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本澳食品安全仍屬持久之戰

博言

備受世界各地關注的全國“兩會”正在展開,有澳區人代今年繼續關注本澳食品安全的問題,這也是人之深情,原因就是本澳所有食品都是輸入性的,並且大部份食品都是來源於大陸內地或附近地區,可是內地近年雖加強監管食品安全,問題食品依然頻發,加上黑心商人受利益誘惑,讓問題食品層出不窮,難以從源頭堵截,影響居民及消費者信心。更關鍵的問題就是本澳屬於國際性旅遊城市,每年達至三千萬人次的旅客,為了保障本澳的城市形象,做好食品安全的工作是至關重要的問題,或許這也社會各界一直關注的原因之一,雖然新食品安全法已實施,但是在執法及監管水準等仍需要有提升之餘,長遠而言,為了確保本澳的食品安全,可真是要打持久戰,還需要與食品輸入地加強對食品的安全進行監管。

“民以食為天”這句話道出了食品在每個人生活中的極端重要性。食品品質涉及千家萬戶,關係廣大居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是衡量居民生活品質、法制建設和社會管理水準的一個重要指標。本澳屬於於國際性旅遊城市,確保旅客及全澳六十多萬居民的食品安全,不僅僅需要嚴格執法,作為政府部門及執法部門更需要重視其中的問題,不能輕視問題所在性。其實原因很簡單,就是因為食品安全關係到民眾的吃飯問題,關係到國計民生,上升到怎樣的高度都不為過。保障食品安全和穩定供應關係到民族凝聚力,利於社會和諧發展,食品安全問題不應該打折扣。食品安全問題迭出不利於維繫民心,更不利於社會穩定,政府當局應繼續將食品安全問題當作政治任務來抓,完全是有必要的。同時,要注意的是,市場經濟還是要由市場來調控,要由法制去規範,政府幹預不能包乾一切,在食品安全問題上,政府的政治任務不是針對所有人,針對所有食品企業,而是應該對地方政府的要求。政府當局中應切實認識到食品安全問題的緊迫性、重要性,凡出現食品安全問題,相關部門官員都應要問責,嚴重的要免職處理。食品安全問題還要與績效考核掛鉤,凡出現食品安全問題的地方,相關部門官員不能評優更不能升遷。可幸,由於本澳特區政府多年來不斷重視食品安全的問題,並沒有發生過大相關的食品安全事故,可是,小打小鬧的食品中毒的事件,也是不少,這也是值得社會各界關注的問題。

日前就有團體就本澳民居民關於食品安全意見的調查結果。調查顯示,接近95%的澳門受訪者對食品安全問題表示擔心。 結果顯示,近九成半受訪者擔心食品安全問題,其中最擔心的是“農藥、抗生素、重金屬、防腐劑等殘留問題”,其次,是使用添加劑的問題。有接近60%的受訪者認為目前的食品安全問題太多,令人失望。 調查顯示,一旦購買到問題食品,七成人選擇扔掉不吃,只有大約一成的人會主動找零售商要求退換。對於被整頓和澄清過的食品,有超過76%的受訪者表示可能不會再購買。 雖然澳門食品安全法特別規定,行政違法行為會被罰款5萬元至60萬元。如果生產經營偽造、腐敗或變質的食品,使用廢棄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作為原料的食品,以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即使尚未對他人身體完整性造成危險,也構成“食品安全法”中的行政違法行為,參與這些食品生產、經營等環節的人士均將面臨重罰。假如生產經營的食品對他人身體造成危險,即觸犯了生產經營有害食品罪,處最高5年徒刑,或處以最高600日薪金的罰金。澳門按其每日薪金收入確定罰金數目,每日50至1萬澳門元,即最高可被罰600萬元。凡是拒絕監察執法人員、不遵守有關法規命令,可能構成加重違令罪,刑期增至8年。但是,有學者認為,食品添加劑日新月異,未必每種都符合安全標準,若沒有恆常檢測機制,難以確保食品安全,建議澳門特區政府時刻關注相關訊息,從源頭堵截外地受污染食品,亦要加強抽檢市面上食品,當發現有害添加劑,需即時向社會通報。也有專家表示,澳門現行的食品安全法律不夠嚴厲,不足以懲戒不法者。還有民眾表示,由於本澳食品大多來自進口,單靠特區政府很難解決食品安全問題,這也是值得社會各界思考的問題。

但是從另一方面來講,澳門已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法律體系和行政監管制度,但隨著食品安全問題日益突出,監管部門許可權分散、權力交叉甚至出現監管空白的情況。此時出臺一部全面、綱要性的食品安全專門法律,整合現有的食品安全法規,是澳門的當務之急。食品安全問題涉及範圍廣,關乎民生需要,澳門特區政府新出臺的這部《食品安全法》,是參照世界衛生組織的指引及內地、香港和新加坡等地的食品安全立法的經驗,從風險評估、風險管理和風險傳達三方面入手,為建立澳門食品安全規範體系而立的。其內容涵蓋了所有食品(除藥品)安全問題,並明確規定了食品生產經營必須符合的五項食品安全標準,調節刑罰幅度使之與現行法律相適應。通過以上法律條例,特區政府是希望能從源頭上杜絕食品安全隱患,加強對進口食材的把關,防止出現黑心食品無檢測標準的現象。新法的出臺,在執法與監控方面,與法出臺之前並沒有過大的區別,力度仍有提升之餘,當局應設計專責的部門來監管食品安全,跨部門的工作往往是不及時,處理特發事件也是較為被動性,不利於遠期作戰的。

眾所周知,本澳《食品安全法》去年十月正式生效,居民普遍期望新法實施,由專責部門統籌下,食品安全管理會更上一層樓,可惜法律生效至今,涉及食品添加劑或其他食安標準、有害物的可使用標準等配套的行政法規仍未出臺,擔心法律的執行成效。據瞭解,早在“食安法”仍在立法會審議時,當局已有一系列相關的行政法規藍圖,以便法律、法規盡量同步生效,盡快執行,可惜事與願違,相信是與業界商討法規的操作性等問題,令相關法規一拖四個月都未見影。“食安法”現只有大框架,沒有法規配合,作用大打折扣。 有議員則認為,“食安法”其中一個重點是規定“生產經營有害食品罪”需負刑責,明確要求政府須以行政法規訂立可使用的食品添加劑種類、限量,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放射性物質等標準,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食品的營養成份要求,以及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衛生要求等標準。但時至今日,除“獸藥最高殘留限量”有標準外,上述標準一片空白,實不利法律的有效實施。質詢民署在缺乏相關標準下會否執法困難,法規何時出臺?“食安法”規定,食品在生產過程中使用過期原料需負刑責,但現時對預先包裝食品標籤的規管仍沿用《食品標籤法》,對故意遮蔽,甚至更改保質期等行為只罰款了事,明顯違反“食安法”立法原意,質詢民署有否留意到兩法的矛盾之處,會否盡快完善《食品標籤法》。有議員也發書面質詢促盡快出臺,又疑《食品標籤法》違反“食安法”。據瞭解,法規草案仍在民署,未交行政會,法規出臺無期。

俗話有講: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安全問題一直是近年社會熱話,尤其陸續揭發黑心食品和問題食品後,百姓對吃進口裡的食品都特別關心。預料食安問題在全國兩會上繼續得到關注。食品安全產生的社會問題牽連甚廣,若顧客對某品牌食品失去信心,隨時影響整個食品企業,甚至出現瘋狂搶購安全食品的現象,影響社會及經濟發展。本澳食品主要靠內地或外地進口,兩地如何加強輸澳食品安全,料繼續成為澳區人大代表關注的議題。國家近年大力打擊黑心食品和問題食品,由於地理環境等因數,澳門食品主要從外輸入,可以說“透過別人雙手、管住自己把口”,因此對輸澳食品安全應更嚴格把關,加上本澳是旅遊城市,若一旦出現食品問題,所產生的影響相當深遠。經過社會、居民及政府的努力,本澳去年推出《食品安全法》,雖還處於起步階段,但不失為一個好的開始,相信往後將繼續完善現有相關法例和措施,保障居民及遊客的食品安全。本澳及內地關係緊密,雙方可透過區域合作等確保輸澳食品安全。澳區全國人大代表何雪卿日前則認為,本澳與內地應形成合作機制,以便出現食品安全問題時,可從源頭追溯,避免問題食品大量流入市面。本澳食品由於檢驗等程式,成本價格較外地貴,間接轉嫁至消費者身上。儘管近年人民幣升值,惟兩地物價差距較大,因此不少人仍冒險從內地走私未經檢疫的肉類及蔬菜等來澳,難免存在安全風險。政府曾指出可開拓更多供澳食品市場,惟價格始終高居不下,建議可減省不必要的中間環節,以控制成本及售價。澳區全國人大代表梁玉華表示,國家早從以往解決溫飽問題,轉變為居民關注食品安全問題,內地近年雖加強監管食品安全,問題食品依然頻發,影響居民及消費者信心,相信是由於部分監管環節未落實執行到位,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加上黑心商人受利益誘惑,讓問題食品層出不窮,難以從源頭堵截。認為食品生產組織及企業應自律,互相監督,並配合國家政策,有效確保食品安全質量。

鄰近地區食物、產品質量安全問題時有發生,但本澳《消費者的保護》法律已長達十六年沒有修改。有議員擔心現制度不能保障進口產品安全及消費者利益,促當局盡快訂立進口產品的安全標準。其實,政府於二○一二年成立跨部門的修法小組,檢討《消費者的保護》法律,工作將完成。為保障進口食品安全,除檢疫監察制度外,民署亦有恆常監測及巡查機制,監察市面食品衛生,並進行風險評估分析。若發現異樣,會追溯食品來源、清潔場所設備、召回食品等措施。政府當局日前透露會關注本地及外地的食安資訊,通過跨部門訊息機制通報,以及與鄰近地區部門保持溝通,亦會通過網站通知業界採取應對措施。其他產品方面,經濟局有專人監察在澳出售的產品,會對不安全的產品進行回收及銷毀。經濟局會持續研究各類產品標準,對未有標準者,會由相關合資格的檢驗機構分析。消委會執行委員會並將除會切合澳門法律制度及社會實際情況外,會參考鄰近地區經驗及立法動向。當局會與內地及香港消委機構合作,引用相關檢查結果。但也有議員認為,為增加消費者信心及保障產品質素,有必要盡快完善法制。借用鄰近地區報告不是長遠之策,冀當局提供修法時間表,擴大消委會職能。

食品安全問題已成為威脅人類健康的主要因素。食品安全問題不像病毒、傳染病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