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初級法院昨日續審香港商人劉鑾雄、羅傑承涉嫌賄賂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案件,劉鑾雄繼續缺席,羅傑承及案中另一被告方鎮猷出庭。
辯方律師要求廉署證人交代證明劉鑾雄與歐文龍直接通電話的記錄,廉署高級調查員姚富泉稱,歐文龍透過與羅傑承與劉鑾雄聯絡,由於沒有香港的通訊記錄,未有證明2人直接通電話,但綜合來看,事件不會存在多方面巧合。
辯方律師指出,廉署證人指羅傑承曾透過助理林泰為中間人聯絡新明輝建築公司董事長何明輝與歐文龍接觸,但林泰填寫的職業並非羅傑承的員工。
姚富泉稱,林泰曾向廉署表示是羅傑承員工,他所用的電話亦是羅傑承公司提供,2人實際是僱主及僱員關係。
另外,姚富泉稱,政府在99年是因機場融資需要將機場對開5幅土地價值定為20億元。他舉例若融資需要30億地價便為30億元,估價沒有意思。
辯方律師指涉案的5幅土地早在96至98年曾有1間法國酒店以約1億美元洽談收購,最終因99年的融資問題而告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