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資格人士應早報讀地產經紀准照補充課程

【本報訊】《房地產中介業務法》於2013年7月1日起生效,為協助從業員符合該法律內過渡性規定,去年11月12日法律公佈日起連續從事房地產中介業務達5年且年滿40周歲的房地產經紀臨時准照持有人獲發房地產經紀准照,勞工事務局開辦了補充課程,完成課程者可獲豁免“房地產中介業務職業技能鑒定”及“合格完成高中教育”的從業條件。

大部份合資格的人士已參加這項課程,勞工事務局計劃明年減少及不定期開辦有關課程。房屋局及勞工事務局呼籲符合入讀資格而尚未報讀課程的人士儘快向房屋局遞交申請,如已申請及接獲符合資格通知則可登入勞工事務局網頁(www.dsal.gov.mo)或親臨該局辦理報讀本年12月開辦的培訓課程。

截至2013年11月中,由房屋局提供之符合入讀補充課程資格的1,810名人士中,已有1,471人入讀課程和96人報讀12月開辦的課程。如對「房地產經紀准照補充課程」有任何查詢,請致電勞工事務局職業培訓廳,電話:2831 0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