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籌辦愛國青年晚會申請場地被拒

【本報訊】「開放澳門協會」申請6月4日在噴水池舉行「愛國青年晚會」,該會理事長周庭希昨日和理事蘇嘉豪在噴水池會見傳媒,展示早前遞交民署的場地借用申請表、以及民署的回信。

「開放澳門協會」理事長周庭希指出,根據民政總署《場地及後勤支援申請規則》,如果要向民政總署借用露天場地舉辦活動,「申請機構/團體須在正式活動舉行前最早90日或最遲三十日向本署遞交申請表」。周庭希說:「開放澳門協會一踏入90日早上9點就入紙申請,理應無其他團體或機構比開放澳門協會更早提出使用6月4日晚噴水池場地。」

周庭希稱,等候了個多月仍未有任何答覆,協會在4月10日書面查詢其申請處理情況;4月17日民署回覆,在沒有任何理由解釋下,只簡單稱「未能提供場地予 貴會使用」。「開放澳門協會」質問民署,《申請規則》是否只作參考,他們稱民署否認。「開放澳門協會」又指出6月4日夜晚有不同團體以不同主題舉辦活動,亦質問民署何謂「每年攪開」,他們稱民署前線職員只回覆「由上級決定」。

民署回覆澳門電台查詢時稱,由於議事亭前地商店林立、居民遊客多且空間有限,6月4日議事亭前地及板樟堂前地均已借予其他團體舉辦活動,考慮到安全及居民遊客通行需要,民署未能接納“開放澳門協會”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