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刑事訴訟法典》

【本報訊】昨日出版的第三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公佈了法律及行政命令各一份,以及批示多份,現簡介有關內容。

第9/2013號法律,修改《刑事訴訟法典》,並將於2014年1月1日起生效。

第48/2013號行政命令,許可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的“Seguradora Vida ING (Macau), S.A.”,中文名稱為“安泰人壽保險(澳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稱為“ING Life Insurance Company (Macau) Limited”更改名稱為“Seguradora Vida FWD (Macau), S.A.”,中文名稱為“富衛人壽保險(澳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英文名稱為“FWD Life Insurance Company (Macau) Limited”。

第239/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文化基金二零一三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第240/2013號至第245/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分別許可訂立提供“澳門跨境工業區污水處理站的營運及保養”服務的合同、提供“為固體垃圾自動收集系統中央收集站設置長期硫化氫在線監測設備及營運”服務的合同、執行“石排灣公共房屋CN4地段社會設施裝修工程”的合同、執行“澳門半島污水處理廠新泵站建造工程”的合同、提供“製作澳門輕軌系統——仔段工程——實像紀錄”服務的合同,以及提供“輕軌一期仔段——環境監控”服務的合同。

第246/2013號至第268/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分別修改第307/2010號、第278/2008號、第124/2010號、第185/2011號、第189/2010號、第242/2011號、第311/2011號、第199/2008號、第344/2006號、第383/2009號、第308/2006號、第329/2006號、第340/2006號、第89/2009號、第331/2006號、第349/2006號、第88/2008號、第198/2008號、第373/2009號、第285/2008號、第351/2008號、第291/2009號、第370/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的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第269/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減少第47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所述合同的整體費用,以及修改相關開支分段支付。

第1/2013號決議,關於修改《立法會議事規則》。規定常設委員會成員不得少於七名,但不得多於十一名。

第207/201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確認華南師範大學開辦的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學士學位補充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許可該課程的運作。

(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