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發揮持續進修作用 促進居民向上流動

王希富

第一階段持續進修發展計劃將於 十二月三十一日 終止,日前教青局已經明確表示,爭取明年四月開始審批第二階段的新課程,市民可於五、六月報讀。為使居民貫徹持續教育的理念,行政長官在2010年底發表的施政報告中提出推行“持續進修發展計畫”,政府動用五億元作為計畫實施的起動經費,對年滿十五歲以上的本澳居民提供為期三年,每人上限共五千元的資助。相關計畫從提出後就已經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從議員到教育機構負責人甚至是社會各界都糾結在該五億元的善用,尤其是怎麼避免出現訛騙公帑上。時至今日,究竟效果如何?

教青局委託香港政策二十一有限公司作為協力廠商機構,中期評估首階段持續進修發展計劃的成效。報告稱,綜合學員、一百九十個提供持續進修的機構及社會人士的意見,並抽樣訪談了千名本澳居民,普遍認為有助提升個人持續進修的興趣和社會學習風氣,逾九成受訪者支持繼續推行計劃。建議繼續以多元定位為基礎,加強支援工作技能及職業培訓項目。報告亦顯示從2011年7月正式推出計劃,至今有28萬人次參與,人數達13萬,反映參與度較高。當中用畢五千元的居民佔三成六。從資料統計上來看,持續進修計畫可以說是發揮了一定的實際作用,而且更為重要的是在社會上已經初步形成了持續進修的氛圍,為學習型社會的建立奠定了基礎。因此,繼續推出第二期的資助計畫實屬必要。

當然,在過往計畫執行中所出現的問題,亦應避免。正如教青局坦言:計劃推行至今,當局巡查逾六千次,共立案十九宗,其中三宗已移交檢察院。透露違規個案包括學員持他人身份證頂替上課、機構將原為不同時段、不同導師的課程合併等。教青局稱,未來將加強不定期巡查,以抽檢個案、事後訪談等,減少違規情況發生。

此外,教青局亦承認首階段計劃較硬性規定導師薪酬,以致部分導師薪酬較高的高質素課程無法獲批,第二階段會調整做法,根據課程和導師的要求和質素劃分不同薪酬等級,彈性處理聘任外地導師、課時設置等,期望拉開與入門、進階、高級等不同層次課程的資助標準,滿足報讀者的需求。

更值得關注的是,教青局強調,為配合本澳建設“一個中心”、“一個平臺”的發展目標,未來審批資助會傾斜職業技能課程,並加大資助語言、職業培訓項目。與之前計畫“實行計畫的目的以提升居民個人專業技能及生活質素,促進社會可持續發展為目標”的表述相比較,當局對持續進修計畫所寄予的期望也是越來越高。相應的,居民個人在參與持續進修計畫的過程中,也將會在自我提升專業技能的同時,實現向上流動。這是一個與社會發展相輔相成的過程,也再次驗證了教育,尤其是持續教育在促進社會階層流動中的重要作用。

社會流動是社會和諧發展的關鍵一環

“社會流動”這一概念最早是由美國社會學家索羅金於1927年在他的《社會流動》一書中提出的。他認為,社會流動是兩個集團之間的人口交換,即一個集團的成員轉入另一個集團。從這一說法中我們可看出,最初的社會流動這一概念其實更側重的是人口的流動。現時學術上對於社會流動(social mobility)的定義,係指一個社會成員或社會群體從一個社會階級或階層轉到另一個社會階級或階層,從一種社會地位向另一種社會地位,從一種職業向另一種職業的轉變的過程,當中又涉及不同的流動類型,而垂直性的社會階層流動正可作為社會公民素質的一個指標,它影響社會的階級、階層和產業結構。如果一個時期內向上流動的頻率超過向下流動,說明社會在進步,反之,說明社會在倒退。正所謂“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每個人都希望向上流動而不希望向下流動。

胡錦濤主席在慶祝香港回歸祖國十五周年大會暨香港特區第四屆政府就職典禮上講話時,向新一屆香港特區政府和社會各界提出了四點希望,希望之首就是要“努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胡主席表示,“和諧穩定是發展之基,改善民生是和諧穩定之本。”要求要“更加注重機會公平,更加關注弱勢群體,更加關心年輕一代,使全體市民共用發展成果、提高生活水準。”座談會期間,有社團代表引用胡主席此番表述強調:“一個地方如果沒有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就談不上經濟發展,改善民生更是鏡花水月。只有創造公平、公正的社會氛圍,特別是讓弱勢群體能夠通過自身的努力,得到提升,能不斷向上流動,使社會形成一個良好的競爭氛圍,伸張正氣,令階層矛盾得以緩解,有利和諧社會的構建。”以此來證明社會階層流動對社會和諧的重要作用。

社會成員在社會階層之間的合理的、公正的、公平的、流暢的社會流動,能夠化解階層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相反,社會階層固化,則會容易造成不同階層之間的緊張關係,從而産生階層的摩擦與衝突,嚴重的會帶來社會震蕩。“人望高處,水往低流”,倘若社會到處充滿公平的晉升機會,人們只要通過自我的努力,都有機會得到提升,從而生活得以改善,這樣社會通暢的流動在全社會裏形成一種不斷求進的正面鼓勵作用,這亦有利於階層矛盾的化解,有利於社會和諧。如果下層的人們看不到改變現狀的希望,不滿情緒就會增加,社會矛盾就不斷發生並逐漸激化,產生一種社會張力,張力積累到臨介面,就會激化成各種的社會行動。可以說,社會流動是和諧社會建設的關鍵一環。

教育是實現向上流動關鍵之所在

雖然,社會階層的向上流動對整個社會的和諧穩定發展至關重要。但並不是每個社會向上流動的機會分佈是均勻的,只有那些具備一定條件的人才有可能上升。影響社會流動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有政治、經濟的因素,也有社會和個人的因素。在傳統社會,人們要實現向上的社會流動,獲取一定的社會地位,籍貫、家庭出身、年齡等先賦條件往往起著決定作用。現代社會,由於社會制度、政策和文化價值觀念的轉變以及科學技術和社會生產力的迅速發展,社會流動的規模和速度已大大超過傳統的社會。相應地,社會各個部門,各種職業對勞動者科學文化知識、專業知識和技能等要求越來越高,這在客觀上要求社會成員要通過自己的行為努力獲取知識、技術和個人成就等自致條件,才能取得較好的社會地位,實現向上流動。而要很好獲得自致條件,學校教育是其主要途徑。因此,受教育的程度和教育的質素也就成了決定社會成員能夠實現向上流動的關鍵所在。

分析認為:除了簡單的體力勞動和腦力勞動之外,獲得教育的程度,層次越高,其職業的經濟地位和社會地位就越高,這兩者之間呈現一種明顯的正相關。鄧肯和布勞在1967年對美國職業結構的研究中,發現對個人職業地位影響最大的是本人的教育程度(係數0.39),對於初職而言,教育的影響作用更大(係數可達0.44)。我國,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學系在1996年的一次大規模的全國性抽樣調查結果也顯示,文憑資格的高低同個人進入社會中高級白領階層的機會呈現出明顯的正比例關係。

各種事實表明,各種職業對學歷的要求都在發生變化,特別是較高地位的職業對學歷的要求越來越高,因而,具有較高學歷的人在競爭較高地位、職業中處於優勢。另外,事實還表明,具有高等教育學歷不僅影響人們最初的職業選擇,而且對以後的職業變換,與較低學歷相比也更為有利。

教育在影響個體取得某種相應職業的同時,並以職業為仲介,進而影響其經濟收入、聲望和社會地位等。職業與人們的經濟收入密切相關,既是人們的一種工作方式,也是一種生活方式,是現代社會人們生存方式與狀態的集中體現。而任職條件即是對一個人特定能力的要求,這種特定能力的形成,最主要依靠的是學校教育。教育通過影響某種職業的獲取,進而對個體經濟收入產生影響,可用“教育的經濟回報率”來表示。

好職業的獲取,伴隨經濟收入的提高,成為保證高品質生活的重要因素,也是進入富裕階層,取得一定社會地位的經濟資本,這種經濟資本的獲得則需教育提供的文化資本作為保障。同樣,知識份子要得到別人的重視和尊敬,就必須堅持自己的文化正當性,而當其越受大學教育體制的承認和重視,也就越具這種正當性。

由以上分析可知,個人要想實現向上社會流動,需接受一定的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的訓練,取得一定的學歷或文憑,謀求相應的職業,從而實現一定的經濟收入、聲望和社會地位的提高,進而實現向上的社會流動。

提高教育素質 善用進修資助

教育作為影響社會成員向上流動的最主要因素。必然也存在影響個體向上社會流動過程中受到制約的因素。其中最為顯著的就是教育機會的均等問題。主要包括:第一,教育起點的機會不均等。社會成員是否能夠進入教育體系或是進入何等品質的教育體系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其所在家庭的經濟實力所決定的。位於社會下層的家庭,由於經濟實力的相對劣勢,往往在相對較大的機會成本面前,放棄了讓子女進入更高層次或較好品質的教育體系的機會,也就在一定程度上放棄了實現階層向上流動的機會。第二,教育過程的機會不均等。在市場經濟運行機制的影響下,受各種經濟利益的驅動,各種教育資源會自發地向優質的地區或學校轉移,事實上造成了在教育資源的配置和利用存在著學校之間的區域差異、城鄉差異和重點與非重點的差異,使得社會成員在進入同一教育體系後無法享受同等品質或數量的教育服務。同時,家庭經濟實力較差的個體也在一定程度上喪失了獲得額外個性化教育的機會。第三,學業成功的機會不均等。學校開設的課程主要是適應於升學的課程,這在為中上階層打開深造機會之門的同時,也把低收入階層拒之於大門外,甚至阻礙了低收入階層子女在放棄升學時獲得職業的機會。

在教育公平方面,我們非常高興地看到,自特區成立以來,就教育事業一直給予高度的重視和大力的支持,自2009年起實施的15年免費教育,隨後在教育的投入上也是逐年增大。加之社會上各種對教育和學生的支援措施,可以說本澳已經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教育不均等的問題。基本上不會出現因為經濟原因而無法升學的情況。這對於提升澳門的競爭力,提升澳門居民的整體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