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維特:旅遊法利業界持續發展

【中新社9月30日電】《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將於10月1日實施。澳門特別行政區全國人大代表梁維特30日向記者表示,該法有利於國家旅遊業的可持續發展,業者應趁此機會調整定位及營運方式,轉型升級。

梁維特曾於2011年3月參加全國人大會議期間,提出要以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規作為支撐,維護旅遊業的經營秩序,促進該產業健康有序發展。

即將實施的旅遊法規定了“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遊活動”,有業者認為這會導致遊客的旅遊成本上升,減少內地赴澳門旅遊人數。

對此,梁維特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時說,旅遊法的實施,有可能迫使部分旅遊經營者改變現有經營模式,增加經營成本,旅客旅遊成本也將上升。但是,“影響是短暫的,從長遠和科學的角度看,旅遊法的實施可以提升旅遊市場的品質,保障遊客及旅遊業者合法權益,有利旅遊業長遠發展。”

梁維特說,國家經濟實力持續提升,國民收入增加,民眾出遊數字也隨之不斷上升。旅遊法實施,有利規範國家旅遊市場秩序,促進旅遊業可持續發展,從制度上為遊客、旅遊業者及相關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建立保障機制。

梁維特說,從澳門的角度看,國家給予澳門“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發展定位。實現這一定位,要求澳門具備優質、世界級的休閒旅遊軟硬體設施。其中,休閒、舒適的旅遊環境和感受,是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

梁維特介紹,近年內地赴澳門旅客數字持續增長,旅遊法的實施,可給澳門一個調整機會,在保持旅客數量適度增加的同時,更要強調旅遊品質的提升。

“在完善旅遊軟硬體配套設施的前提下,為旅客 提供更多元、更優質的服務,以延長旅客留澳時間,提高旅客消費品質,促進澳門旅遊業、旅遊市場質的提升。”梁維特說,這可為澳門產業適度多元發展提供更堅實的基礎。他同時認為,因應旅遊市場的新發展,澳門特區政府需加大力度,推動或協助澳門旅遊業界及從業人員提高素質,加強各方面的培訓,完善經營環境及經營模式,促進產業的轉型升級。企業本身也應認清形勢,因勢利導,自強不息,根據最新市場變化趨勢,趁機調整定位及營運方式,轉型升級,以提升企業的營運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