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發展委員會設立

【本報訊】政府設立人才發展委員會,建立人才培養長效機制。政府發言人譚俊榮指出,委員會探討令人才留澳及在海外的澳門人才回流的問題,並非藉機擴大專業移民。

與專業移民政策無關

譚俊榮指出,人才發展委員會設立代表行政長官提出的構建本澳人才培養長效機制的全面動,委員會將迅速開展工作,構思人才培養短、中、長期措施,研究設立機制探討令人才留澳及在海外的澳門人才回流的問題。他強調,政府重視本地人才培養,將為此投入更多資源,為本地人才成長提供更多機會。委員會的設立與現有的“技術移民”政策沒關係。

政研室代主任米健指出,政府提出的人才培養計劃,絕非設定標準劃分那些人是人才或不是人才,而是通過政策支持,讓更多澳門居民成為人才群體,確定人才群體的目的是令更多人成為人才,以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和社會可持續發展。澳門需要不同方面、不同層次的人才,不存在那個領域優先培養的問題。“精英培養計劃”和“專才激勵計劃”針對中長期的培養週期而制定,精英及專才需要長時間培養,“應用人才促進計劃”針對社會急需的人才或新興產業人才,培養週期會相對較短。

高教辦主任蘇朝暉表示,將按批示要求成立人才發展委員會秘書處,為委員會提供各項必要的支援。高教辦將積極配合人才發展委員工作,提供澳門人才資料庫的數據及有關本澳人才需求一些研究的資料。

委員會直屬行政長官

澳門特區政府政府公報刊登了第11/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設立人才發展委員會,今日正式生效。

人才發展委員會的職責主要是制定、規劃及協調澳門特區總體的人才培養長遠發展策略。構思並落實人才培養的短、中、長期措施和政策,特別是制定“精英培養計劃”、“專才激勵計劃”及“應用人才促進計劃”,研究設立鼓勵人才留澳及回澳的機制。

人才發展委員會直屬行政長官,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成員包括社會文化司司長,由其擔任副主席;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主任,並由其擔任秘書長;兩名行政長官辦公室代表;政策研究室主任;教育暨青年局局長;澳門大學校長;澳門理工學院院長;旅遊學院院長;在相關領域公認傑出的人士及專業人士,人數不多於24人。

委員會可設立專責小組,專責小組按委員會的委託,負責研究、撰寫及跟進有關人才培養的建議書及措施。如有需要,委員會或專責小組可以邀請公共部門或私營部門的代表、社會各界別團體的成員出席會議,以聽取其意見。委員會可設有負責科學與技術研究的顧問,在澳門特區或海外在相關領域公認傑出的專業人士中委任。

委員會下設一秘書處,直屬委員會主席,負責提供委員會及專責小組運作所需的行政、技術及後勤支援,以及執行主席所交託的其他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