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說明臨床醫學進階實踐課程

【本報訊】衛生局稱,由於現行《實習醫生培訓法律制度》實施逾十年,無法適應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趨勢,培訓內容及評核制度亟待完善,現行制度難回應社會對醫生的要求,衛生局早已啟動修訂法案的工作,現正根據意見修改。

衛生局於2010年進行最近一次全科實習醫生的開考,在318名報考人士中,只有兩人合格,合格率為0.6%,由於現時醫科畢業生的水平參差、良莠不齊,缺乏符合水平的投考人能夠通過考試, 局方無法繼續開辦全科實習課程,只有想法提升本澳醫科畢業生的臨床理論和專業知識。衛生局分別與澳門科技大學與鏡湖醫院合辦 “臨床知識輔導課程”(初階課程)及“臨床醫學進階實踐課程”(進階課程)。

衛生局說,新的培訓模式為期15至17個月,雖然整體時數與全科醫生實習時間有差異,但符合現時其他國家的醫生培訓期為12個月之要求。新的醫生培訓模式課程設置參考全科醫生實習內容,同時參考國際培訓醫生的現代方法和慣用做法,引入新的培訓考核方式和增設新的培訓課目,靈活和優化醫生的培訓模式,課程內容更加全面和先進,培訓和評核方式更加嚴格,以確保其水平能符合當前醫學發展的要求。

不同國家或地區對醫學學位的學年規定均長短不一,甚至同一學校同一學科對醫護人員所規定的學時也可以不一樣。因此衛生局強調,課時長短並不是影響整體學習結果的關鍵因素,新的培訓模式已確保培訓的質量和水平。

衛生局稱,衛生局醫生培訓委員會經綜合實習科目、周數、培訓計劃內容、實習安排、地點及帶教導師評核方式等進行分析和討論,認為完成初階和進階課程之學員,已具備申請全科實習醫生的同等學歷認可資格,再經專業資深考官的嚴謹考核,才可授予全科實習醫生的同等學歷資格。

此外,衛生局將持續每年舉辦上述兩個課程,全澳臨床醫科畢業生只需完成初階課程,均有報讀進階課程的資格和機會。過去完成第一屆和第二屆初階課程,以及放棄第二屆進階課程之醫科畢業生均有機會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