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門和善豐小業主均宜靈活互讓 政府部門和善豐小業主均宜靈活互讓

特首崔世安昨日聯同善豐花園事件政府跨部門跟進小組成員,與五名善豐花園小業主代表及陪同的街總代表會面。崔世安在會面中重申,特區政府已多次表明,首要任務是保障善豐花園住客和附近居民的安全,同時重視依法追究責任誰屬的問題,政府會盡能力協助小業主。他又表示,根據跨部門跟進小組的報告,現時應是決定解決方案的時候,故希望藉是次會面進一步聽取小業主代表的意見,對於日後達成的最終解決辦法,政府定會大力給予協助。

參與會面的劉仕堯在會面後接受訪問時稱,小業主代表在會面中明確提出希望重建善豐花園的意願,並期望政府提供協助;就此,為了未來能夠更快解決善豐花園問題,政府建議小業主下一步應該在政府協助下「雙線並行」,一方面推動重建的方案,另一方面同步進行追究責任的程序。而建方案涉及法律、技術、融資及稅項等問題,最終解決辦法的決定權在於全體小業主。

按照工務局局長賈利安所指,根據該區的規劃,當年批出的善豐花園建築面積已到達上限,所以未來的重建方案應不能增加面積;善豐花園若以原本的圖則重建,涉及的程序將相對簡易,並可減少問題的出現。假設融資、技術和法律問題獲得解決,重建善豐基本不需審批,因善豐原方案已是合格批准,按經驗一般兩年可完成重建。

雖然在政府新聞局的新聞稿中,並未提及特區政府是否已與善豐花園小業主就解決問題達成了協議,但從小業主代表之一的黃敏生指稱滿意會面,認為行政長官給予一個明確的方向給小業主的情況看,小業主們基本上是接受了「雙線並行」的方案。或許,透過本週下周政府代表與小業主代表所舉行的專題會議,政府代表就每一項問題作出解釋、討論及深入分析,而小業主代表也透過「討價還價」,在最棘手的重建費用問題上縮短距離,並最終達成共識,善豐花園的重建工程就將能盡快動工,小業主們也能趕在「善豐花園事件」三週年後不久,返回家園。

倘是小業主們基本上接受「雙線並行」的方案,也就是在當初政府委託香港專家所作的報告,列舉的加固、重建等方案中,選擇較為省事,且時間最短且有保證的重建方案。為此,一方面,將按照大多數小業主的願望,立即著手籌備進行重建工程;另一方面,對於部份小業主提出的追究責任問題,也同時進行。倘實行這一方案,就無須曠日持久,也無須花費更多的金錢且缺乏長久的安全保障,可以盡快圓返回家園的夢。實際上,追究責任,還將須進一步等待更為嚴謹的檢驗及調查,其間將有一系列的技術難題需要解決,因而非在近期內可以完成。倘是待到追究責任之後才啟動重建工程,就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馬月,小業主們就將長期處於「無家可歸」狀態,這已非完全是政府部門的責任。何況,政府已經承諾將會履行追究責任的責任,因而小業主們也就不妨邊重建邊等待政府部門追究 責任。至於落實追究責任後的重建費用問題,也可根據責任的比例予以追繳,以返還小業主們已經支付的部分。

「善豐花園事件」發生後,特區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就各位,迅速進行搶救和善後工作,特首崔世安也親到現場安定人心。在街坊總會的協助下,各項善後工作有條不吝地進行。盡管不可能做到十全十美,但也可說是特區政府危機處理做得最好的一次,因而連「反對派」也無法乘機「抽水」。事件發生後,特區政府吸取教訓,擬制了有關設立危機處理中央機構的法案,並交由由立法會通過,這是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相互合作的一個範例。

然而,畢竟善豐花園已成為危樓,除善後處理的即時短暫時間內,住戶可以返回原單位收拾細軟之外,警方一直將之設為警戒區嚴禁進入;也雖然社工局等提出並實施了安置方案,住戶以另行租房等方式安置下來,但終究對他們的生活、工作、就讀等並不方便。雖說不能算是「流離失所」,但也由於未能回家,尤其是在事件發生一周年尚未見有解決方案之下,難免焦躁。因此,在事件一周年時,曾發生住戶要衝入大樓的事件。盡管這有違警方的警戒禁令,但其焦躁心情,卻是可以理解。

實際上,解決方案的提出並確定,也確實是拖得太久了。在政府方面,應當設身置地地為小業主們著想;特區政府的各相關官員們,應當捫心自問,倘若自己是「苦主」之一,又是如何的心情?因此,不能脫離群眾,不關心小業主們的疾苦。而小業主們,也不宜老是糾纏著先行釐清「責任」的問題,再進行重建,而耽誤了自己重返家園的時間。只有雙方都為對方著想,各退進一步也各進一步,靈活處理,才能解決問題,尤其是小業主們盡快返回家園的問題。

正在此時,特首崔世安昨日會見了善豐花園的代表,在傾聽了他們的訴求之後,指出瞭解決問題的明確方向,並作出了莊重承諾。這個舉動,可說是密切聯繫群眾。一方面,安定人心,安撫小業主們的焦躁情緒,並增強他們對妥善解決問題的信心;另一方面,明確指出瞭解決問題的方向,包括採用從各方面看都是較為妥善的重建方案,並提出了「雙線並行」的方針,以避免因追求釐清並追究責任而滯礙重建工程,使得小業主們返回家園的日期遙遙無期。這並非是強加於人,但卻因為其是唯一可行的方案,因而應是最終方案。對此,小業主們還應以大局著想,尤其是自己能儘早返回家園的切身利益考慮,接受政府的方案。

而特區政府也宜「特事特辦」,在重建方案所涉及的法律、技術、融資及稅項等方面,給予提供特別優惠。比如,免除批則等費用,加快批准手續進度,減免承建商的營業及所得補充等稅項等。曾有小業主提出,為減輕重建費用負擔,希望政府能批准改變現行圖則,加高幾層,將其所得作為重建的費用(一點三億元)。或是將地皮按押給銀行,以籌得重建費用,日後再按期供還。前者,從賈利安的談話內容看,現行圖則已是最高容積比,不可再擴張。而採用現行圖則重建,因是此前已經獲得批准,現在只須履行一些事項,而無須再審核、計算,就可節省許多時間,也減輕工務局的負擔。後者,則是可以商討。既然如此,善豐花園的小業主們,為了盡快返回家園,還宜採納這個方案。倘是如此,兩年就可以完成重建。因此,在「善豐花園事件」三周年之際,就是小業主們返回家園之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