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平勝訴 籲團結於馬英九領導

【中央社台北19日電】“立法院長”王金平黨籍案勝訴,他今天表示,判決彰顯司法在維護民主法治的努力,他並呼籲朝野團結在馬總統的領導下,專注在有利國計民生的施政上。

台北地方法院審結“立法院長”王金平確認中國國民黨黨籍存在案,今天判決王金平勝訴,他的國民黨黨籍存在。

王金平發表聲明表示,台北地院的判決彰顯司法在維護民主法治、保障人權及程序正義的努力。

他說,對於這半年的紛擾,深感不安及歉意,他是國民黨永久黨員,對黨的感情不變,支持黨、奉獻黨的立場不變。

王金平指出,面對詭譎多變的國際政經情勢,他再次呼籲朝野團結在總統馬英九的領導下,專注在有利國計民生的施政上,讓國人重拾信心。

王金平在去年9月被控關說司法,遭國民黨撤銷黨籍,他委託律師向台北地院提起確認黨籍存在訴訟,並提出假處分獲准,以新台幣938萬餘元提供擔保。

台北地院判決指出,政黨不能以違法違反民主原則機制剝奪黨員權,法院應維護政黨自治空間。

王金平委任律師許英傑主張,兼任國民黨主席的馬英九為了政爭,用損害黨譽理由撤銷王金平黨籍。國民黨恣意認定、違法濫用制裁權,是因人設事,因此處分無效。

國民黨委任律師羅明通等人辯稱,政黨將黨員除名應優先適用黨章規定,王金平關說司法個案,嚴重破壞府院均衡、損害黨譽,因此撤銷黨籍。

台北地院由受命法官梁夢迪、審判長張瑜鳳、陳靜茹組成的合議庭,審理後認為國民黨中央考紀會處分程序違法,缺乏民意基礎也違反民主原則,處分無效。

合議庭指出,政黨不能自外於法律規定,逕自只依內部黨章章程運作,尤其若要剝奪屬於參政權的黨員權,應符合民主、法律保留原則,不能以缺乏黨員民意基礎組成的內部機關,來剝奪黨員權,法院應維護政黨自治的空間。

合議庭認為,法院追求的公平正義與政治折衝中磨合出來的利益妥協,截然不同,法院應嚴守界線,絕不能破壞三權分立。

至於政黨內部是否濫用制裁權、違反比例原則?合議庭指出,台灣政黨政治依民主憲政原則運作已久,司法機關應尊重政黨政治,法院不宜做高度審查或積極介入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