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稱不適桃花崗案押後審

【本報訊】「桃花崗案」昨日首次開審,被告商人丁文禮沒出庭應訊。辯方稱,丁文禮透過秘書表示身體不適,無法出席,會提交合理解釋。合議庭主席葉迅生表示,被告有權自辯,宣佈案件押後至7月23日再審,如果下次再無理缺席,會直接視作缺席審訊。

案件過了開庭時間大半個鐘頭,丁文禮仍未到庭,合議庭主席葉迅生稱,法庭已多次致電聯絡丁文禮,沒收到回覆。其後辯方稱,丁文禮透過秘書表示身體不適,稍後會提交合理解釋。

檢察官要求在案中增加事實,指丁文禮將屬特區政府的無主土地出售,對澳門特別行政區造成相當大的損失。葉迅生要求辯方在法定期限內回應。

檢察院今年初公佈,足夠的證據,決定以作虛假證言罪及加重詐騙罪,對當年「和平佔有」桃花崗的商人丁文禮提出刑事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