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是方向性具體政策由施政方針呈現

特首崔世安的二零一四年施政報告發表後,引發各種不同的議論。其中一種議論認為施政報告沒有新意,是「學生抄功課」,只是延續「派糖」,但在土地、房屋、醫療、殘障人士和壓抑通脹等問題上著墨不多,令人失望。

其實,施政報告由於篇幅有限,因而不可能包羅萬象,面面俱到,而應是提出概念性的政策方向,具體的政策和措施應是載於施政報告「附錄」中的施政範疇的具體任務中,並由各政務範疇的施政方針中來具體呈現。這也是「抓大放小」,「大權獨攬,小權分散」領導藝術的體現。

實際上,由於崔世安的首任特首任期即將屆滿,因而就有不少人將他這一份施政報告視為競選政綱,在這種「先入為主」的審視眼光之下,當然也認為這份施政報告應當寫得好像競選政綱那樣的豐富多彩。這從在前日的施政報告記者會中,有記者曾多次追問崔世安是否會爭取連任,就可見這種思維已經定見,因而對施政報告也就寄以較高的期望值。而崔世安則明確回答,現在並非是宣佈是否爭取連任的適當時候,施政報告也非競選政綱,這就較好地回答及澄清了上述的問題。既然是施政報告而不是競選政綱,當然是要以務實為主軸。而崔世安現在尚未到時候的回答,其實也是對自己有信心的表現,因而無須提前造勢。

至於有人希望現金分享的數額能夠多一些,「多多益善」,甚至是二萬元,這則是不切實際。一方面政府財政負擔較大,雖然經過幾年來的積蓄,財政儲備已經過億,但「豐年要當歉年過」,澳門的經濟和財源單一,必須以較為充足的財政儲備來時刻應對境內外各種突發因素;另一方面,澳門特區未來還有很多大型跨境工程計劃需要推動落實,這是需要龐大的資金的。何況,對特區政府所推行的現金分享計劃,也有人持不同意見,謂可能會推高通貨膨脹。而且授以魚不如授與漁,還是應從源頭上解決居民們的增強競爭力,給予向上流動機會,以提高他們的收入的問題。

其實,施政報告已充分注意到並吸納了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並對民眾的一些意見頗大的議題,作出了正面積極的回應。除了本欄昨日所提的輕軌新填海地段的走向,及莊荷不得聘請外僱之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議題,就是人才計劃思路的根本性轉變。

實際上,在澳門特區政府開展對《澳門特別行政區人口政策框架(諮詢文本)》中的「人口政策框架」公眾諮詢時,就有不少人擔心,這是為未來輸入外來人口作輿論準備,尤其是前一段時間關於內地學生畢業後留澳工作的議題,也引發來強烈的議論和質疑。如今,施政報告則是確定以培訓和提升本地人才為主,就是「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生動典例。但單是依靠培訓及提升本地人才,也並非是最適切的辦法。因為按照澳門為了發展所需,本地人才是明顯難以滿足需要的。既然人們對內地學生畢業後留澳工作有疑慮,就應另闢蹊徑,將「吸引人才回流」擴大應用,那就是吸引「海歸」人員來澳工作。

即使是培訓及提升本地人才,還需注意防止「武大郎開店」和「假洋鬼子」心態作祟。所謂「武大郎開店」,源於我國著名漫畫家方成的一幀著名漫畫《武大郎開店》,說的是個子奇矮的武大郎開了一家飯店,為適應業務發展,需要聘請新夥記,於是一個高個子前往應徵,而一名個子較矮的夥記則說,掌櫃曾說過,凡是個子比他高的都不聘請,這幀政治漫畫生動地揭露和批評了「不許別人高過自己」的壓抑人才和害怕競爭的陰暗心理。至於「假洋鬼子」心態,典故出於魯迅的小說《阿Q正傳》,那位假洋鬼子自己不革命,也 不準別人革命。這種心態,在澳門社會仍然嚴重,因而也是過去留不住人才的一個重要原因,必須予以清除。

在施政報告中,明確了諮詢組織人員不可重疊的方向。這也是較好地吸取了各方人士的意見。實際上,各類諮詢組織「來來去去這班人」的現象,已引發人們普反感和非議。澳門回歸後,現時一些諮詢組織的成員,有些是從前澳葡政府的諮詢組織乘坐「直通車」成為特區政府的諮詢組織的,連「乘客」也是一張「車票」直通到底,已經呈現「老化」的跡象;甚至有極為個別的成員,觸犯了法律以至是被法院判刑確定,仍然在「位子」上。更令人詬病的是,出現了「來來去去這班人」的陋習,甚至是同一個人擔任十幾二十個諮詢組織的委員,而擠占了新一代有志者貢獻才智,接受錘煉的機會。如果說,在特區剛成立時,百事待興,千頭萬緒,特區政府未有來得及認真研究回歸前後的諮詢組織的性質在根本的區別——回歸前是前澳督為實施殖民管治而擺設的「花瓶」;回歸後是當家作主的「澳人」參與「治澳」的重要渠道,因而有意無意地將諮詢組織當作是一種可有可無的「點綴」,因而尚可理解的話,現在回歸已經十三年多,過了《澳門基本法》「保持現有制度不變」的四分之一,仍然是保留著這種陋習,就難以讓人心服口服了。當今社會發展已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社會公共事務需要更新知識,也擁現了一批又一批的新人,但諮詢組織仍是由一批「舊人」佔位,未有補充「新血」。這種組織形態,故諮詢組織又如何能真正反映民意?

對此,崔世安出任特首之後,有心進行改革。因而最近已經開始實行,在增補一些組織的成員時,注意吸收各行業各階層的新人,而且還注意吸收持不同意見的甚至是反對意見的人。但另一方面,一些社會上有真知灼見的人,仍是被「遺忘」,未有被吸納進去。

至於重組市政機構及文化局、體育發展局的問題,應當注意與《澳門基本法》第九十五條「非政權性市政機構」的性質及職掌規定相吻合,不要發生抵觸基本法的情事。

《立法會選舉法》本來去年才進行了一次修訂,現在又將進行修訂,似是頻密了一些。不過,去年的修訂主要是為了適應「政制發展」,直選和間選各增加兩個議席的需要,並順道對一些問題進行修訂的。但從今年立法會選舉所暴露的情況看,仍有不足之處,因而還需要修訂。既然如此,就不如考慮引進保證金制 度等,使之更為完善。

(發自臺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