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志軍: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

【新華社北京12月31日電】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主任張志軍31日在《人民日報》發表署名文章,紀念《告台灣同胞書》發表35週年,強調要堅持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為和平統一創造更充分的條件。

文章說,1979年1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發表《告台灣同胞書》以來,中央對臺方針政策既一脈相承又與時俱進,推動兩岸關係不斷向前邁進。兩岸關係總體面貌發生了歷史性的變化。

堅持一個中國立場,鞏固共同政治基礎。文章說,35年來,我們始終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台獨”分裂活動,挫敗了陳水扁當局謀求“台灣法理獨立”的企圖,捍衛了國家領土和主權完整。2008年5月以來,國共兩黨、兩岸雙方在反對“台獨”、堅持“九二共識”的共同基礎上建立政治互信,近期又增進了維護一個中國框架的共同認知,保持了兩岸關係大局穩定並沿正確方向邁進。

打破兩岸隔絕狀態,擴大人民直接往來。文章說,從1987年11月到今年11月,台灣居民來大陸累計達7639萬人次,大陸居民赴臺累計1166萬人次。兩岸人民往來逐漸發展成全方位、寬領域、多層次的社會各界大交流格局,增進了相互瞭解,融洽了彼此感情,增強了“兩岸一家親”的理念。

實現兩岸“三通”,深化經濟合作。文章說,兩岸全面直接雙向“三通”實現,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的簽署和實施,為兩岸經濟合作創造了更加有利的條件,合作制度化水準逐步提升,兩岸經濟一體化進程穩步推進。

弘揚中華文化,增強精神紐帶。文章說,35年來,兩岸同胞積極開展文化、教育等領域交流合作,共同傳承和弘揚中華文化,增進了一脈相承的民族情感,增強了兩岸命運共同體意識。

妥善處理台灣涉外事務,增進中華民族整體利益。文章說,2008年5月以來,兩岸雙方在建立政治互信的基礎上,減少了在涉外事務中的內耗;在不造成“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的前提下,通過協商妥善解決了一系列複雜敏感的涉外問題,為保持兩岸關係發展勢頭創造了條件。

推動兩岸協商談判,促進交往制度安排。文章說,35年來,我們積極倡導兩岸平等協商,海協會與台灣海基會在雙方分別授權下商談,簽署了23項協議,促進了兩岸交流合作。兩岸民間政治對話開啟,正為探索解決政治分歧問題創造條件。

在總結35年來對臺工作的經驗和啟示時,文章指出,從根本上說,祖國大陸不斷發展進步,決定兩岸關係基本格局和發展方向。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是一條正確的道路,要保持勢頭,鞏固和深化其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基礎,為和平統一創造更充分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