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常會議公僕津貼法案

【本報訊】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細則性討論《調整年資獎金、房屋津貼、家庭津貼、結婚津貼、出生津貼、喪葬津貼及遺體運送費用的分擔的金額》法案。委員會主席陳澤武表示,委員會希望政府說明承擔調整後增加支出的方式,同時交代遺體運送費用承擔是否發生改變。

陳澤武會後稱,委員會基本同意法案取向,但法律顧問認為法案名稱需要改變。法案生效後政府預計每年增加公帑支出4.5億元,但法案沒寫明以何種方式承擔,委員會希望政府清楚說明。至於對調升幅度的意見,他表明會上並無討論,認為全體會議已通過法案,不適宜再就調升百分比、點數掛鉤等提出意見。

遺體運送費雖有增加,但當中只提到遺體由外地運返本澳的情況,與過往雙向運送均有分擔並不相同。不過基本法有“公務員福利不變”的表述,政府此次立法舉動是否改變過往的方式,須進一步討論。

陳澤武亦預計,委員會將會在下週二簽署審議意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