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方案仍可進取,中期方向開放天空

在第四屆澳門立法會的第四個會期結束之前,特首崔世安列席立法會全體會議,回答了二十四名議員的的書面和口頭提問,內容精彩紛紜,涉及到房屋、教育發展、醫療系統建設、安老政策、養老金制度、支持中小企發展、基層公務員待遇、電視頻道減少、博彩業、官員問責、土地及城規法律、公共預算控制、施政效率、旅遊業發展、保障勞工權益、環保及人才培養等多個範疇。而「新鮮熱辣」的「公天」頻道減少及有線電視專營權問題,當然也就成為主要焦點之一。

對此,崔世安作出了精確的回答:一、在電視頻道減少的問題上,澳門特區作為法治之區,特區政府必須堅定不移地遵守法律及執行法院的裁決,在法院提出的九十天時間內解決相關問題,但同時亦非常關心本澳居民收看電視的長期習慣,定會在執行法院裁決和合法的前提下,盡最大努力爭取播放更多的合法頻道供居民收看。不過,政府未能承諾「一個台都不能少」的要求,也不希望在執行過程中又引伸版權問題,特區政府並會開誠布公將所有相關費用公佈。二、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的專營合約將於明年四月二十一日屆滿,政府的基本原則是開放往後的有線電視市場,專營時代將會過去。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將會交代如何作公開競投、何時具備條件等細則。

這就凸顯了特區政府在執行中級法院的裁決時,既展現了堅持依法治澳、依法施政、依法行政的原則,又體現了充分照顧澳門居民收看電視的歷史傳統習慣及現實需要的實事求是精神。實際上,正如中級法院裁決所言,回歸前由前澳葡政府與「原有線」簽署,回歸後由特區政府繼承的「合約」,必須嚴謹執行,這是法治社會的最基本要求。因而由電信局作出的短期解決方案,是難以做到「一個台都不能少」的,涉及到受版權限制的頻道,就必須嚴格遵守「合約」的規定,及中級法院的裁決。崔世安的答覆,表達了對法治、法制的堅持,而不管這個訴求是由被稱為「執政同盟」的建制派議員,還是由反對派議員提出,都不能以「當群眾尾巴」的草率態度輕易作出允諾。

但在此前提下,又必須與大部分居民的收視傳統習慣作出平衡。而從電信局日前終能妥適解決播送「澳廣視」的「澳視高清」、「澳視體育」頻道的經驗看,當初電信局與「有線」在擬制可供「公天」播送的「頻道列表」時,顯然是有所「剋扣」。或許是「有線」出於維護自己商業利益的角度出發,有將「禁供黑名單」隨意擴大化的跡象;也或許是電信局「一旦被蛇咬,三年怕草繩」,擔心會再次被告上法庭,因而在審核可供「公天」播送的「頻道列表」時也就特別小心謹慎,並為了能搶在「九十日」之前避免發生「斷視」危機,而採取了先行處理確認沒有版權問題的「三分之一」頻道,剩下的「三分之二」頻道留待日後處理,慢慢再甄審的「旱池游水」保守方式。因而也就把一些本來是免費播發,不受版權限制的頻道,也給「哢」掉了。

實際上,本欄昨日所指的「中央電視台」多個頻道被「封殺」的問題,就是明證。在去年六月《著作權及有關權利之制度》法律生效後,「公天」仍然敢於「明目張膽」地繼續播放這些頻道的節目,就是因為它是「中央電視台」免費播發的,不受版權限制。何況,站在執政黨中央和中央政府「大外宣」的角度,還「巴不得」包括港、澳、台的境外電視觀眾多多收看,以佔領輿論陣地呢,還有甚麼藉口「版權」拒絕澳門特區居民收看的道理?!

有網友說,他不會收看「中央電視台」,這只是部份澳門居民的想法。但據筆者瞭解,有更多的澳門居民喜歡收看「中央電視台」,尤其是曾經在內地生活過,或曾在內地就讀過的澳門居民,他們至少也有三十萬人。而本報收到的一份電郵,就很能說明問題:本人尤以關注無法收看「中央電視台」少兒頻道、音樂頻道及科教頻道, 此乃本人兒子重要娛樂及獲取知識的途徑來源。 因為「中央電視台」的音樂頻道是民族傳統音樂,而不是現代流行曲,對少兒是有重要的陶冶性情的節目;而其他的香港、澳門電視台播的都是流行曲,無法找到替代節目; 科教頻道也是小朋友認識動物的重要資訊來源。因而「中央電視台」的有關節目是現在剩下的三分一台頻道無法取代的。特區政府自己不安排製作有關科教、 音樂節目,又憑什麼取消有關頻道?!

這使我們想起了台灣當局對待收看及轉播「中央電視台」頻道的態度。台灣地區在九十年代中期,是可以透過有線電視線路,收看「央視」的一套、二套、三套、四套節目的。但後來李登輝以這些節目「有統戰陰謀」為由,予以禁制,唯一能夠收看的頻道只剩下年代公司合法代理的「央視」四套。陳水扁上臺後,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連此唯一頻道也下令禁止,此後「央視」頻道在台灣短期絕跡。馬英九上臺後,迫於「獨派」勢力的淫威,至今仍未開放「央視」頻道落地。難道澳門特區也要步台灣的後塵,「封殺」「中央電視台」的頻道乎?

也有網友說,倘要看普通話電視節目,不如看臺灣電視台。很好,這是這些網友的接收資訊自由,我們沒有異議。但問題是,倘你是「公天」用戶,你能收看得到嗎?實際上,現在實施的「短期方案」之下,「公天」除了極為個別的台灣電視台,如「中天亞洲」、「東森亞洲」之外,過去曾經由「公天」播發的既沒不受版權限制,也不收費的衛星電視台的頻道,包括發「台視」、「中視」、「民視」、「華視」、「公視」、「TVBS」、「慈濟大愛」、「好消息」、「人間衛視」、「東森新聞」、「年代新聞」、「非凡新聞」、「宏觀衛視」……等,都被「哢」了。不知這些表示「看臺灣電視台」的網友,會否感到自己的應有權益已經受到侵損?

因此,既然特首崔世安已經表態,定會在執行法院裁決和合法的前提下,盡最大努力爭取播放更多的合法頻道供居民收看;也既然電信局已經在協調「解禁」「澳視高清」、「澳視體育」頻道時取得了經驗,就應該再接再厲,在諮詢法務局的法律意見後,敦促「有線」將不受版權限制的海峽兩岸的電視頻道節目,供給「公天」播發,以維護澳門居民受到基本法和國際人權公約保護的資訊接收權。

與此同時,電信局應當按照特首崔世安「開放往後的有線電視市場」的施政理念,及早進行相關研究,並在充分諮詢市民意見之下,對有線電視市場經營進行公開開投。並此機會,改變目前「公天」公司的經營弊端,消滅天線如蜘蛛網般亂飛的亂象。可以仿效台灣地區「開放天空」的做法,允許各家「公天」公司,以「聯合企業」方式合組一家大型「有線電視」公司,或是分為多家「有線電視」公司,與「現有線」同時進行公平競爭。經過競投,可以選擇兩至三家「有線電視」公司同時存在及經營,並進行良性競爭。讓用戶比較各家公司所提供的服務,哪一家質優(包括傳播品質和提供頻道數量)價廉,讓居民們從中選擇購買自己認為最合適、最滿意的服務。但更長遠的做法,就是隨著光纖技術的發展,實行固網「三合一」,就可以實行「分級收視」,用戶根據自己的收視習慣及需要,或可只付出象徵式的費用,只是收看沒有版權限制的頻道;或是支付較多的費用,收看有版權的節目,甚至是享受「電視購物」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