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超明稱須檢討選舉過程 研修選舉法以符合社會發展

【本報訊】檢察長何超明昨日早上前往所屬票站聖公會蔡高中學(分校)投票,他表示,立法會選舉是具有重要意義的民主和政治活動,呼籲選民積極參與,履行公民的義務。

對於有選民使用手機拍攝投票情況,何超明提醒選民投票時須按照法律和選舉管理委員會的指引投票,違反相關規定除了須負上法律責任外,更會傷害民主和法治的精神。

廉政公署日前偵破一宗涉及第五屆立法會選舉的賄選案件。何超明稱,檢察院正式收到的案件暫時只有這宗,由於表證成立,經過刑庭法官批准後已申請了強制措施,將案件交還廉政公署,目前正處於偵查階段。同時,檢察院也收到一些關於今屆選舉中涉嫌違規選舉、偷步宣傳,涉及誹謗罪和侮辱罪的報告和預立卷宗,當中少於10宗涉及賄選。他重申,賄選是嚴重的刑事罪行,也有可能對選舉造成重大破壞,檢察院必定會對賄選行為採取及時、有力的懲處;嫌疑人一經被查處和審判定罪,最高可處8年徒刑。

何超明續指,現行法律只懲處賄選案件中的行為人,而不會對候選人有影響,他認為有需要透過總結今屆立法會選舉過程出現的情況,以及調查案件中發現的問題,修訂選舉的相關法例。檢察院稍後會根據案件的情況撰寫法律意見,確保法律能夠符合社會的發展需要。

行政法務司長陳麗敏指出,會密切留意本屆立法會選舉的運作情況。選舉結束後,選管會將作總結報告,並提出建議供特區政府參考,如有改善空間,不論在法律或操作層面上,當局會作出研究。

對於選舉法,立法會主席劉焯華表示,選舉法應根據社會環境變化而適時作出修改,在收集社會各方意見後,再定出具體的修改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