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盼在監督下完善工作

【本報訊】行政長官崔世安強調,政府按照澳門基本法執行工作的信心絕不動搖,希望在各界的監督下,持續完善各項工作。

政府執政信心不動搖

行政長官昨日在立法會就施政報告回答議員提問,議員何潤生就公天和公交問題,批評政府工作效率低,要求官員問責。行政長官崔世安稱,政府按照澳門基本法執行工作的信心絕不動搖,他表示,政府在處理公天有線問題有執行不足的地方,政府會投入資源,讓居民在合法下收看收費和免費電視。但他對政府接管巴士問題不評論,只說相信在一系列訴訟的裁決中知道問題所在。

崔世安認為每個政府都會面對歷史問題、新發展和改善管理的問題,未來一年無論官員問責及績效評審,整個管理架構將有改進。

麥瑞權議員指出,社會上經常有對個別司長表現不滿意的意見,政府應儲備司級官員人才,重點培養。崔世安指,司長的產生由行政長官提名,中央政府任命。行政長官如何選拔司長有很多考量,包括有經驗,有知識,有能力,對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使命感,但始終是行政長官個人推薦,很難辦一個“司長訓練班”,行政長官很多時“孤獨與寂寞”,因只可一個人考量,但經過一定的歷練及經驗,加上議員的指正及批評,有助推動完善工作。

繼續加強立法統籌

立法工作方面,吳國昌議員批評多項重要法律建設在施政報告中全部缺位,包括最低工資立法、預算執行綱要法、家暴法、保護動物法案、舊區重建及新毒品法等。崔世安回應,上述多部法案分別涉及3名司長範疇,待3名司長與議員辯論施政方針時會談及修法進程。他稱,執法部門領導指法院判刑不利新毒品法的執行,禁毒委員會將研究這問題,新法刑幅為3到15年,舊法為8到12年,他的理解是新法是刑幅太大,與舊法不同。

議員林香生認為,本澳應構建完整的法律體系及立法統籌機制,政府須以每一個立法會期制定為期4年的立法計劃。崔世安回應,原法律的清理和適應化的工作進入一個階段後會檢討這問題。制定一個4年立法統籌並不簡單,因隨著社會發展,可能出現計劃外的立法,統籌方面希望加強資訊交流和回應,政府會認真檢討是否需要制訂4年的立法計劃。

崔世安表示,隨著澳門發展和成為世界旅遊目的地,政府會適時修訂保障消費者權益的法律。政府同時關注網絡犯罪日益嚴重的問題,認為有關法律法規須適時檢討,與時並進。食品安全方面,他認為本澳進口食品受監管,負責檢測的實驗室軟硬體設備符合要求,食安法生效後收到的報告是執行順利,業界十分守法,政府會繼續就食品安全進行教育宣傳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