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來被判無期未當庭上訴

【本報綜合】山東省濟南中級人民法院22日宣判,薄熙來以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依法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法律界人士大多認為,薄熙來選擇上訴的可能性較大,但二審減輕判罰可能性極小。

薄熙來一審被判無期徒刑

中新社濟南9月22日電,山東省濟南中級人民法院22日宣判,法庭對被告人薄熙來以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依法判處刑罰,數罪並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結束後,濟南中院新聞發言人劉延傑向媒體通報該案有關情況時稱,薄熙來當庭未表示是否上訴。

據劉延傑通報,濟南中院經審理查明,在受賄事實方面,1999年至2012年,薄熙來在擔任大連市人民政府市長、中共大連市委書記、遼寧省人民政府省長、商務部部長期間,接受大連國際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唐蕭林、大連實德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徐明的請託,利用職務便利,在大連國際發展有限公司接收大連市駐深圳辦事處、唐蕭林申請汽車進口配額、大連實德集團有限公司建設定點直升飛球項目、申報石化項目等事項上為相關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直接收受唐蕭林給予的錢款折合人民幣110萬餘元,明知並認可其妻薄谷開來、其子薄瓜瓜收受徐明給予的財物折合人民幣1933萬餘元,共計折合人民幣2044萬餘元。

貪污事實方面,2000年,薄熙來擔任中共大連市委書記期間,安排時任大連市城鄉規劃土地局局長的王正剛具體負責大連市人民政府承擔的一項上級單位涉密場所改造工程。2002年3月工程完工後,該上級單位通知王正剛,決定向大連市人民政府撥款人民幣500萬元。王正剛遂就該款項如何處理向已調任遼寧省人民政府省長的薄熙來請示,並提議將該款留給薄熙來補貼家用。薄熙來同意,安排王正剛與薄谷開來商議轉款事宜。後該款被轉入薄谷開來指定的賬戶,由他人代為保管。

關於濫用職權罪,經查明,2011年11月13日,薄谷開來及張曉軍在重慶市麗景度假酒店投毒殺害英國公民尼爾•伍德。同月15日,尼爾•伍德被發現死亡。負責偵辦該案的時任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郭維國及李陽、王鵬飛、王智為包庇薄谷開來,徇私枉法,使該案未被依法偵破。2012年1月至2月,被告人薄熙來作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兼中共重慶市委書記,在有關人員告知其薄谷開來涉嫌故意殺人後,以及在時任重慶市副市長的王立軍叛逃前後,違反規定實施了一系列濫用職權行為。

濟南中院認為,薄熙來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夥同他人侵吞公款,其行為已構成貪污罪;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其行為已構成濫用職權罪,情節特別嚴重。公訴機關指控薄熙來受賄人民幣2044萬餘元、貪污人民幣500萬元及濫用職權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根據薄熙來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判決如下:

——被告人薄熙來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一百萬元;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扣押、凍結在案的受賄所得贓款贓物及用於抵繳受賄所得贓款的被告人薄熙來財產共計折合人民幣20447376.11元依法上繳國庫;貪污所得贓款人民幣500萬元依法返還遼寧省大連市人民政府;其餘部分作為薄熙來個人財產依法予以沒收。

——被告人薄熙來受賄所得贓款購買的位於法國戛納松樹大道7號的楓丹•聖喬治別墅繼續追繳,予以沒收。

另外,濟南中院還對被告人薄熙來及其辯護人提出的辯解和辯護意見給出評判意見。

判決書中,關於被告人薄熙來及辯護人針對受賄罪指控所提的辯解和辯護意見,濟南中院認為,被告人薄熙來的辯護人所提公訴機關出示的實德集團為薄谷開來、薄瓜瓜等人支付機票、住宿、旅行費用的部分證據存在瑕疵、數額計算有誤的辯護意見。經查,根據現有證據,實德集團為薄谷開來、薄瓜瓜等人支付機票、住宿、旅行費用的主要事實清楚,但部分機票費用所對應的報銷憑證與在案其他證據存在矛盾或者在形式上確有瑕疵,經法庭庭後核實,相關單位未能作出合理解釋,對該部分費用共計人民幣1343211元不予認定。

同時,關於被告人薄熙來所提出非法證據排除、辯護人所提對相關證據不予採信的辯解和辯護意見,以及針對相關證人作證能力及證言真實性,針對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等指控所提出的一些辯解和辯護意見等,濟南中院未予採納。

二審減輕判罰可能性極小

香港中通社北京9月22日電,9月22日上午,薄熙來案一審落下帷幕,薄熙來在一審中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而外界關注的薄熙來是否會“上訴”的懸念,將在十日內揭曉。

北京法律界人士大多認為,薄熙來選擇上訴的可能性較大。

根據濟南中院的判決書,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通過該院或者直接向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分析人士指出,目前還不知道薄熙來有沒有當庭提出上訴,但在未來的十日內,薄熙來是否上訴的懸念將得到揭曉。

北京尚權律師事務所刑辯律師毛立新對香港中通社記者指出,從一審的表現來看,尤其是薄熙來為自己做無罪辯護,他應該會選擇上訴。官媒中央電視台英語頻道也指出,根據薄熙來對指控的否定和他的個性,他很有可能提出上訴。

據內地律師介紹,根據經驗,過去內地一審法庭上翻供的被告人,大多會提出上訴。律師陳有西認為,“哪怕判薄熙來15年他也會上訴。”

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北京市委書記陳希同曾對一審判決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最終最高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則放棄上訴。

薄熙來如果提出上訴,對其判罰不會在二審中加重。北京法律學者對記者解釋,按照法律規定,上訴權是被告人的一項基本權利,司法實踐中,如被告人對判決結果不滿意,通常都會提出上訴。上訴必然會動第二審程序,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的刑罰。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阮齊林告訴中通社記者,未來還要看薄熙來提出怎樣的上訴理由,若他提出量刑疑議,法院就要考慮犯罪事實的嚴重性、犯罪後的表現作出最後判斷;若薄針對犯罪事實提出上訴,那麼焦點就回到了檢方的證據是否充足、形成證據鏈,“法院是否改變一審判決,要看薄是否能提出新的辯護觀點。”

如果薄熙來選擇上訴,二審會否減輕一審的判罰,毛立新認為可能性很小,“確實沒有任何從輕判罰的情節,除非是事實認定有變化,減輕判罰已經沒有什麼空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