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主義”重創下的廣東幹部

廣東人排外。這是廣東以外地區一些幹部對廣東本地幹部的一個由來已久、根深蒂固的誤解。現在,許多70歲以上的廣東老人,談起上世紀50年代那兩次大規模的“反地方主義”運動,仍然唏噓不已。當年葉劍英、方方領導廣東土改,由於天下已經大定,他們根據廣東的實際情況,採取了較為溫和的政策,結果卻被斥為“和平土改”。中央認為其根源在於廣東幹部的“地方主義”、“封建宗族觀念”,於是,在1952年和1957年,兩次反地方主義運動,便像巨靈之掌打到廣東幹部頭上一樣。

為了把廣東的“地方主義勢力”連根拔起,大批北方幹部浩浩蕩蕩調入廣東摻沙子,從粵北山區到粵東平原,遍佈廣東各地。廣州市屬各區的區委書記、區長,大部分是南下的。本地幹部被批的批,鬥的鬥,撤職的撤職,開除的開除。經過大規模調整,全省縣以上主要領導,80%是北方人。多數地委的主要領導都換成南下大軍幹部,兩個區黨委主要領導全是南下大軍幹部。原來擔任正職的廣東幹部紛紛降職,給北方人讓位。數據顯示,在第一次反地方主義時,7000多名廣東幹部受到處分;在第二次反地方主義時,受處分的廣東幹部僅廳局級至副省級的便有近90人,地縣級和普通幹部多達1萬多人。

廣東反地方主義之爭,到底緣何而產生呢?其根源究竟在哪里?

“廣東派”的由來

1949年,新中國建立前後,發生了兩起與廣東有關的人事變動。一是中共華南分局的改組,中央決定由葉劍英為首,張雲逸為第二書記,方方為第三書記,陳庚、鄧華、賴傳珠為常委組成新華南分局。同年10月19日,中央政府又任命葉劍英為廣東省政府主席,方方、古大存、李章達為副主席。這兩次改組 就形成了以廣東籍回鄉幹部(葉劍英、古大存)和解放前外地來粵幹部及廣東籍本土幹部(馮白駒、方方)三合一的“廣東派”幹部。

這種“廣東派”幹部的共同特點是,熟悉廣東、熱愛廣東,力主因地制宜治理廣東。由於這時“四野”為主的大批南下幹部還未成為廣東領導層主流,這一階段是“廣東派”的發展良機,尚未露頭“反地方主義”。

1949年12月2日,中央政府批准成立東北、華東、西南、中南四大軍政委員會,廣東省隸屬於中南軍政委員會,葉劍英任中南軍政委員會副主席(林彪任主席)。1950年春,根據中南軍政委員會的指示,廣東開始試行“土改”,由方方擔任廣東省土改委員會主任。葉劍英提出了“廣東特殊”,先從“三縣著手”的土改試點方案1949年12月2日,中央政府批准成立東北、華東、西南、中南四大軍政委員會,廣東省隸屬於中南軍政委員會,葉劍英任中南軍政委員會副主席(林彪任主席)。1950年春,根據中南軍政委員會的指示,廣東開始試行“土改”,由方方擔任廣東省土改委員會主任。葉劍英提出了“廣東特殊”,先從“三縣著手”的土改試點方案,確定先在揭陽、興甯、龍川三縣進行試點。同年10月,葉劍英向毛澤東彙報土改工作,毛澤東說:“土改面積除原定三縣外,其他各地委均需選一個區鄉進行試點”,11月,分局根據毛澤東的指示,增加了惠陽,鶴山、曲江、寶安、遂溪、豐順、英德、普寧等八個縣各選取一個鄉為土改試點。

但中南局在對廣東土改的評價上,一直同華南分局存在著嚴重分歧。時任中南局土改委員會主任的李雪峰,公開對廣東的土改工作不滿意,多次在機關報《長江日報》批評廣東土改群眾發動不夠,太右,是“和平土改”。而華南分局卻一再不同意中南局的批評,我行我素。在這一背景下,1951年4月,中南局開始大動“手術”,將時任河南南陽地委書記的趙紫陽調到廣東,任華南分局“俱樂部”(辦公廳)秘書長,不久任廣東省土改委員會副主任。1951年12月25日,又將四野政治部副主任、廣西省委代理書記陶鑄調任華南分局第四書記;陶鑄接替方方主管廣東土改運動,陶、趙以土改為突破口全面接管廣東。

至此,中南局正式提出了“廣東黨組織嚴重不純,要反對地方主義”的口號。在陶、趙主持下,廣東先後36次大規模進行“土改整隊”、“整肅”,到1952年5月, 全省共處理廣東“地方主義”幹部6515人。這期間,提出了“依靠大軍,依靠南下幹部,由大軍、南下幹部掛帥的方針”,於是,各級黨委都要由大軍和南下幹部掛帥,當第一把手。

作為廣東地方幹部的老領導方方一直不同意“廣東幹部隊伍不純”的估計,挺身保護廣東幹部。陶、趙便開始提出廣東地方主義問題,最終得到中南局和毛澤東的肯定。

廣東反地方主義兩次運動

廣東反地方主義有過多次運動,影響最大的有兩次。

第一次是1951年1月至1953年。起因是當時華南分局組織部一位副部長將一批正縣級南下幹部降為副縣級。一些南下幹部對這種做法不滿意。尤其是對土地改革,有著不同的看法。地方幹部大多主張緩和,主張“甯慢莫亂”,“寧可無土改,不可無公糧”,“要有步驟有秩序進行”。 1951年1月和4月,中南土委會領導李雪峰兩次來到廣州先後召開了11縣土改總結會議和華南分局擴大幹部會,對方方的總結提出了批評,他們認為:廣東土地改革的試點工作在指導思想上有問題:第一,11縣的土改,缺乏農運高潮,黨內部分幹部未堅決站在農民方面,為徹底消滅封建勢力而鬥爭;第二,照顧其他階級多,體貼農民生活感情少,缺乏階級分析:第三,對敵人不夠狠,對群眾不夠熱;第四,廣東基層組織不純,不能依靠。這四條把三縣的土改全盤否定了。華南分局的領導人堅決不同意這種看法。

鑒於當時中南局第一書記是林彪,因此中南局的看法直接影響到毛澤東。毛澤東和中南局認為,要改變廣東土改領導軟弱和進展緩慢的局面,需要物色得力的領導幹部,加以調整,並抽調一批幹部予以支援。這一次“反地方主義”,終於使葉劍英於1953年2月在“養病”8個月後調離廣東;方方由南方分局第三書記降為第五書記,並於1955年調離廣東;海南行政區一把手馮白駒也只在名義上保留海南區黨委書記,於1952年8月調離海南;隨著這三位主帥的貶謫,上萬名廣東幹部都被先後戴上了“地方主義”帽子受整受貶。廣東成為林彪“四野”體系根據地,以至於文革“9•13”前夕林彪曾有割據廣東與毛澤東南北對抗的設想。

第二次“反地方主義鬥爭”,從1957年6月至1962年10月,歷時5年。這一次起源是“整風運動”與“反右運動”。在整風運動開始後,以馮白駒、 古大存為代表的廣東幹部對前幾年的“反地方主義”進行了質疑,廣東當時的領導立即借“整風”轉為“反右”的契機,開展了“廣東歷史問題大辯論”,發動了第二次反地方主義大戰。

時任廣東省委書記(當時設省委第一書記)的區夢覺對第二次反地方主義有一段精粹的介紹——“從廣東歷史大辯論中揭露出來的問題是十分驚人的,不僅有古、馮為首的反黨集團,還有廣州市以市委書記吳有恆為首的地方主義反黨集團和韶關、汕頭、西江、合浦、興梅等地的一批地方主義分子結合的反黨小集團。而有地方主義思想的人就更多了。僅省級機關處長以上幹部中有嚴重地方主義錯誤被確定為重點辯論對象的就有83人,占這類幹部總數的6.4%;在省委委員、候補委員中,有嚴重地方主義錯誤的有11人,占委員總數的20%;在省委常委中有嚴重地方主義錯誤的有4人,占常委總數的 27%;而在書記處中有嚴重地方主義錯誤的就有3人,占總數的30%。從這裏可以看出,地時任廣東省委書記(當時設省委第一書記)的區夢覺對第二次反地方主義有一段精粹的介紹——“從廣東歷史大辯論中揭露出來的問題是十分驚人的,不僅有古、馮為首的反黨集團,還有廣州市以市委書記吳有恆為首的地方主義反黨集團和韶關、汕頭、西江、合浦、興梅等地的一批地方主義分子結合的反黨小集團。而有地方主義思想的人就更多了。僅省級機關處長以上幹部中有嚴重地方主義錯誤被確定為重點辯論對象的就有83人,占這類幹部總數的6.4%;在省委委員、候補委員中,有嚴重地方主義錯誤的有11人,占委員總數的20%;在省委常委中有嚴重地方主義錯誤的有4人,占常委總數的 27%;而在書記處中有嚴重地方主義錯誤的就有3人,占總數的30%。從這裏可以看出,地方主義對黨的肌體的侵蝕,特別是對省委領導核心的侵蝕到了何等嚴重的地步。”

抓住林克澤(省政府秘書長)一封寫給馮白駒談如何新組建海南區領導班子的“密信”, 廣東第二次反地方主義戰役揪出了海南地方主義反黨集團馮白駒、古大存反黨集團,一舉將馮白駒、古大存等上萬名廣東幹部降職、撤職、查辦。當然,僅僅把“廣東地方主義骨幹”處分查辦是不夠的,還必須讓“廣東第二次反地方主義鬥爭”中發現的2萬多“地方主義分子”都一網打盡,為此製造了一個又一個的“反黨集團”、“反革命事件”,如“海康英利反革命暴動案”、“惠州反革命集團案”、“廣寧反共救國軍團長高玉山案”、“海南地方主義反黨集團”等等。

進入文革之後,廣東的“反地方主義鬥爭”並未停止,但已經不像前兩次那麼“轟轟烈烈”了。從1951年開始至1971年(即從林彪就任中南局第一書記到“9•13”出逃)的20年間,廣東的反地方主義鬥爭導致3萬多廣東幹部被整、受貶,至於被冤為“地方主義”的華僑更是不計其數。

廣東“反地方主義鬥爭”的真正根源

1994年,中共中央為廣東的“地方主義頭子”方方平反,廣東“地方主義”也就自然不存在了。

我們不禁要問,廣東反“地方主義”為何能持續20年,平反為何要歷經15年?這個問題必須通過挖掘廣東反“地方主義”的真正根源來解答。

1995年以來,廣東黨史研究工作者對這個問題作了大量的調查研究,特別是1996年出版的《馮白駒傳》、1997年4月版的《帶刺的紅玫瑰——古大存沉冤錄》以及《劉田夫回憶錄》、《曾

1995年以來,廣東黨史研究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