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社服機構內地合作可創共贏

陳觀生

據內地傳媒報導,國家財政部正在研究建立健全政府購買服務政策體系框架,政府購買服務今年將在全國面上推開,“十二五”時期初步形成統一有效的購買服務平臺和工作機制,到2020年在全國建立比較完善的政府購買服務制度。早前,廣東省民政廳廳長劉洪表示,歡迎包括港澳臺的人士到廣東開辦養老機構。本澳社會服務機構一早有意利用橫琴的土地開設護老安老院,解決社會服務面臨的人資短缺及資源與空間不足等問題。有社會人士提出,若本澳社會服務質素提升,不單可服務澳門人,將來也可對同樣有服務需求的珠江三角洲其他地區,形成社會服務產業。筆者認為此舉可令兩地達致共贏,亦是本澳未來可為國家再作貢獻的主要內容之一。

本澳與內地社服合作時機成熟

本澳過往雖有一些社團參與內地的社會服務工作,但或許因為兩地法制不同及政策不熟悉等因素,一直過於零散,特別是本澳主流社會服務機構涉及較少,影響不大。近年來,由於澳門土地等資源稀少所限,澳門的養老院、智障人員院舍等服務場所落戶內地鄰近地區引起過較大反響。不過,特區政府決定擱置江門購地興建智障人士院舍的計畫後,本澳社會不少人士曾經對此表示失望。特區政府社會文化司司長張裕表示,未放棄在內地鄰近地區建院舍的構思。 張裕進一步解釋,以澳門政府名義在內地購買土地是新鮮事,最終因行政、法律原因才暫時擱置。對於弱勢社群、弱智人士興建院舍等問題,張裕稱將本著“本地為主,內地為輔”的原則。一方面在澳門多建院舍,社工局已向規劃部門要求,希望在新填海城區興建院舍;另一方面繼續在鄰近地區如橫琴、珠海等,尋找合適地方興建院舍。澳門政界不少意見均期望,未來可解決內地行政、法律的阻礙。

據內地傳媒報導,今年1月中旬,全國政府購買服務工作會議透露,財政部正在研究建立健全政府購買服務政策體系框架,財政部官員說,政府購買服務今年將在全國面上推開,“十二五”時期初步形成統一有效的購買服務平臺和工作機制,到2020年在全國建立比較完善的政府購買服務制度。財政部官員表示,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要求,凡屬事務性管理服務,原則上都要向社會購買。購買服務的承接主體包括依法在民政部門登記成立或經國務院批准免於登記的社會組織,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業主管部門登記成立的企業、機構等社會力量。不過,國內社會組織力量目前尚弱,仍待培育,成為擺在內地政府部門面前的難題。

財政部表示,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所需資金在既有財政預算安排中統籌考慮,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對公共服務專案中符合政府採購競爭性條件的,宜統一納入採購程序,並在既有框架下給一些“寬免”政策,對不符合競爭性條件的,允許採取委託、特許經營、戰略合作等合同方式進行購買,確保服務購買環節順暢高效。

同時,廣東省民政廳廳長劉洪表示,歡迎包括港澳臺的人士到廣東開辦養老機構。但要分清“養老機構”和“養老地產”,設施資源應集中管理、有效運用,亦要優先體現照顧困難戶、床位資訊要公開透明。

去年全國兩會,3名澳區全國人大代表姚鴻明、李沛霖和容永恩聯合建議中央政府鼓勵內地與港澳地區的社會服務機構合辦養老、家庭和殘疾人士等服務,建立服務示範合作機制,提升內地社服水準。他們又促請由中央政府與港澳和內地的的社會服務機構合作,共同調研3地的社服管理體系,創新內地社會工作發展的基本思路及對策。

因此,有本澳社會人士提出,若本澳社會服務質素提升,不單可服務澳門人,將來也可對同樣有服務需求的珠江三角洲其他地區,形成社會服務產業。筆者認同,本澳社服機構加強參與內地的合作,時機已經成熟。

本澳社服發展面臨轉變

再審視本澳社服機構的發展情況,澳門社會服務是從民間慈善救濟、服務發展起來的,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其對象從最初面向最困難的人群到逐步面向全體老年人、殘疾人、青少年兒童、藥物濫用者等服務需求群體,其方式從最初提供物質説明到現在以提供專業和福利服務為主,其資金來源主要是政府財政無償撥款和社會捐助,目前,服務已越來越成為其核心任務和主體工作。

但是,多個社服機構反映,目前本澳每個社服團體和機構在面對人力資源和活動資源緊張的難題。

一方面,現時不少社服機構都表示,面臨人資不足等問題。議員黃潔貞指出,社服面臨勞動力結構不合理、熟練員工流失率、高質素服務人員難求等情況。明愛總幹事潘志明表示,隨著社會變遷,明愛服務相應調整配合需要,開設迫切服務同時,人力資源招聘吃力,還需要籌集經費,並期望更多有心人願意投身社會服務。而在行政長官崔世安和智障服務院舍負責人座談,有負責人反映現時社會服務機構面對人資短缺、場地不足、租金貴的問題,難以繼續開拓社會服務。議員何潤生稱,人資問題同樣會在未來新增的40幾個社會服務設施出現,按政府現行資助方式難以長期營運,他敦促政府思考現時的社會服務機構已不同於過往以救濟為主,考慮對社會服務機構的政策。

另一方面,有社服機構負責人表示,民間社團開展社會服務的活動資源緊張。社會服務團體多年來沒有評估職程編制和資助制度;政府不重視社會服務團人員的專業教育和持續教育政策;社會服務界也看不到發展前景。促請政府在研究對社會服務機構的資助制度時,先向社服人員提供直接津貼。

對於上述兩大問題,社會工作局表示,將與民間社會服務機構加強溝通,探討整體改革資助制度。對於有團體認為政府須檢討津助制度,社工局社會互助廳廳長蔡兆源稱,除考慮了增加機構主管人員津助、提升經常性資助金額外,中長期亦會整體改革資助制度,期間與民間機構詳盡探討如何作更合理安排。蔡兆源稱,社會工作局正整體探討本澳社會服務人力資源狀況,不排除暫時引入本地短缺的社服專業人員,但強調會嚴格監管並設退場機制。未來3年陸續有約50間社服設施於公屋落成運作,蔡兆源稱,除探討如何吸引有志者投身外,亦會透過人員培訓分擔非專業護理工作。若確實有需要,會考慮在適當制度和安排框架下,暫時引入外地專業人員,直至有本地人填補相關工作崗位。

澳門特區現在正處於經濟轉型和社會發展的重要時期,市民對提升生活品質和建設和諧社會抱有高度期盼,社會服務發展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和機遇,實現轉變已經勢在必行。從挑戰角度看,如何在社會服務革新過程中,遵守專業操守,增進知識技能,提高服務品質,擴大服務效果,滿足社會需求?從機遇角度看,一是大量增加的硬體服務設施需要民間機構承接。預計在未來20 年將有大量社會服務設施投入使用。社工局局長容光耀表示,隨著公屋項目逐步落成,未來3年將有40多間社會服務設施相繼投入運作,包括11間長者服務設施和10間康復設施。容光耀稱,隨著至2017年多項社服設施落成,預計需新增130名社工、護理人員120名、物理及職業治療師40名。二是政府落實“專業為基”和發展“成效為重”的社會服務,將促進民間社會服務機構進一步專業化發展。據透露,將通過制訂實施“社會服務人員專業發展計畫”、推行“受資助社會服務機構醫療保險資助計畫”、舉辦“社會工作專業督導課程”、籌設“社會工作者註冊制度”等政策措施,進一步擴大定期資助的從業人員範圍,增加資助金額,提高社會服務機構工作人員的薪酬待遇,推行社工專業人員的專業資格註冊制度和繼續教育制度,從而進一步推動澳門社會工作向更高水準發展,以回應社會需要。三是加強與內地合作,是解決社服團體和機構在面對人力資源和活動資源緊張的難題的主要途徑之一,也是本澳社服壯大發展的難得機遇。

本澳社服與內地合作有互補優勢

本澳的社會服務與內地相比,有不少的不同之處,亦存在較多的互補優勢。

一是內地沒有社會服務的概念。有關社會服務的方式,是政府民政部門主要向農村的“五保對象”、城市的“三無對象”等特殊群體和優撫對象提供福利服務,雖然改革開放以來,面向有需要的其他社會群體發展了一些社會福利服務,但是從服務提供主體、財政和社會資金投入、服務設施建設、服務物件涵蓋面等各方面都不完善不健全,總體上是杯水車薪,遠遠不能適應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

二是內地民政部門是負責社會服務的主要部門,提供服務的對象還主要是 “三無對象”、“五保對象”、“優撫對象”等群體,不能覆蓋到所有有服務需求的人員,如所有老年人、殘疾人、流動人員、留守人員、單親家庭等,他們的服務還主要靠家庭提供。在經費分配上,財政投入到民政部門的資金的絕大多數是通過民政部門之手按照一定條件無償分給了低保對象、三無對象、五保對象、優撫對象、救災對象等特定人群,分配給社會服務機構提供服務使用的經費無論是絕對數還是所占比例還非常少,可以說,內地社會服務嚴重不足。

三是本澳形成合理的社會服務供給體制和機制。本澳社會服務經過多年發展,最後形成了特區政府制定政策和監督實施、社會工作局負責實施政策、社會工作委員會積極發揮政策諮詢和前瞻研究作用、民辦社會服務機構提供社會服務的服務供給體制。在具體運行上,社會工作局又通過技術支援、財政資助、設施設備和物質的讓與等方式充分調動民間機構積極性,形成了政府部門和民間機構密切合作的夥伴關係,適應了社會需求。內地則是以政府部門直接辦社會福利服務事業單位為主的服務提供模式,缺乏具體有效的扶持民間社會服務機構發展的法規政策措施。

四是本澳民間機構占社會服務機構的數量、提供服務的總量、從業人員和服務經費的比例都是絕對主體。經過多年實踐,本澳民間機構在提供社會服務方面,具有可近性、時效性、回應性、靈活性和創新性等特點,政府對民間機構既注重管理(通過社會設施的准照監管制度、巡查探訪制度、服務經費使用評估制度等多種制度手段),又鼓勵支援(通過服務設施提供、工作人員工資津貼、專案資助、技術支援等多種方式),充分保障了民間機構在提供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