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局檢控不守職安健地盤

【本報訊】勞工事務局本年首季對749個工地進行了1417次常規職安健巡查,根據《建築安全與衛生章程》規定,就違法行為開立25個處罰卷宗,處罰金額共幣128,500元,對工作人員及公眾生命安全構成重大風險的地盤共提出37項檢控。

檢控違法行為涉及:

1. 預防人體及物體下墮的集體保護措施:在兩米以上工作地點、樓面及平台開口欠缺90厘米高圍欄及最少15厘米高踢腳板,共23項;

2. 起重機械及起重裝置:使用有縛口或破損的纜吊索、不正確綁紮吊運物及起重機械轉動部分欠缺護罩,共5項;

3. 電力裝置:工具或裝置的帶電位外露,共5項;

4. 個人保護裝備:工作人員不正確使用安全帶及其他個人保護裝備,共2項;

5. 其他高危情況:風煤樽欠缺回火器,共2項。

另外,由於有兩個工地存在工作平台和兩米以上工作地點欠缺90厘米高圍欄及最少15厘米高踢腳板的情況,經檢控後仍未作出改善,對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構成嚴重危險,因此,勞工事務局分別向該兩個工地發出停工令,勒令相關承造商停止所有高空工作,直至有關情況作出改善,方可恢復有關工作,而相關承造商其後亦作出改善措施,經局方審查後經已批准復工。

勞工事務局將繼續加強巡查工作,並呼籲承造商及安全主管人員做好職安健監管工作,而工作人員亦應顧及自身和他人的工作安全,共同營造一個安全健康工作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