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善豐花園事件政府跨部門跟進小組(下稱“跟進小組”)表示,透過公正的司法程序,查明事實、解決糾紛、追究責任,是法治社會的核心價值。善豐花園事件的兩份技術調查報告及對相關承建商和指導工程技術員的行政調查結果已公佈,已具備條件向責任人提起司法訴訟,追討賠償,希望小業主以積極態度應對。如小業主決定放棄向責任人追討賠償,政府也會研究以各種方法,追討墊支小業主的安置費用。
維護法治社會核心價值
小組強調,善豐花園小業主一直要求查明事件真相,追究責任人,討回公義,政府及社會皆支持。
有善豐花園的業主代表向傳媒表示,由於擔心有風險不打算透過司法訴訟追究責任人。跟進小組認為,善豐花園重建目前雖有進展,但有關人士及團體墊支的重建費用,以及政府墊支的安置費用,應該透過司法訴訟向責任人追討。政府委託的兩份調查報告雖然找出事件原因,但無論是事件責任人還是小業主都不認同報告的結論,因此應透過訴訟澄清事件真相,對社會和公眾作交代。
跟進小組說,透過嚴格、公正的司法程序,查明事實、解決糾紛、追究責任,是法治社會的核心價值。政府希望善豐花園的業主在維護自身利益的同時,共同維護澳門社會的法治和公義。
訴訟權利受到法律保障
跟進小組認為,透過司法訴訟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是受《基本法》保護的居民基本權利。需要澄清的是,現行《都市建築總章程》中有關五年維修期的條文,意指承建商及指導工程師在該樓宇發出入伙紙後的五年內,負起該樓宇的安全及堅固條件的責任。換言之,五年後,倘證明到該樓宇出現問題且屬可歸責,仍可透過司法訴訟追究責任人。
跟進小組說,澳門的民事訴訟法律制度中一個基本原則是“訴訟平等”原則,在法律界熱心人士的支持及司法援助制度的輔助之下,毋需擔心在訴訟上會受到不平等的對待。司法訴訟能否勝訴取決於多方面,首先是訴訟請求是否合理,其次是訴訟方式是否恰當,但原告的積極性和決心也十分重要。跟進小組重申,即使行政處罰的時效已過,並不代表無法展開民事追討;即使提起司法訴訟,也不代表必須等到訴訟完全終結後才能啟動重建工作。
政府決追究墊支的費用
跟進小組說,政府必須確保公帑合理使用,即使小業主最終放棄追討賠償,政府也會研究透過各種方式向責任人追討現時社會工作局以津貼形式所墊支安置小業主的費用
跟進小組呼籲小業主,繼續按照小業主代表於去年十月與行政長官會面時達成的共識,即以司法訴訟和商討重建雙軌並行開展下一階段工作,跟進小組必依法提供協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