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組:以公罪打擊家暴進步 延後檢控保家庭和諧

【本報訊】澳門家暴法立法關注組指出,各地經驗顯示循公罪打擊家暴是進步,並建議採取延後檢控措施,保障家庭和諧,以便恢復施虐和受虐者的關係。

關注組代表甘雪媚在澳門論壇稱,延後提控措施可讓受虐者5年內保留對施虐者撤銷檢控權利,並以公罪啟動程序讓雙方接受支援和教育。理工學院社工課程講師梁啟賢稱,懲治方式多元,除徒刑外亦可對施虐者作兩性平等教育。他指出葡萄牙亦以公罪處理家暴。婦聯勵苑主任楊淑賢認為須盡快以防治法防範家暴發生及建立協助受虐者的機制。

香港婦女組織發言人廖銀鳳稱,新移民婦女的文化背景有別於港澳地區,遭遇家暴時,即使是受虐,也會習慣報稱“打架”,因而雙方同被拘控。她提醒受虐者報案時必須清楚指出是“被打”而非“打架”。

廖銀鳳期望港澳特區政府參考美國做法,每當接報家暴案件時,派出支援隊伍到場搜證,其中包括檢控官,並錄影第一證人口供,避免證人因害怕拒絕上庭指證施虐者,片段亦能成為起訴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