委員會才正式成立。細則性通過的法案將於明年3月1日生效。
吳衛鳴:文遺保護里程碑
多名議員在表決聲明中肯定《文化遺產保護法》法案的通過,認為本澳保護文化遺產的法律已沿用了29年,需要完善和更新,以實踐對聯合國承諾,以法律保護澳門歷史城區。但政府應小心監察法律執行,過程中要細心檢討。
張裕總結表示,法案獲得通過,意味需承擔一項更重大、更艱巨的責任和使命,下一階段,文化局將開展全澳不動產文化遺產的普查工作,同時手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的準備工作,政府將透過跨部門協作,在國際公約和文遺法規範下,建立更完善的管理機制,以更高標準發掘、保護和管理文化遺產。
文化局長吳衛鳴稱,很高興文遺法獲得立法會通過,認為是本澳文化遺產保護的里程碑,由法律層面令本澳文化遺產得到更好保護,履行了對聯合國文化遺產委員會的承諾。他稱,文化局接下來的工作會多,局方同事已經做好心理準備。
均益有價值 政府資源有限
立法會會議後,被問及均益炮竹公司的保護問題,吳衛鳴稱,均益炮竹公司具有一定的文化價值,特別是保留澳門居民的記憶,但其建築並非具代表性。他說,修復建築物須用大量公帑,現實條件令局方要作出“好痛苦判斷”。他稱資源並非無限,局方一年做60多項文物保護工作,要“睇食飯”。
有聲音建議文化局委託專家學者研究均益炮竹公司是否值得保留,吳衛鳴稱,正與熟悉這個行業的長輩交流及收集更多資料,局方對拆卸與否的取態暫無改變。早前工務局已將均益炮竹公司評為殘危樓宇,文化局同意將處理的決定權交予工務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