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良宇案律師披露:前高官如何受審

2013年7月25日,薄熙來被濟南市檢察院以涉嫌受賄、貪汙和濫用職權罪提起公訴,這意味著對於薄的審判即將來臨。這將是繼陳希同、陳良宇之後,二十多年來第三位接受司法審判的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2013年1月,媒體從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確認,該所李貴方、王兆峰兩名律師受聘為薄熙來擔當辯護。前兩位政治局委員情形相似,陳希同的律師王耀庭和陳良宇的律師高子程,都是由家屬自行委託,而非法院指定。

2008年3月,原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因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如此高級別的領導專案,律師辯護的意義有多大?陳良宇是否相信法律?最終為什麼放棄上訴?審判前司法機關會不會給律師特別的交代?陳良宇辯護律師高子程近日接受南方週末記者採訪,披露了這位前中央政治局委員受審的諸多細節。

陳良宇案:家屬低調律師

51歲的高子程是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他有一個著名的前同事李莊。2010年,高子程和陳有西在重慶為李莊做了一場著名的辯護。其他時候,很少在媒體上看到他的名字,但當他辯護過的案件被羅列出來時,有人在網上說,簡直就是一幅“貪官救援圖”。自1999年起高子程辯護過的高官有:交通部原副部長鄭光迪、建行總行原行長張恩照、中石化原董事長陳同海、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黃松有等,而最高級別的則當屬原中央政治局委員陳良宇。

2006年9月,中共中央決定免去陳良宇黨內一切職務。2007年7月陳良宇被開除黨籍公職,移送司法機關。兩個月後,高子程在辦公室接到了陳良宇夫人的電話。

這位自稱是陳良宇妻子的女士在電話中詢問高子程是否願意為陳良宇辯護。“我當時幾乎不相信,以為是哪個朋友跟我開玩笑。”但對方聽上去很平靜,不像說假話。高子程決定讓她來北京面談。

2007年的秋天,高子程在辦公室見到了陳良宇的夫人黃毅玲。高回憶,陳妻裝束簡潔,表情平靜,說話得體,一直是以徵求意見的口吻與他說話。陳妻見到高子程時坦言,陳出事後,上海方面推薦過很多律師,也有人毛遂自薦。但她更看重律師的低調,對隱私的保護,然後是業務水平。高子程毫不猶豫接受了這個委託。他對南方週末記者說,主要是認為有辯護的空間和把握。

高子程說,從他接手這個案件,自始至終檢察院、法院以及主管律所的司法局都沒有人跟他特別交代過什麼。

“吉林偵查,天津公訴和審判,導致‘三不管’。吉林和天津不好管是因為我是北京的律師。北京不好管是因為案子不在北京。這正是我所希望的,因為我一直希望我的辯護不受影響,不受幹預。”高子程說,可能因為是政治局委員的案件,司法程序各方面都比其他高官案件做得更好,乾乾淨淨,順順當當。

秦城監獄四次會見

2007年10月,高子程第一次在秦城監獄見到陳良宇。“他穿著西裝,頭髮整潔,但精神狀態不好,很鬱悶,很煩躁。”高子程說,儘管處於羈押狀態,但陳還是受到了優待,不用穿統一的嫌疑人囚服。監室裏有獨立的洗手間,牆壁是特製的,很多地方都被打磨成圓形,防止嫌疑人自殺。

剛開始,陳良宇以為又是檢察院提審,非常不耐煩。當高子程說,我是你妻子委託的律師,來為你做辯護,陳良宇聽聞有些激動,他迫不及待地問了父親的身體狀況。

陳良宇對自己的狀況很清醒。高子程說,陳基本的心態就是,“我已經坐到這兒了,組織上也把我‘雙規’了。組織都說我有問題,處理肯定是有的,只是輕和重的問題”。

陳表示會積極配合律師的工作。但他對自己的問題到底是領導責任,還是法律責任,不願表態。他會流露出委屈,認為一些領導對他有誤會。幾次見面下來,高回憶,“我主要是突擊普及法律,給他解釋被指控的幾個罪名是什麼意思,再解釋什麼情況下屬於犯罪,什麼情況下不算犯罪。有點像上課。陳良宇對法律知識非常陌生,他聽得很認真,還做了記錄。”

高子程代理的諸多高官案中都存在會見難、閱卷難的普遍問題。但他承認,在陳良宇案中卻異乎尋常地順利。在秦城監獄他一共會見了陳良宇四次,當然會見時都有相關司法人員在場,但在這種特別重大案件中,高子程也默認了這種情況,沒有提出異議。高子程告訴南方週末記者,為中石化原董事長陳同海辯護時,他在偵查和起訴階段的會見申請均被拒絕,審判階段才見到了陳。

陳良宇案進入審判階段,在天津二中院,高子程複印案卷前試探性地問審判長,“保密嗎?”對方答,當然不,可以全部複印。高子程對南方週末記者說,如此高級別的官員犯罪,律師能看到全部的卷,非常少見。

但在上海一些機關取證時,還是碰到了可以預料的難題。在調查陳良宇被控最嚴重的社保基金問題時,上海市社保局拒絕配合高子程取證。“對他們來說,那麼大的官都被國家查了,我怎麼能給政治局委員的律師作證呢?”

還有是在房管所。檢方指控上海新黃浦(集團)公司為陳父置換房屋的過程中使其父獲利93萬元差價。律師去房管所要求調取陳父舊宅的估值,被回絕。高子程只好取旁證,拿到了緊鄰陳父舊宅且面積小於陳宅的房屋在2005年以250萬元售出的證據,而這一價格較之置換的新房價格還要高。

對於這場萬眾矚目的審判,高子程在自己最擅長的尋找證據漏洞和適用法律上做了全面的辯護準備。與此同步,從移送司法機關之日起,檢察院和法院也進行了長達八個月的縝密準備。

據高子程瞭解,檢法為陳案進行了長達半年的演練。“從2008年3月25日當天開庭時的銜接和流程上來看,庭前預演一定很嚴密,整個流程都銜接得很完美,據說連什麼時間讓陳休息或去洗手間都有嚴格的預案。”

對於辯護,陳良宇的心態是既懷疑又期盼,有時覺得沒用,有時又寄予很大希望。2008年3月25日,在從秦城監獄押往天津受審的路上,陳良宇讓押送他的人員轉告高子程,他會爭取好態度,但也希望高子程積極辯護。

這是一個特例

2008年3月25日,在踏入天津二中院的那一刻,高子程感受到了與以往不同的嚴肅氣息。法院正門、後門大量警力高度戒備,法院對面一街之隔的居民樓樓頂,都有警察身影。法院外站滿了無法進入法庭旁聽的媒體記者,他們簇擁著高子程希望他說幾句,高寥寥幾句作為應付,拒絕表達更多。

在經過三道安檢後,他終於走進了容納三十餘人的一號法庭。據媒體報道,為了確保庭審安全,法院甚至安排警犬嗅遍整個法院角落。

控審陣容中,公訴方由天津市二分檢主管公訴的副檢察長帶隊,6名公訴人出庭。審判長則為天津二中院主管刑事的副院長。高子程告訴南方週末記者,進入法庭時,他還看到檢法兩家在演練,兩名法警坐在辯護人席上充當律師。

高子程辯護的焦點是牽扯陳良宇事發的社保基金案。高認為,根據陳良宇的供述,他主觀上沒有明知違規而故意濫用職權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的目的,他同意將社保基金在提供足額擔保的條件下,融資給人民日報社下屬的華聞控股公司,當時的心態是確保社保基金保值增值6%,彌補存放銀行而造成的通脹損失。

從被帶進法庭到整個庭審結束,陳良宇都表現得非常淡定,謙和,說話不多。一個比較戲劇性的場面出現在法庭辯論階段,律師提出陳良宇弟弟倒賣土地的問題上,陳不該承擔刑事責任。在這一問題上控辯雙方分歧巨大,辯論激烈。此時陳良宇突然對高子程說:“你別爭了,在這個問題上我是有責任的。”

原定兩天的庭審,在一天內完成。面對檢方受賄、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三宗罪的指控,62歲的陳良宇在最後陳述中感謝了法庭和律師,最後說,“我對不起黨,對不起上海人民,也對不起我的家人。”

2008年4月11日,在開庭17天后,天津二中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陳良宇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18年。令外界大為意外的是,一審判決拿掉了檢方起訴的玩忽職守罪,三宗罪最終認定了兩宗。“如果控辯審三方互相配合,演戲,就不會有這個結果。”高子程說,陳良宇案讓他對天津二分檢和二中院另眼相看,特別是法院對律師辯護權利的尊重和對辯護意見的部分採納。

(楊寶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