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定位的三次關鍵轉折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 這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大理論創新,有利於劃清市場與政府的界限,有利於明確宏觀調控在市場經濟環境當中的角色地位,有利於市場經濟的長期健康發展

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決議公報中有三次提到:“要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這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的重大創新和突破。

關於市場在配置中的作用的認識,中共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

第一個階段是十四大提出,“市場在社會主義國家宏觀調控下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十四屆三中全會確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就是要使市場在國家調控下發揮基礎性作用”。

十四大和十四屆三中全會提出,“市場在社會主義國家宏觀調控下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在當時是一個了不起的進步。1984年十二屆三中全會提出社會主義市經濟體制是有計劃的商品經濟,1987年十三大提出了社會主義商品經濟,其內涵是計劃調節與市場調節相結合,在描述運行機制時談到國家調控市場、市場引導企業,雖然隱含了國家計劃走向間接調控的意思,但計劃仍佔據著重要地位。

80年代末90年代初,由於改革陷入低潮,市場的資源配置功能一度被質疑,對經濟體制改革方向的認識也再次發生爭論,有人簡單認為計劃經濟就是社會主義,有人主張回到計劃經濟為主、市場調節為輔的提法。在這種不利情況下,鄧小平的南方談話使改革回到了正確的航向。鄧小平明確提出,“計劃多一點還是市場多一點,不是社會主義與資本主義的本質區別。計劃經濟不等於社會主義,資本主義也有計劃。市場經濟不等於資本主義,社會主義也有市場。計劃和市場都是經濟手段。”

此後,經過對過去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經驗得失的認真總結,我們認識到,發展經濟必須要遵循價值規律,必須要通過價格杠杆和競爭機制的功能,把資源配置到效益較好的環節中去。因此十四大和十四屆三中全會明確了要使市場發揮基礎性作用,要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這是當時歷史條件下的重大理論突破。

但與此同時,由於仍然存在著對市場的疑慮,十四大報告認為,為了防範“市場自身的弱點和消極方面,必須加強和改善國家對經濟的宏觀調控。”因此,十四大提出“市場在社會主義國家宏觀調控下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十四屆三中全會將表述修正為“市場在國家調控下發揮基礎性作用”,並在此基礎上,構建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五大支柱。這個解放思想的提法在當時具有重大的理論創新意義,也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初步建立發揮了基礎性作用。但是這個提法並不完全科學,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立並進入新的發展時期後,關於市場經濟的內涵,亟須進一步完善。

第二個階段是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更大程度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初步建立並運行多年之後,一些深層次的矛盾逐漸暴露,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進一步完善成為一項重大的理論和現實命題。在十六屆三中全會《中共中央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起草過程中,我在當年4月23日召開的起草小組會議上作了主題為“改革無止境、完善無止境”的發言,其中包括了對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內涵的一些意見。

這些意見包括:十四大和十四屆三中全會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定義是市場在國家宏觀調控下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國家宏觀調控是作為對資源配置的前提條件,還是屬於市場經濟的重要內容?原來的這個表述字面理解應為前提,但從理論上講,宏觀調控本應是市場經濟一個內容。其他疑問還包括宏觀調控是資源在市場配置的基礎上發揮政府的作用,還是資源在政府作用下發揮市場的作用?資源配置的主體是政府還是市場?是政府主導還是市場主導?原有的定義均無法厘清這些問題,而這些問題一旦搞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就有可能淪為計劃經濟的翻版。

我的這個建議受到溫家寶同志的重視,十六屆三中全會的《決定》最終採納了這個建議,確立了“更大程度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這一表述。

在此基礎上,十八大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內涵進一步拓展為更大程度、更廣範圍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這是對十六屆三中全會表述的延續和發展。從十六屆三中全會到十八大,這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內涵所經歷的第二個階段。

第三個階段是十八屆三中全會確定,“要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

剛剛結束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指出:“要緊緊圍繞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加快完善現代市場體系、宏觀調控體系、開放型經濟體系,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推動經濟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發展”。

十六屆三中全會以來,雖然已經明確了“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但是市場的這個基礎作用與國家宏觀調控的關係在很多情況下還是容易被混淆,“看得見的手”經常取代“看不見的手”發揮作用,造成市場的紊亂。各級政府和部門總是過分強調自己的宏觀調控職能,很大程度上是計劃經濟時期行政性控制的翻版。尤其是在遇到國際性的經濟、金融危機時,政府的緊急幹預措施被當做“中國模式”的圭臬,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被削弱,同時造成了產能的大量過剩。必須明確,政府宏觀調控不是資源配置的前提,配置資源的主體是市場,而不是政府。

宏觀調控要更多地運用間接調控,盡可能少用行政手段。政府如何改革宏觀調控方式、提高宏觀調控的有效性,是當前和今後必須解決的重大問題。

一是隨著改革的深化,我國經濟的市場化程度已經較高,傳統的行政方式進行調控所起的作用不會很大。二是長期以來由於計劃經濟體制所產生的主要是總需求膨脹的傾向,現在已經讓位給由於市場經濟體制所產生的供給過剩傾向。這就是說,宏觀調控的背景和基礎發生了變化。因此,調控方式必應發生變化。三是依靠行政審批制度和管制來加強宏觀調控,容易造成權錢交易,容易抬高企業的准入門檻,造成某些行業的人為壟斷,提高某些行業的利潤。管制越嚴,利潤越高,地方的積極性就越高。四是行政手段容易加大改革和發展成本,容易產生權錢交易和腐敗。因此,要儘量少用行政手段。

十八屆三中全會公報指出,“經濟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核心是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係,是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這意味著政府必須轉變職能,“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意味著經濟發展的主體力量在市場,企業和老百姓才是創造財富的主體,政府應該是創造公平競爭環境的主體。政府的職能要轉到為市場主體服務、創造良好的環境上來,主要通過保護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和公平競爭,激發社會成員創造財富的積極性,增強經濟發展的內在動力。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有利於劃清市場與政府的界限,有利於明確宏觀調控在市場經濟環境當中的角色地位,有利於市場經濟的長期健康發展。“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提出,是改革的重大理論突破、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的又一重大創新。

(高尚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