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辦理港澳台通行證不需要再填寫政治面貌

【本報訊】今天開始,辦理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往來台灣通行證和簽注只需要填寫一張表格即可。新表格上所需填寫內容也簡化,婚姻狀態、戶籍所屬派出所和家庭主要成員等都無需再費時填寫。

只需填《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據北京出入境有關負責人介紹,此次“三表合一”是為方便群眾申辦出入境證件,提高出入境精細化服務水平。按照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統一要求,將現行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往來台灣通行證和簽注三類出入境證件的申請表,即《中國公民普通護照申請表》、《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表》、《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簡化合並為《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申請人可以填寫一張申請表辦理三類證件及簽注。

據介紹,為了完成上述工作,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總隊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統將於3月31日晚19時至24時斷網維護,屆時出入境管理辦事大廳網上預約及辦證查詢等網上辦公事項將暫停服務。

不用再填“政治面貌”

北青報記者提前拿到一份《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與原有三份表格對比發現,個人信息項變動最大,不少信息被簡化,無需再填。

如原《中國公民普通護照申請表》中婚姻狀況、戶籍所屬派出所、家庭現住址、工作單位及地址、職務職稱、家庭主要成員的稱謂姓名出生日期住址等內容不用再填。同時,在新表中,本人身份選項也被取消,原來表格中則設置了農民、公務員、宗教職業者、無業人員和學生等選項供申請人選擇。《中國公民普通護照申請表》中則保留了姓名、身份證號碼、性別、出生地、戶口所在地和本人聯系電話等多項重要信息。

同時,北青報記者看到,在原來《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表》、《北京市居民往來台灣地區申請表》中所需填寫的政治面貌選項也不用再填寫了。

國家工作人員必須提交單位同意函

申請人不用再填寫工作單位和地址、職務職稱等選項,但是登記備案國家工作人員申請出入境證件還必須提交單位同意申辦出入境證件的函,該函開具之日起3個月內有效,在此之前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已在原《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表》、《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申請表上出具了單位意見的,如仍在三個月有效期內,可新舊表格同時使用。

擬前往國家不用再填寫 緊急聯系人更重要了

北青報記者看到,在《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中,原來填寫護照申請表時需要填寫的擬前往國家和出國事由的填寫項也被取消了。

陳女士5年前辦理了護照,她介紹當時自己並不知道想去哪裡,所以擬前往國家就隨便寫了一個,一年後自己出國並沒有前往當時填寫的國家。據出入境有關負責人介紹,公民可按需申請護照後這一項其實意義就不大了。

在緊急聯系人一項中,新表格對比原護照申請表格則不用再填寫聯系人的家庭住址,但所處表格位置也更靠上、更醒目。北京出入境負責人介紹,在《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表》、《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表格中原來是沒有緊急聯系人一項的,合並後等於增加了這項內容,用於應對緊急狀態下,聯系申請人及其家屬使用。

政治面貌

政治面貌,也有的稱做政治面目,表明了一個在政治上的歸屬,是一個人的政治身份最直接的反映,是指一個人所參加的政黨、政治團體;間接表明本人思想傾向、政治立場和政治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