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同性戀團體成員否認其中國公民身份? 某同性戀團體成員否認其中國公民身份?

在葡國總統席爾瓦訪問中國澳門特區的前夕,有本澳某同性戀團體先是發表聲明,後是向葡國駐澳門總領事館遞信,以轉交葡國總統席爾瓦,均聲稱葡國已經完成 同性婚姻立法,他們認為因保留葡籍而作為葡國公民的澳門居民,應同享此婚姻權利,與在葡國居住的葡國公民平等待遇。某同性戀團體又指稱;經修改的葡國《民 法典》公佈後,葡國政府未有積極宣傳關於海外註冊同性婚姻的手續。因而建議葡國政府方加強在澳門的宣傳。這不啻是給席爾瓦總統仍出一個燙手山芋,其原因有 以下兩個方面。

其一、在中葡談判過程中,中葡雙方曾就澳門居民的國籍問題發生激烈的爭論。實際上,如何解決國籍問題,與澳門回歸年期一道,成為雙 方最大的分歧。中方對「國籍」的問題是相當敏感的,一直希望把「國籍」問題從「土生葡人」問題中分離出來,首先單獨處理好土生葡人問題後,然後處理國籍問 題。而北京對待國籍問題的態度,是認為只有土生葡人才存在著國籍的問題,因而認為解決了土生葡人問題就順便解決了國籍問題。而在華裔居民之中,是不存在國 籍問題的,因為按照中國《國籍法》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不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的規定,以及《中英聯合聲明》「備忘錄」中「所有香港中國同胞,不論其 是否持有『英國屬土公民護照』,都是中國公民」的模式,在澳門的華裔居民,不論他是否持有葡國護照,一律都被視為中國公民,其所持有的葡國護照只作為旅行 證件之用,並不代表持有人的國籍。而對於土生葡人這一特殊問題,北京則允許並尊重他們保留自己的國籍,並讓他們參與「澳人治澳」政府工作中,沒有受國籍限 制的職位,以維護他們原有的利益。

但時任葡國總理的席爾瓦及其內閣班子,卻堅持「雙重國籍」的立場,並以葡國《國籍法》承認雙重及多重國籍 (惟以葡國國籍為第一國籍)為由,堅持所有持有葡國護照的澳門居民,都是葡國公民。由於雙方在「國籍」問題上的嚴重分岐,與澳門回歸年期一道,嚴重影響了 談判進程。雙方在「國籍」問題上糾纏不,也不是個辦法。最後雙方代表團決定繞開「國籍」問題,以在《中葡聯合聲明》中,附加了一對「各自表述」的「備忘 錄」,來解決這個問題。

其中葡方的「備忘錄」說:聯繫到今天簽署的葡萄牙共和國政府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於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葡萄牙共和國政府聲明:

凡按照葡萄牙立法,在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九日因具有葡萄牙公民資格而持有葡萄牙護照的澳門居民,該日後可繼續使用之。自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任何人不得由於同澳門的關係而取得葡萄牙公民資格。

而中方的「備忘錄」則指出:聯繫到今天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國政府關於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聲明:

澳門居民凡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規定者,不論是否持有葡萄牙旅行證件或身份證件,均具有中國公民資格。考慮到澳門的歷史背景和現實情況,在澳門特別 行政區成立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主管部門允許原持有葡萄牙旅行證件的澳門中國公民,繼續使用該證件去其他國家和地區旅行。上述中國公民在澳門特別行政區 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地區不得享受葡萄牙的領事保護。

對此,中國外交部副部長、中方代表團團長周南說,「他叫護照,我叫證件」。由此可見,回歸後即使是仍有部分華人居民持有葡國護照,那也只是方便其出國的旅 行證件,而不是國籍證明,更不能在包括香港、澳門特區在內的中國境內享受葡國的領事保護。因此,他們是中國公民。但某同性戀組織卻在席爾瓦總統訪問澳門前 夕,將葡國護照的問題拋出來,豈非是要讓席爾瓦總理難堪?可能正因為如此,以此前經常在有「大人物」訪問澳門期間「作秀」的某人為主要骨幹的某同性戀團 體,卻不敢於席爾瓦總理在澳門期間「遞信」,而是提前進行。

其二、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了《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藉法〉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幾個問題的解釋》。該「解釋」的全文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十八條和附件三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自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在澳門特別政區實施。考慮到澳門的歷史背景和現實情況,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作如下解釋:

一、凡具有中國血統的澳門居民,本人出生在中國領土(含澳門)者,以及其他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規定的具有中國國籍的條件者,不論其是否持有葡萄牙旅行證件或身份證件,都是中國公民。

凡具有中國血統但又具有葡萄牙血統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可根據本人意願,選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或葡萄牙共和國國籍。確定其中一種國籍,即不具有另一種國籍。上述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在選擇國籍之前,享有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的權利,但受國籍限制的權利除外。

二、凡持有葡萄牙旅行證件的澳門中國公民,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後,可繼續使用該證件去其他國家或地區旅行,但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地區不得因持有上述葡萄牙旅行證件而享有葡萄牙的領事保護的權利。

三、在外國有居留權的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中國公民,可使用外國政府簽發的有關證件去其他國家或地區旅行,但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地區不得因持有上述證件而享有外國領事保護的權利。

四、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從海外返回澳門的原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 若變更國籍,可憑有效證件向澳門特別行政區受理國籍申請的機關申報。

五、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指定其有關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和以上規定對所有國籍申請事宜作出處理。

而由澳門中國公民成立的某同性戀組織卻聲明,他們是葡國公民,要求享受在葡國生效的同性婚姻法律,並向葡國總統席爾瓦提出這一訴求。倘他們申領到回鄉 證,這就等於是仍承認自己的中國公民身份,但卻又向席爾瓦總統聲明自己是葡國公民。這樣做,說得嚴重一點,就帶有「棄國」甚至是「叛國」的味道。而要求將 葡國法律適用於他們的身上,也是引入外部勢力幹預中國及其澳門特區的內部事務。

同性戀者有其性取向自由,但不得滋擾及侵犯其他居民的正常性取向權利。同性婚姻是否合法化,自有各國和各地區的國情和區情,不能以第三國家的法律硬套在自己國家的頭上。因此,某個同性戀團體向葡國總統「告禦狀」的行為,已經越過了「火線」。

(發自貴州貞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