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和維護好政制發展的成果

昨日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特首崔世安發佈的第一三/二零一四號行政命令,依法訂定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九日為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的選舉日。而按照《行政長官選舉法》規定,行政長官選舉日必在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選舉日至少六十天後的星期日舉行,第四屆行政長官的選舉最早可於八月三十一日舉行。至此,第四屆行政長官的選舉,已經正式進入程序。

第四屆行政長官選舉,與承辦「APEC」旅遊部長會議,及慶祝澳門回歸十五周年活動一道,是澳門特區今年的三大任務。此次行政長官選舉,是在全國人大常委會主導澳門特區的政制發展,決定並立法規範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名額增加一百人,使之增至四百人之後進行的,因而與去年的第五屆立法會選舉一樣,也是享受政制發展成果的選舉。由於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解釋」,此後的《行政長官選舉法》每修改一次,哪怕只是增加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的名額,都必須經過全國人大常委會所訂的「五部曲」程序,要啟動較為困難,因而由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行政長官的辦法,還將會保留較長的一段時間。

經過前年政制發展的法定程序而修改的《行政長官選舉法》,主要的修訂內容為兩個方面,其一是將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的名額,由《澳門基本法》附件一規定的三百人增加至四百人,其二是依此對選舉委員會在四個界別中的分配名額進行調整。基本法附件一規定的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由四個界別組成,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名額的增加,體現了選舉委員會的廣泛性、代表性有所擴展;而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四個界別名額分配的調整,則體現了均衡參與和廣泛代表性的精神。澳門回歸以來,經濟快速發展,社會結構日益多元,新興社會力量、社會階層不斷形成。因此,增加行政長官選委會委員名額,及調整選委會四個界別的名額分配,回應了近年來澳門經濟社會發展的特點,達到了向各界別適當傾斜的目的,促進了均衡參與,也有利於凝聚社會共識、平穩推進政制發展。這是既能遵循《澳門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的規定,又能從澳門特區的實際出發,保持澳門特區政治體制的穩定,有利於行政主導體制的有效運作,並兼顧各階層的利益,保持澳門長期繁榮穩定的方案。現在,就是廣大「澳人」在參與第五屆立法會選舉之後,在第四屆行政長官選舉中,再次享受政制發展成果的時候了。

今次選舉,是按照《澳門基本法》和《行政長官選舉法》規定,現任行政長官崔世安仍可爭取連任一屆的選舉。在國際政治史上,普世價值之一的民主政制設計,是領導人可以連任一屆。這是因為,倘只任一屆就不得連任,領導人剛完成熟悉情況、磨合班子的過程,尚未能來得及發揮。但倘任期超過兩屆,則將容易會發生腐敗,思維也將會趨向僵化保守。有此「連任一屆」的「任期保障」,及《行政長官選舉法》中,現任行政長官爭取連任時無須辭職的有利條件,再加上崔世安也在行政長官選舉的程序開始之前,就已正式宣佈爭取連任,以「以快打慢」、「先講先贏」的手法爭取到主動權,因而相信他已牢牢佔據了行政長官選舉的制高點,其餘各路人馬即使是向他挑戰,也將敗下陣來。這就為崔世安能夠在其第二個任期內,心無旁騖、專心致意地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提供了良好的政治條件。因此,我們寄望崔世安在成功高票獲得連任後,將其施政精力較多地灌注於「創新」方面,推動澳門各方面的事業,包括政治建設、經濟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的發展,並參考中央的頂層結構設計,設立特首集權並跨政務範疇的「經濟適度多元發展領導小組」、「建設世界旅遊休閑中心領導小組」,並定出落實的路線圖及時間表,多快好省地完成中央交付的這兩大任務,並為其繼任者創造一個良好的施政條件,以實現其自己的歷史地位。

按照政制發展的共識,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的名額增加到四百人,既是根據澳門形勢發展的需要,也是為了擴大特首選委會的民意基礎。按照澳門特區的以往習慣做法,現任的三百名委員,除了已故者及個別年邁者外,基本上都希望能爭取連任,這其間的「吐故納新」空間並不會很大。而新人的加入,基本上就是依靠新增加的一百個名額這個途徑。

澳門回歸十四年多來,一方面是社團政治的現象進一步得到鞏固發展,新成立了不少社團,另一方面也湧現了不少新人,承傳著愛國愛澳這一澳門社會的共同價值觀,在參與澳門發展的進程中大顯身手,使「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事業薪火相傳。相信,他們中有不少人希望能透過參與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的選舉,直接參與「澳人治澳」的實踐活動。

現在內地盛行協商民主,特首選委會委員的產生是否也是實行協商產生?其實過去就有此做法,除個別界別因為有超過應選名額的參選人,而需要投票決定之外,各界別基本上都是在界別內進行協商產生。在過程中,有的因為受本界別名額限制而轉往其他界別參與,有的則是高風亮節主動退出。今屆雖多了一百個名額,為協商民主增加了保險係數,但仍不排除仍有個別界別,由於「僧多粥少」,新加入競爭的人數較多,而必須進行投票,循選舉民主決定本界別的選委會委員人選。

由於近年來不少接受外來思想影響的青年人,喜歡就澳門特區的社會政治事務發表意見,其中有部分人加入了反對派的隊伍,他們也將願意成為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的成員。按照民主政治,社會應是多元化,能夠接納不同意見,而這也正是「一國兩制」的主要特徵之一。因此,應當歡迎他們參與選委會委員的選舉,這更能體現民主政治的精神。

按照全國人大通過的澳門區全國人大代表選舉辦法,特首選委會委員中的中國公民,將會自動成為澳區全國人大代表選舉委員會的成員(不願參加者除外),擔負著《澳門基本法》所規定的參加國家事務的責任。因此,做好行政長官選委會委員的選舉工作,也是澳門特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間接參與國家事務管理的一個重要途徑,將澳門特區的前途命運,融合於中國的前途命運——「中國夢」之內。因此,所有愛國愛澳的澳門永久性居民,都應直接或間接地踴躍參與行政長官選委會的選舉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