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澳駕駛證互認有利促進本澳發展

劉紹滿

最近社會各界熱議關於廣東省駕駛證與澳門駕駛執照互認互換制度問題,廣大市民透過各種電子傳媒、網絡及社區座談等模式發表意見及提出建議,討論其中利與弊的問題,持反對意見或保持中立及贊成的意見都有,就連行政長官日前接受傳媒訪時都認爲會尊重主流意見。其實地區之間的駕駛執照互認,歐、美洲或甚至是中國臺灣及香港特區都認承國際駕駛執照,而本澳一直也是承認及允許國際駕駛執照的,香港即將於明年初就捷足先登與廣東省實施駕駛證執照互認的措施,然而消息一傳到本澳,就有保守派人士或團體就想再度關起門來及持反對意見,但有遠見的一些政客或知名人士則紛紛支持此項措施。本澳屬於國際性旅遊城市,若交通執法得好及路面車輛管理得好,筆者相信不用擔心會出過多不利的情況,並會對於本地居民到內地居住、就業、學習及經商等活動都起到很好的作用,長遠而言,將會是利大於弊,一刀切的形式將好的政策措施放棄了,相信也會辜負了中央政府的期望。

時近新一輪特區政府的施政報告,相信社會各界都關注特區政府在未來的一年如何推行粵澳架構協議及社會經濟及文化的交往等問題。其實,當局研究及推出粵澳駕駛證執照互認制度問題,也是進一步落實粵澳架構協議的具體體現,並非一種社會退步的表現,關鍵就是本澳廣大居民可以自由到與本澳一水相依的廣東省方便駕駛車輛。據瞭解,很多中小企業投資者或年輕居民想到廣東省考取駕駛執照,但是由於廣東省要求相當高及嚴格,很多居民即使取得了本澳地區的駕駛證,也難以取得內地的駕駛證。目前,本澳年青人到內地考取駕駛執照不易,推行互認制度,不但對澳門長遠發展有好處,亦有益於本澳年青人走出去發展。即便不推行互認制度,內地同胞可以通過在香港互認後,到本澳交通部門蓋章,即可在本澳駕駛車輛,只是做法迂迴一些;既然如此,作為自由社會的澳門,不應該拒絕駕駛執照互認制度。社會擔憂互認後加劇過界司機的問題,但按照現行有關法律過界勞工需要負上刑責,相信甚少人會以身試法。若粵澳駕駛證執照互認,自由了方便了本地的居民,特別橫琴即將實施允許本澳車牌行使,但是並沒講明允許本澳駕駛證可以在內地行使,若措施得以實施,自然將所有擔心的問題,順利解決及方便了廣大居民的出行,這是可樂不爲的事情。筆者也相信很多政客或人士就是見到了這一點,而持贊成支持之票,可是,某些團體或許他們的領導層人員爲了某種利益或私利,而故意刁難當局。對於社會發展産生不同的意見,這也是正常的社會反映,可是,閉關自守的政策或模式,相信已經不適合本澳發展的目標。現時的澳門已經不再回歸前的澳門,過多的保守主義,並非適合本澳向前發展,反而會影響本澳的發展步伐。

最初提出粵澳駕駛證執照互認制度建議的還是,澳區全國政協委員楊俊文日前出席全國政協會議提出的提案時建議,關注本澳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構建及內地與澳門駕駛證互認議題。他認爲,“世界”級最基本的是要有世界級的旅遊休閒設施,要有世界水準的服務,從而吸引來自世界各地的旅客;至於“中心”,就產業而言,一般人都會理解為較大的、有規模的,而且是產品和服務較集中的地方。然而,澳門是一個小地方,但人口密度大,每平方公裏約有18,000人居住,每年卻有近3,000萬人次旅客,每天每平方公裏有2,500多名旅客,每公裏道路約有500輛機動車。要應對這樣龐大的旅客陣容,又要在設施和服務上更上一層樓,達到世界級的水準,而且又要體現休閒,難度很大,其中承載力和居民的接受程度,是一個問題。目前澳門只是一個旅遊城市,要成為世界級的中軸或核心城巿,輻射到整個珠三角,是一個大課題。首先,澳門本身軟硬體的品質要進行自我提升,然後是通過制度創新,打破區域之間的規限,使包括港澳在內的大珠江三角充份融合,使各方都能受益。香港早在2004年就實現內地與香港兩地小型汽車駕駛執照互認,同為特區的澳門遲遲未見同類政策出臺,加上隨著粵澳合作開發橫琴的進一步推進,以及澳門車輛自由進出橫琴這一構想的落實,澳門居民對實現內地與澳門的駕駛執照互認的呼聲將越來越高。為此,他建議儘快實現內地與澳門駕駛執照互認,但強調實行有關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方便跨境居住、就業和營商的兩地居民異地駕駛車輛,旅遊駕駛是其次的,即使內地旅客和其他國家或地區的旅客一樣可以在澳門租用車輛旅遊,但由於這一方式比較昂貴,且澳門泊車位嚴重不足,旅客並不可能自由自在地駕車到澳門的每個角落,相信以這一方式在巿內遊覽的人並不多,因而對澳門的巿內交通不會造成太大的影響。與此同時,駕駛執照互認與自駕遊是兩種不同的制度安排,不可混為一談。自駕遊是允許車輛和駕駛者跨境行駛,屬“駕駛互通”。此外,實施內地與澳門駕駛執照互認制度,可以借鑒香港與廣東實行駕駛執照互認的多年來正反兩方面的經驗,再結合澳門的實際情況,適當訂定有關的細則,並在實施一段時間後作出檢討,有需要時適當調整。實施駕駛執照互認後,兩地交通部門可以各種途徑向異地駕駛者宣傳當地駕駛習慣、道路環境、資訊等,使有關的制度安排能達到最佳的效果。

粵澳兩地駕駛執照免試互認諮詢引起社會關注,有社會人士認同逐步實現互認駕駛證是區域合作的大勢所趨,認為應科學研判自身情況,再理性有序地逐步推展相關工作。過程中,要加強訊息公佈,讓社會知悉具體情況、消除社會疑慮,以助工作推行。社會人士認為,粵澳兩地駕駛執照免試互認產生交通規則、駕駛習慣相互適應,會否引申“過界司機”、車輛“過界營業”,以至交通承載力、交通壓力等,屬具體細節的操作問題,待進一步探究。但區域合作是大勢所趨,區域融合情況必然,香港早已實現與內地駕照免試認證,澳門同為大勢所趨。對於兩地駕照免試互認引起坊間關注,社會有聲音憂慮澳門交通超負荷,難以承載大量湧至的車輛。社會人士不諱言,“幾多架車可以,點樣評估”等具體情況、粵澳商談時掌握多少科學數據等,雖相信雙方有探討,但社會暫未知悉,故有需要增加訊息發佈,讓社會掌握機密事宜以外的商談內容,加強訊息透明度,讓居民瞭解到“政府已探討過社會的憂慮”,經已掌握相關數據,顧及居民所思所想,已有通盤考量及應對之策,讓社會釋疑,有利政策推行。駕照互認並非洪水猛獸,隨著本澳與內地聯繫不斷加強,推行駕照互認制度,相信能進一步促進本澳的長遠發展,亦可為本澳企業家或居民在內地經商及生活提供交通上的便利。此外,在維護本澳廣大司機從業員的前提下,當局應廣泛聽取各行業、團體及司機的意見,開展研究藉駕駛證互認契機開放內地司機來澳工作的可行性,緩解本澳司機人手不足的情況。

與同樣行使“一國兩制”的香港相比較,粵港兩地小型汽車駕駛證明年1月1日起互認,粵港兩地小型汽車駕駛證互認將在2004年1月1日正式實施,屆時香港居民可憑有效香港駕駛執照向內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免試換領內地機動車駕駛證。內地居民可一如既往持內地有效駕駛證向香港運輸署申請免試換領香港駕駛執照。 其實,2004年1月1日全面實行的粵港雙方互認駕駛證的範圍爲小型汽車和摩托車駕駛證,具體內容包括以下方面: 一、香港特區居民持有(1)類私家車或以上駕駛執照,只要其年齡、身體等條件符合內地的有關規定,可免試直接換領准駕車型爲C的內地小型汽車駕駛證; 二、持有香港(3)類電單車或(22)類機動三輪車駕駛執照的(不包括A類自動擋車輛),可免試直接換領准駕車型爲E的內地二輪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駕駛證; 三、如香港駕駛執照僅限於駕駛(A)類自動擋車輛(不包括電單車及機動三輪車),則只可免試換領准駕車型爲Z的9座以下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駕駛證。 申請免試換領內地駕駛證的香港居民,應由本人親自到廣東省內各公安車管所辦證窗口辦理,並履行下列手續: 1、填寫《香港居民免試換領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 2、交驗香港身份證,以及往來內地通行證或回鄉證或護照原件及複印件; 3、交驗居留/暫住證件原件及複印件(未在內地暫住的除外); 4、交驗有效期內的香港駕駛證原件及複印件; 5、提交廣東省內縣級以上醫療機構的體檢報告; 6、閱讀《申請表》反面的“個人聲明”後簽名確認。 香港駕駛執照免試換領的內地駕駛證完全等同內地居民領取的駕駛證進行日常管理:如定期審驗和換證,審驗前必須經過必要的交通法規教育;領取記分卡,記分達到一定分值要重新參加相關考試;對非法申領駕駛證、無正當理由超過三個月不接受違章或事故處理、連續兩個審驗週期不參加審驗等情況將注銷駕駛證等等。 由於粵港雙方法律法規不同,道路標志標線,車輛行駛方向等有較大差別,爲了安全行車,避免發生交通意外,兩地免試換領駕駛證的人士有義務學習當地的交通法規和相關知識,有關資料可在申請駕駛證時向有關部門索取,也可在廣東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及香港運輸署的互聯網站上查閱,並下載有關申請表格。其實,廣東省與香港特區的上述這種做法,是值得本澳將來制訂要關的措施來學習的。

可是,不管社會的主流意見如何,必遭到社會一些團體或人員的攻擊及反對。有市民反對推行駕駛執照互認制度,認為本澳交通已不勝負荷,且相關的法律法規未能配合,憂慮駕照互認導致車輛增多,對居民及旅客的出行造成影響,令生活質素下降。作為民主派別的民主昌日前則認為,一般居民擔憂破壞現已超負苛的交通環境,擔憂引致更多過界垮工司機、黑工司機或白牌車司機,擔憂衍生多交通事故,引致救護、執法、司法等眾多困難。有業界資方以為可藉此紓緩司機不足的人力資源問題,而勞方則擔憂壓抑司機的薪酬條件。民主昌也認為駕駛證執照互認/互換制度之主要目標在於方便旅遊,必須基於澳門城市的發展定位明確決定政策取向。他提出的質詢指出,澳門特區地理環境所限,不宜向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