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將中央政府喉舌「趕出」澳門特區? 為何將中央政府喉舌「趕出」澳門特區?

在因收視資訊權受到嚴重侵損而導致民怨鼎沸、群情洶湧之下,特首崔世安鄭重承諾,特區政府十分關心廣大居民收看電視的習慣,在嚴格依循法院的判決,以及在合法的原則下,將會盡最大努力讓居民收看更多電視頻道。而電信管理局局長陶永強及其下屬也積極奔走,經過諮詢法務局的法律意見,並與「有線」及「澳廣視」進行協調,終於確定「澳廣視」的「澳視高清」和「澳視體育」兩個頻道將可被納入由「有線」提供給「公天」傳送的電視節目列表中之內。這可說是澳門居民的一次「維權勝利」--維護的是根據基本法和國際人權公約規定,作為澳門居民基本權利的收視資訊權,及自己所繳納稅金所供養的「澳廣視」,所播出的本應是全體居民有權直接收看的節目的納稅人獲得公帑回報的「消費權利」。

但仍有一些或是屬於由大氣電波發送,或是不收費的衛星電視頻道,仍然遭到「克扣」。因此,我們希望電信局能夠全部兌現其所作出承諾,繼續積極研究及跟進在合法及不違反版權規定的原則下,爭取讓居民收看更多的開放電視頻道。尤其是內地的「中央電視台」的一套、二套、七套、八套、九套、十二套、十三套、十四套、十五套等澳門居民所喜聞樂見,甚至是對近半數具有內地背景的澳門居民不可或缺的頻道節目,和鄰近的廣東、珠海、中山、深圳等電視台的免費頻道。另外,由於澳門特區在祖國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大業中正發揮著示範作用,越來越多的澳門居民十分關心兩岸事務和台灣時勢,台灣地區的幾個並不受版權限制的衛星電視頻道……等,都應盡快諮詢法務局的法律意見,並繼續與「有線」進行交涉協商,敦促其將這些頻道節目提供給「公天」,讓後者直接傳送予用戶。

在這方面,最具迫切性及必要性的是「中央電視台」所播發的免費頻道節目。眾所周知,「中央電視台」是我國重要的新聞輿論機構,是執政黨中央、中央政府和全國人民的重要意志、意願與事實的表達窗口和喉舌,是我國重要的思想文化陣地,是當今中國最具競爭力的主流媒體之一,具有傳播新聞、社會教育、文化娛樂、信息服務等多種功能,是全國公眾獲取信息的渠道之一。「中央電視台」緊緊圍繞執政黨和國家的工作大局,按照中宣部、廣電總局的部署,先後組織了一系列重大宣傳報導活動,如國慶閱兵、香港澳門回歸、「神舟」飛行、北京奧運、歷屆全國「兩會」、歷屆中共全國代表大會等。在這些重大報導活動中,「中央電視台」均堅持了正確的輿論導向,組織製作播出了主題鮮明、特色突出的電視節目,在廣大電視觀眾中引起強烈反響,充分發揮了國家電視台主力軍的作用。

「中央電視台」與「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中國國際廣播電台」並稱為「中央三台」。而由於後兩台是採用無線電短波發射,澳門居民使用收音機就可直接免費收聽,但電視波頻較為特殊,家用電視機無法直接接收,因而必須通過有線營運商提供給用戶,或是由用戶自行安裝維繫電視接收器收看。在內地,由於「央視」的上述頻道具有「中央喉舌」的特質,因而是不作版權限制播發的,有線運營商是無需繳費就可接收,而向用戶發送的。這已不是商業行為,而是宣導及傳遞執政黨中央、中央政府政令、信息的義務及責任,是決不能向用戶收取費用的。因此,作為中央人民政府直轄的澳門特區,不能以「有線」享有「專營權」為由,壟斷堵塞「中央喉舌」在澳門特區的宣導渠道,而應當按照類似「澳廣視」的「澳視高清」、「澳視體育」的模式,由「有線」負責接收「中央電視台」的免費頻道,透過原有的「公天」網絡免費傳送到住戶,而「公天」和住戶都無需另行支付給「有線」任何費用;而政府支付給「有線」的費用,也僅限於為落實方案而需的設備購置、信號整改、系統維護等,因此這種服務有別於「有線」的收費電視服務。

具資料所示,「中央電視台」確是有收費頻道,就是「CCTV—三」的綜藝頻道,「CCTV—五」的體育頻道,「CCTV—六」的電影頻道,及「CCTV—八」的電視劇頻道。正因為如此,本澳各家「公天」運營商都已於去年六月間停止了「盜播」上述頻道的行為。但與此同時,「CCTV—一」的綜合頻道,「CCTV—二」的財經頻道,「CCTV—四」的中文國際頻道,「CCTV—七」的軍事農業頻道,「CCTV—九」的紀錄頻道,「CCTV—十」的科教頻道,「CCTV—十一」的戲曲頻道,「CCTV—十二」的社會與法頻道,「CCTV—十三」的新聞頻道,「CCTV—十四」的少兒頻道,及「CCTV—十五」的音樂頻道,都是免費頻道。實際上,在電信局本月八日執行中級法院裁決的方案實施之前,各家「公天」運營商仍都有向用戶傳送上述頻道中的大部分節目。這就證明,「公天」運營商的播送上述頻道的行為,並沒有侵犯「中央電視台」的版權(實際上也沒有版權);而這些頻道也不屬於「有線」所購買的「版權」(既然「中央電視台」不對其實施收費,如何有「版權」存在?)但當電信局實施方案後,這些頻道全部都被「哢」了,這無疑是堵塞中央政府「喉舌」的行為,至少也是扯起「版權」的「大旗」,販賣壟斷中央政府聲音,及侵損澳門居民收聽中央政府政令資訊權的「虎皮」。

實際上,國家為了搞好對外宣傳,已經花大錢在全球各地開辦或收購媒體,也曾砸下钜款在紐約時代廣告搞形象廣告;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電視媒體之一,自身定位是「黨、政府和人民的重要喉舌」的「中央電視台」,除了面向內地播出的各個主題的頻道之外,更是通過衛星、互聯網向全球播出包括中文在內的各種語言的國際頻道,並在全球各地設立了自己的記者站,致力於發展成為國際化新聞媒體。中央宣傳部門每年花在對外宣傳的經費,有如天文數字。因此,斷不會為了微不足道的「版權費」,就自行退出對澳門特區的播發頻道活動。這是「自廢武功」的行為,違反中央的對外宣傳政策。因此,我們相信目前澳門特區的「公天」用戶收看不到「中央電視台」的免費頻道節目,絕對不是「中央電視台」的意思,更不符「中央電視台」的意願。

由於「中央電視台」的上述頻道不涉及「版權」,現在卻在澳門特區發生被「克扣」的現象,則是否要與千方百計「佔領外宣陣地」的中央宣傳部及國務院新聞辦「對著幹」?這可不是消費品,而是有責任義務傳送的中央聲音。鑑此,澳門電信局有責任繼續與「有線」交涉,敦促其將澳門特區居民本應免費收看「中央電視台」相關頻道的權利,交還給澳門居民。而澳門中聯辦也有必要從維護執政黨中央及中央政府「喉舌」在澳門特區暢順運作的角度,進行協調交涉,敦促「有線」停止堵塞執政黨中央和中央政府聲音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