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青洲河邊馬路土地糾紛事件一方的江昌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稱,早前按法院命令清遷地段內的廢鐵、汽車零件、油桶和油管等雜物,由於所需清理的油桶和油管等雜物懷疑涉及違法的私油活動,擔心私自清理破壞警方蒐證,近月先後2次書面向司警局舉報青洲土地上涉嫌有違法私油活動,要求司警局調查,獲得回覆是未能處理。
江昌質疑司警處理青洲土地上糾紛等問題,立案處理標準不一。
司警發言人回應澳門電台查詢時稱,到昨日為止,司警報案中心未收到有市民舉報相關地段有涉嫌違法的私油活動。
青洲河邊馬路土地糾紛一方聲稱在沒有司警協助下,不能移走懷疑涉及非法私油的物件。司警稱昨日下午接到一名胡姓居民投訴,司警稱胡姓居民的請求不屬司警局的法定職責,刑事警察部沒有任何法定義務協助清理法庭命令有關單位清理的垃圾。司警稱接獲請求信後,已回覆並解釋有關情況,對於不滿的指責,相信是居民對法律和警方運作不了解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