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宜研究全面最低工資立法工作

隨著社會經濟高速發展及通漲率的提升,普遍處於中下層的居民都期望加薪而提升生活的質素,有調查指超過八成受訪者希望制訂最低工資,可是政府當局僅僅只是針對物業管理範疇的清潔及保安兩個工種訂定最低工資,其餘低下層的行業或工種還沒得到重視。或許並非政府不重視,對於最低工資立法的問題,勞工界別已經多年一直向政府當局提出期望能全面推動最低工資立法,可是受到資方等複雜社會因素的影響,即使相關提交至立法會審議,但是始終沒能如願,可見就全面推動最低工資立法工作,或許已經成為勞工界別的一個心病。但是,以目前澳門整體社會經濟環境、人均收入中位數、最低維生指數及就業率高等情況來看,的確適時展開全面推動最低工資立法工作,或可以全面諮詢及公投的形式,展開立法的工作,以使到勞資雙方能心服口服地回應社會的訴求。

世界各國或地區,對最低工資制度進行過不同研究,鄰近地區亦已試行一段時間,社會有聲音認為有需要實施最低工資,以確保在社會發展的同時,勞動階層能獲得基本最低薪酬的保障,亦是對勞動者的勞動尊嚴的保障。對於行業的最低工資立法會的問題,最近有好消息傳出,行政會完成討論《物業管理範疇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法律草案,將送交立法會審議,當局強調有關法案並無改變《勞動關係法》相關制度,政府建議物業管理行業中的清潔及保安工種訂定最低工資時薪三十元、日薪二百四十元及月薪六千二百四十元。無疑對於這兩個工種來講,是一件好事。特別是最低工資本地立法一拖再拖,勞資雙方角力日久,政府近年雖然主動提出先行為物業管理中的清潔及保安員制訂最低工資,但步伐緩慢。作為勞工界別都認為,近年經濟發展蓬勃,居民收入持續上升,失業率連續下降,目前正是建立最低工資制度的較合適時機。

最低工資是不少國家的勞工政策,為勞工最低薪金的金額,通常由政府設立法律,目的是保障工人能以勞力換取足以生存的維生工資。一些國家如新加坡不設立最低工資。由於各國的所得稅法不同、或有其他補貼(有的是食物、有的是公交補貼、有的是直接以燃油費補貼)、加上物價各有差異、或政府非關稅壁壘,所以對照各國的課稅依據計算國民的實質所得收入,才有參考標準。反對最低工資的人士則認為最低工資的推行會讓不少中小企的僱主難以負擔給工人的工資,並難以出糧聘請工人,因此反而會使工人失業。對於最低工資立法,勞工界人士強調,即使時薪調整到三十元,其實仍是處於低收入一族,並強調,勞動者需有尊嚴。有商界人士指出,商界並不是一味反對最低工資立法,但政府應該評估由此引發的效應,當這兩工種一旦透過法律訂立最低工資,將會引發大廈管理費調整,然後隨之而來是小業主與管理公司之間的矛盾。另外,當這兩工種工資提升後,亦有可能引發人員流動情況,將導致年長和學歷低人士失去工作。也有商界人士認為,法案訂立前會應該諮詢消費者的意見,因為若成本增加一定會轉嫁給消費者。清潔、保安及管理員等工資調升不單令物業管理費增加,社會上不少行業與以上工種或公司有關,如零售商店、超級市場,各類商業大廈、銀行、醫院、醫療中心等。一旦最低工資時薪太高,必定引致通脹上升,受影響的是幾十萬居民。因此,訂立最低工資時薪應全面調查消費者的接受程度。

為瞭解澳門居民對制訂最低工資制度的看法和意見,工聯會指早在上世紀八十年代,澳門就開始討論最低工資立法,但提出的時候,社會就有最低工資會否變成最高工資的擔憂。工聯總會最低工資立法研究課題組早前進行一次社會調查,調查發現85.06%受訪者贊成訂立最低工資,調查亦發現四成半受訪者認為最低時薪應訂在25至34元之間,最低月薪方面,超過多數都認為應在6000至9000元之間。根據調查,受訪者認為最低工資立法可帶來保障僱員生活水準和福利;防止工資持續下滑及減少僱主剝削的機會;促進社會公平穩定和諧等。受訪者亦指擔心推行最低工資制度後,會令年紀大、學歷低、低技能、殘疾人士和新移民較難找到工作。不過對於最適合澳門社會的最低工資制度,受訪者就意見分歧,有39.44%人認同訂立“全澳性最低工資制度”,有26.04%認同訂立“工種性最低工資制度”,另外亦有22.94%認為應訂立“行業性最低工資制度”。從這次調查的數據看來,澳門居民對最低工資制度已經十分關注。而隨著金融海嘯的逐漸消退,以及經濟的復甦和發展,本地物價不斷上漲,貧富懸殊問題勢必加劇,工聯總會指再次提出最低工資立法這個議題,目的在於促進建立有利於保障弱勢僱員最低收入,有利於提升澳門國際形象,有利於建立促進勞動關係和諧的最低工資制度。工聯強調弱勢僱員缺少議價能力,故最低工資制度就是幫助這些弱勢僱員。該會認為,政府的態度理應變消極為積極,變被動為主動,落實《制訂最低工資確定辦法公約》和《就業政策及勞工權利綱要法》相關規定,並在聽民意,匯民智的基礎上及早啟動制訂最低工資制度,以達解民困的目的。工聯建議在制訂最低工資時應參照現時政府外判清潔及保安服務的最低工資、澳門工資中位數的一半以及鄰近國家或地區的工資水準。並採取相應措施例如在最低工資立法中引入豁免條例,以保障弱勢人士尤其就業權和收入權,使最低工資不會變成最高工資。同時應將最低工資立法平等適用於本地僱員和外僱。

政府建議最低時薪三十元,社協勞資雙方對此意見不一。有勞方代表認為,樂見政府接納早前社會對於最低工資金額及每年一檢的意見,關鍵是最低工資何時實施。資方代表黃國勝指,擔心最低工資金額訂得太高,將拉高整體行業最低工資以及通脹水準。最低工資訂得太低,擔心實施後已不合時宜,又考慮到現時生活水準,早前勞方堅持最低工資時薪金額至少三十元。樂見政府接納社會意見,提高最低工資金額以及每年一檢。目前關鍵是冀政府盡快實施最低工資,並將最低工資由行業擴展至全面實施,讓僱員能獲即時支援。另外,政府外判的物業管理行業清潔及保安僱員最低時薪為既有保障,應適時檢討,不應等待最低工資立法後才去調整。清潔及保安行業最低工資訂得太高,將拉高其他行業的最低工資金額水準,以及拉高管理費用及通脹,強調最低工資訂定並非單純的勞資問題,而是社會問題。認為現時失業率長期維持低水準,僱員願意從事低收入行業必定有其個人原因,建議最低工資法律草案提交立法會討論時,議員須從整體考慮。

對於特區政府推出的一年期的工資補貼計畫,對每季度收入少於1.2萬元的工作者,特區政府補貼有關差額,但一季內需工作滿456小時,年滿40歲者。儘管一部分打工仔的收入實不足1.2萬元,無奈工作時數無法符合申請要求,有其門而不得入,故社會也有意見冀放寬有關申請資格。政府為扶持在職貧困者而推出的工資補貼計畫成效未如理想,且製造業工人更因開工不足,無法符合申請工資補貼的資格。有學者認為,特區政府利用公款補貼工資的做法並不合理,建議由特區政府與民間機構合作,創設更多就業職位,當中應設有相應的合理工資要求,以提升在職貧困者收入。長遠而言,應透過立法設立最低工資,保障低收入者。有學者認為,倘若為一些行業而放寬申請資格,擔心遭人詬病,引起負面因素更大。事實上,由特區政府利用公款補貼工資的做法,在其它地方並不普遍,畢竟似有補貼商人之嫌,故認為實施一年期滿後,不宜再延續下去。特區政府應透過增加就業職位,如早前提出發展社會企業,利用與民間團體合作,開創更多職位空缺,利用實際工作提供工作者收入。由此在小範圍內先試先行,當經濟好轉,如內地放寬自由行等政策因素刺激下,各行業生意好轉時,可把最低工資概念逐步延伸到其它行業,最終達至立法設立最低工資制度。這是亞洲區內日漸普遍的做法,香港近年也積極探討有關課題,相信澳門也是時機逐步研究,畢竟這是一個漫長的過程。

其實,近年澳門經濟發展飛速,但部分打工仔不能合理分享經濟發展成果,生活未有因為經濟發展而得到明顯改善。相反,隨著本地物價不斷上漲,貧富懸殊問題日益加劇,社會強烈要求建立有利於保障僱員的最低工資制度。早前政府推出有關的諮詢文本,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執行委員會更透露,擬首先於物管行業的清潔及保安員最低工資訂為時薪廿八元,每兩年檢討一次。有團體則認為,近年本澳通脹高企,消費水準越來越高,認為倘最低工資訂為時薪廿八元相信已不能滿足實際需要,結合本地生產總值、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收入中位數、維生指數等最新情況,當局有必要調升金額,如可訂在三十元更為合適,希望政府綜合考慮予以調整,並早日進入立法程式,保障打工仔的權益。並認為一年的社會經濟數據已足夠為來年的最低工資金額釐定標準,檢討期應定為每年一次更為適合,假如數據變化不大,大可以將金額維持,留待下一年再作增多或減少。另外,有意見擔憂,最低工資制度的實施,可能會影響工作能力較弱的僱員如殘障、年紀較長人士等的就業機會。參照香港實施最低工資制度後的影響,最初確實難免令上述人士的就業機會遭到衝擊,但參照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做法,不少都會制訂特別的豁免機制,建議當局是否可參照有關做法,例如在最低工資立法中引入豁免條例,並加強通過其他方式如補貼企業、直接資助僱員等,填補有關差額,以保障弱勢人士的就業權和收入權。同時,鑒於最低工資制度可能會對中小企業特別是物管公司帶來影響,當局是否考慮在稅務優惠等多方面出臺措施配合,將對社會各方面的影響減到最低。

眾所周知,最低工資的爭論由來已久,反對者的理論基礎是認為最低工資常常高於市場出清的工資水準,提高它會影響企業的雇用勞動力決策,從而會使自然失業率升高。應該說,在美國這樣工會力量強大,勞動力市場健全的國家,最低工資影響經濟效率的可能性大一些。普通勞動者在工資形成過程中基本沒有談判能力,現有勞動力供求形成的工資,往往是需求者單方制定的,很可能低於有效的市場均衡工資水準,這往往是制度缺陷或利益集團造成的。由此,最低工資標準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