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設常設及跟進委各三個

【本報訊】第五屆立法會通過議決案,設立三個常設委員會及三個跟進委員會,常設委員會主席不再兼任跟進委員會主席。

續設三常設委員會

立法會執行委員會根據立法會“議事規則”規定,及結合第四屆立法會經驗,建議本屆立法會像上屆一樣繼續設立三個常設委員會,委員會名稱不變。第一、第二常設委員會10名議員,第三常設委員會11名議員;主席、副主席不加入常設委員會。本屆新增9名議員平均分配在三個常設委員會之中,以便在連任議員協助下盡快投入工作。

執行委員會亦建議繼續設立三個跟進委員會,包括土地及公共批給事務跟進委員會、公共財政事務跟進委員會、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執行委員會特別指出,土地及公共批給事務跟進委員會在第四屆立法會開展的工作很好,使立法會能有效監督政府依法施政。跟進委員會的工作模式發揮了效果,因此會延續

執行委員會指出,常設委員會主席忙於法案審議工作,難以分身主動跟進政府施政中存在的問題的,因此建議常設委員會主席不再兼任跟進委員會主席。

包括章程及任期委員會成員組成在內的議決案得到全體會員通過。委員會選舉產生了各委員會的主席及秘書。

關翠杏、陳澤武、鄭志強繼續分別出任第一至第三常設委員會主席。何潤生擔任土地及公共批給事務跟進委員會主席,麥瑞權擔任公共財政事務跟進委員會主席,陳明金擔任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主席。

全體會議亦投票選出徐偉坤議員擔任行政委員會成員。

賀一誠:立法會應不越權不缺位

立法會主席賀一誠就執行委員建議作說明,他引用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主任姬鵬飛在澳門基本法起草工作說明中的講話,強調立法與監督同樣重要,立法會不能只顧配合而忽視制衡,要把握好尺度,以不干擾行政主導及有效依法施政為原則,要不越權,不缺位,有效履行好基本法賦予監督特區政府的職能。他認為這是本屆立法會的重要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