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金不滿郵遞常延誤提質詢

【本報訊】立法議員陳明金不滿郵遞經常延誤,向當局提出質詢。

陳明金指出,不少市民反映去年12月份郵政局派件延誤,導致賬單過期。有郵政局人員反映,郵差和分揀人員流動性大,長期不足,希望當局盡快增加人手,減輕工作壓力。

他說,對於派件延誤,當局回應稱,由於12月份假期太多及郵差人手不足,影響郵局正常派發工作。同時亦表示若有市民因為賬單延誤而被罰款,可前往郵政局核對投寄及派送日期,已安排員工加班派送。今年2、3月完成招聘,補充郵差人手。

他說,投遞延誤影響了市民的生活,甚至造成部分市民經濟損失或者其他間接後果。郵政局的回應,除了亡羊補牢,並未深入檢討事件,及承擔市民可能的損失。

陳明金質詢當局:

1、雖然12月份工作日少及郵差人手不足,但並非不可預估之突發情況,有前瞻性的管理者,可參照過往數據預先評估,地安排員工休假,制定派件計劃,確保派件工作順利完成。郵政局對事件有何檢討?對於郵差和分揀人員流動性大、人手不足問題,應對之策除了“招人、流失、再招人”的循環之外,有無其他穩定人員的措施?比如適當提高郵差、分揀人員的待遇,或調整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招聘人員的合同條款,一些福利待遇同公職法看齊,以體現同工同酬?

2、現有的《郵政服務收費及罰款總表》只針對特快專遞等的延誤訂立賠償條例,並無涉及平郵延誤的界定標準及賠償方法。當局是否應完善有關規章,使公共郵政經營人與投遞者發生糾紛時,能夠清晰鑑定責任?郵政局2013年對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的服務承諾,預設達標率超過95%,實際執行情況如何?根據服務承諾,對於郵政函件方面,服務質量指標的設定,將大量投寄及特許郵遞郵件除外,也就是本次事件主要囤積的“由銀行、公營機構、電信公司等發出的函件”,雖然這類函件都大量投寄,如果按照服務承諾於第二個工作日派予收件人有一定難度,但服務質量指標設定不應該完全撇除這部份函件。當局是否應該完善這類函件的服務承諾?

3、物流業快速發展,社會無論對物流的速度、服務質量提出了新的要求。郵政部門如何完善服務網絡、拓展業務,推動本澳及國際實物及電子郵政業務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