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檢獲走私禽肉

【本報訊】海關關員於本月十日在三次行動中檢獲51公斤已宰雞隻,雞腳,白鴿,豬肉和豬皮等物品。三名收集者被邀往海關總部協助調查。

當日下午二時左右,關員發現有水客把攜帶回澳的物品放置於關閘華大新第三街附近三處不同地方,約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三時,分別有三名男子到達現場整理有關物品,準備離開時,關員採取行動,檢獲一批未經檢疫之已宰家禽及肉類物品。

有人承認受人所托,在上述地址幫人收集水客從內地帶回本澳的雞隻及肉類,收集完後,送往三角花園附近,轉交他人或在現場等待他人提取,以獲得50至100元作酬勞。

海關以《對外貿易法》起訴該三名男子,如罪成,最高可判十萬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