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創條件留人才免為他人作嫁衣裳

【本報訊】有議員認為,政府建立人才培養長效機制的計劃值得肯定,但需要知道留住人才比培養人才難,只有創造條件,保障人才有發展機會,才能避免為“為他人做嫁衣裳”。

創條件留人才

議員何潤生昨日在立法會議程前發言時指出,人才不僅在於培養、招攬,更重要是提供合適環境給人才發展。他認為,留住人才比培養人才更難。只勾勒漂亮的遠景,不從具體措施上解決民生問題,為人才留澳創造良好環境,令人懷疑政府回避迫切的民生問題。若政府未能改變產業單一,營造公平公正的競爭環境,保障人才有發展機會,長遠而言,人才缺乏問題只會延續,所謂的人才培養長效機制,最終可能淪為口號。

議員黃潔貞表示,本澳若要培養人才,在教育上,應立法制訂正規教育課程,探討統考和留級制度存廢,鼓勵社會及學校對不同階段的學生開展不同的生涯規劃教育。她認為,當局訂定各專業領域認證制度後,應協助不同行業理順職程制度,保障薪酬水準,吸引人才。

施家倫:評核拖延致司法文員流失

議員施家倫表示,法院司法文員評核工作長期拖延,同期入職的檢察院文員已完成培訓晉升,法院的司法文員評核卻未見進展,司法文員因而嚴重流失,而影響司法效率。

他強調,評核工作不僅直接關係文員的晉升和薪俸的提升,亦影響司法隊伍的建設及法院的辦事效率,法院、法官委員會及司法培訓中心均需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