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成人世界裡的網絡欺淩更可怕

澳門青年聯合會昨日宣佈了對青少年進行的「網絡欺淩」電話隨機抽樣結果報告,有百分之三十二的受訪者認為本澳網絡欺淩嚴重,但調查亦發現有百分之四十三的受訪者表示遇到有人被網絡欺淩會「不作理會」,因為很多時網絡欺淩是發生在朋友之間,會息事寧人。但青年聯合會又認為,如本澳繼續不理會網絡欺淩行為,可能會導致情況愈來愈嚴重。

網絡欺淩又稱為「網上欺淩」或「網絡暴力」,是指以非理性角度、對他人在網路上作出「非白即黑」之批判,通過互聯網和手機等網絡傳播技術,以侮辱性言詞、文字、圖片等形式意圖精神上折磨、威脅、傷害、騷擾、羞辱另一方的集體行為,進而達至「網絡審判」的目的。由於互聯網的匿名特性,使得使用者往往不用表明身分,僅靠一個暱稱,即通行整個網路。而由於網民的道德操守參差,加上網絡各類族群小圈子化、對立、個人資料洩漏等原因,令網絡欺淩的事件頻繁發生,但無法完全根絕。

網絡欺淩行為至今仍未有被廣泛接受的定義,但部分網民認為下列行為是屬於網絡欺淩的行為:在網絡上公開他人個人資料,如身份證等證件號碼、住宅地址、就讀學校、工作單位或電郵、各類即時通訊個人號碼等,俗稱「起底」;

把他人容貌移花接木至他人相片中,或在這些相片旁加上誹謗性文字或圖案,或製作惡搞改圖等電子檔案等;散播網絡謠言以損害他人及其他機構的聲譽,或者是威脅他人生命安全;在討論區、個人網誌、微博等留言區中以發帖侮辱他人,甚至以侮辱言語洗版,這是「網言暴力」的主要特徵;以「功德圓滿」的方式轟炸他人的電郵、即時通訊帳戶等; 在現實世界跟蹤及騷擾已被「起底」的受害人。

網絡欺淩的情況,在青少年中並不少見。由於青少年心智尚未成熟,而且這個年齡段好玩、好奇的心理需求基本一致,在透過網路無法直接接觸對方的情況下,覺得以互聯網來欺負對方「好玩」,是「欺負別人的遊戲」,或是覺得很有「面子」,因而樂而不疲。也有一些青少年是因為想在網路上釋放壓力,或試圖控制他人,而進行網絡欺淩的行為。

網路欺淩會對受害的青少年造成長期的心理傷害,包括喪失自信、沮喪、脾氣暴躁、學業成績下降、翹課,有時還會引發校園暴力或導致自殺。而由於網路自身匿名性的特性,很難證明實施網路欺淩的人和地點,對傳播者的監控約束十分困難,青少年認為不需要為自己的言語和行為承擔責任,更是助長了青少年網路欺淩的行為。

因此,各學校均應制訂遏阻網路欺淩行為的規範條款,對青少年進行網路道德教育,提倡「文明上網」,明確規定上網禮儀。針對一些學生害怕報復的心裏,學校應明確規定學生報告後可以獲得的支持和學校所採取的措施。家長應該加強對子女的關懷,多瞭解他們校園生活及交友情況,在家庭中創造溫馨的氛圍,加強和孩子的交流和溝通。家長還應監督青少年在家上網的動態,比如經常流覽的網站、上網時間、上網聊天的對象,留意子女情緒、行為或身體方面有否出現異常情況。

在政府層面,更應當制定法規和政策規制網路欺淩行為。不少國家已經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來保護青少年的上網安全,如加拿大安大略省修改《安全校園法》,第一次明確禁止學生在Youtube等網站上張貼或上載攻擊老師或其他學生的照片或視頻。二零零七年,美國阿肯薩斯州通過法律,允許學校對網路欺淩者實施處罰,即使該欺淩行為不是源於或發生在校園。

當發生網路欺淩時,青少年可採取一些自助行為:一是增強隱私保護意識,不要輕易在網路上洩露個人隱私或聯繫方式。二是對於網路上的言語等欺淩不予回應。三是保留短信、QQ留言和聊天記錄等資訊,日後作為證據。四是更換新帳號。五是主動向學校或警方舉報。

青年聯合會的這個電話調查訪問,由於該社團的特性,因而只是對青少年進行,而訪問的內容也與青少年的日常生活為主,而得出的結論已是如此嚴重。其實,在成人的世界裡斯不遑多讓,甚至更為嚴重。因為在青少年之間發生的網絡欺淩,多是涉及個人恩怨;而成人之間發生的網絡欺淩,除了個人恩怨之外,更多的是在政治生活和經濟活動上的,如針對公職選舉、升遷競爭、商業競爭等,以至是出於「既然技不如人,就以網絡欺淩來封殺他」的妒忌心理。

實際上,在選舉活動中,網絡欺淩就成了攻擊對手的重要武器。去年的立法會選舉,由於特區政府已經加強了規範,及相關權責機構監察得較緊,因而網絡欺淩的現象相對較為少些。但過去的歷次選舉,卻成了網絡欺淩的戰場。尤其是以二零零九年的第三任特首選舉為甚。當時,網絡上就曾充斥了對特首候選人崔世安的各種造謠誹謗、人身侮辱、人格攻擊、栽贓陷害的詞彙和內容,已經遠遠超出言論自由及「可以公評」的範疇。

直到如今,網絡上仍有一些不負責任的帖文或詞彙,甚至是人格侮性的詞彙存在。這也是一種網絡欺淩,其實按照《澳門刑法典》的相關規定,已是涉嫌觸犯損害名譽及誹謗罪。幸好崔世安不像別的地方的行政首長那樣,十分注意自己及勇於捍衛自己的個人形象,一遇到侮辱、誹謗自己的言論就發律師信甚至是直接提告,否則這些侮辱詞彙的「發明」者和使用者,很容易會吃官司。當然,崔世安似是深知公道自在人心,也不會那麼笨去「製造烈士」。

崔世安前日在視察仔民生,與居民交流對話時,就誠懇地要求居民在反映時問題直接、不客氣是最好,又笑言「窒幾句無問題」,好開心聽到真實情況。實際上,居民們對特區政府和特首崔世安的施政倘有不滿意,當然可以大方地提出來,甚至是「火氣」大一些也沒有問題。這是《澳門基本法》和國際人權公約,以及本地法律賦予每一位居民的基本權利,也是屬於「可以公評」的範疇。但提意見是為了幫助特區政府堅持正確,修正錯誤,以便於更好地施政,而不是為了發洩私憤,甚至是為了某些不可告人的陰暗心理和目的,而使用那些無中生有的造謠誹謗手段,及侮辱人格的汙猥詞彙。

因此,互聯網上網絡欺淩行為,可以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