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專家再講解旅遊法

【本報訊】旅遊局再次邀請國家旅遊局政策法規專家來澳向導遊及旅行社講解《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今年10月1日起在內地實施,旅遊局邀請國家旅遊局政策法規司司長劉小軍來澳,昨天向導遊從業員業及旅行社講解《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旅遊局長文綺華出席了兩場說明會。

劉小軍詳盡說明《旅遊法》,回應業界對《旅遊法》實施後所遇到或關注的問題。

旅遊局已於7月邀請國家旅遊局政策法規專家來澳門主講兩場說明會,為政府部門人員及旅遊業界介紹《旅遊法》的要點。《旅遊法》生效後,旅遊局向業界發出公函,提醒業界制訂內地訪澳旅行團行程表時,細節必須符合地接社與內地居民赴澳旅遊組團社所簽訂的合同內所載的內容,同時呼籲業界接待旅客要準確執行行程表所載內容。

《旅遊法》由10月1日在內地實施至11月21日期間,旅遊局收到訪澳內地旅行團4宗求助個案,其中1宗涉及內地領隊和團客爭拗事,1宗團客等候時間過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