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醫鬧‧衝撞警察‧趕走潛在支持者 職業醫鬧‧衝撞警察‧趕走潛在支持者

從媒體報導中,我們可以看到內地經常發生「職業醫鬧」事件的新聞。所謂「職業醫鬧」,是指專門以「醫鬧」為斂財工具,並已形成了專職小集團的破壞醫療機構正常運作環境的惡勢力。他們專門打聽醫患關係中的醫療糾紛情況,並與患者或其家屬商討,在雙方達成「分成」協議後,就與患者家屬一起,「分工合作」,有人暴力衝擊醫院及醫務工作者,有人呼天搶地,鳴冤叫屈,有人搖旗吶喊,激情演出,並採用在醫院設靈堂、打砸財物、設置障礙阻擋患者就醫,或者毆打醫務人員、跟隨醫務人員等方式,或者在診室、醫師辦公室、領導辦公室內滯留等等,以嚴重妨礙醫療秩序、擴大事態、給醫院造成負面影響的形式給醫院施加壓力,迫使醫院作出賠償。然後「分成」以從中牟利。在「鬧」的過程中,往往發生人命,以刀械威脅醫護工作者,甚至是捅死醫生。「職業醫鬧」與患者家屬要求賠償有很明顯的區別,只要他們打聽到醫療事故的消息,行動很迅速,也是有組織、有規模的行動。他們既不是醫院的工作人員,也不是患者的家屬,而是悄悄滋長的一種怪異「職業醫鬧」。

對此,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國家衛計委於今年四月二十四日聯合公佈了《關於依法懲處涉醫違法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的意見》,要求嚴懲「職業醫鬧」行為。《意見》專門對在醫院私設靈堂等行為規定了處罰程序,《意見》規定,在醫療機構私設靈堂、擺放花圈、焚燒紙錢、懸掛橫幅、堵塞大門或者以其他方式擾亂醫療秩序,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經勸說、警告無效的,要依法驅散,對拒不服從的人員要依法帶離現場,進行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則定罪處罰。而在醫療機構的病房、搶救室、重症監護室等場所及醫療機構的公共開放區域違規停放屍體,影響醫療秩序,經勸說、警告無效的,直接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定罪處罰。《意見》還要求,醫院應該設醫患關係辦公室,統一承擔投訴管理工作,建立暢通、便捷的投訴管道。

內地的醫務工作者十分羡慕港澳兩特區的同業,認港澳地區沒有「醫鬧」。實際上,內地經常也有過這樣的的報導評論,並指出港澳地區沒有「醫鬧」的原因,是具有健全的醫療制度和法治精神,醫務人員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等。

但似乎是過獎了。在我們特區,也曾發生過「醫鬧」以至是「疑似職業醫鬧」事件,只不過是沒有內地那樣嚴重而已。不是嗎?不久前,就曾發生一名香港歌手,懷疑其女友在醫治過程中受到非禮,而對醫生作出粗暴行為的事件。而近日發生的某位學生及其家長在一個政治團體的慫恿下,「控訴」政府醫院,但卻被政府醫院反過來,指控當事人曾經攜帶兩把菜刀到醫院,威脅恐嚇醫生的事件。這個政治團體的所為,與「職業醫鬧」只不過是五十步與一百步的差距而已。自以為可以透過此方式,為自己積累政治人氣,並將此轉化為選票,在立法會選舉中「屢敗屢戰」。

但卻極有可能會引發反效果。實際上,本來此宗所謂「醫療事故」,並沒有引起人們的注意。但經某政治團體「作媒做托」,見諸於報端之後,卻引發嘩然一片,媒體評論和互聯網互動討論區除了是質疑當事人所述的「病情」,及反諷「我有一聲咳,政府是否應將我轉送北歐醫治」之外,還對當事人攜帶菜刀到醫院威脅恐嚇醫生的所為,表達憤怒和不滿。而二十個醫務工作者團體,也聯合發表了「強烈譴責對醫護人員施以暴力威嚇!」的《聯合聲明》。

這真的是多得這個政治團體不少,如果不是其介入某患者及其家人的醫療糾紛事件,社會上還不知道曾經發生了患者家屬持刀威嚇醫生的事件,並從而引發醫務工作者的恐慌和憤怒。因此,這個政治團體可能會得不償失。盡管在三年多後的立法會選舉中,或將會增加這家人的幾張選票,卻將會流失更多的選票,尤其是醫務工作者的選票。

實際上,須知道醫務工作者是屬於專業人士,亦即中產階層的一部份。他們與其他中產階層一道,在政治理論上,既追求社會和諧穩定,但對擴大民主也抱有一定希冀。如果某政治團體只是以文明守序的方式追求民主,說不好將會得到他們的同情和支持,亦即他們原本可能是該政治團體的「潛在支持者」。而這麼一鬧,就把他們都徹底地得罪了,在下一次立法會選舉中,就不要指望他們會投票給自己了。這豈非是只撿到幾粒「芝麻」,卻丟失了一大籮筐「西瓜」?

這種做法,與這個政治團體與他們的「戰友」對待警察的態度一樣。在過去,警察群體由於不少是曾就讀於「藍底學校」,其前輩也蒙受著「一二‧三事件」的陰影,因而在政治態度上較為「不鳥」傳統社團,而將其同情面傾向於反對派。但卻由於包括這個政治團體及其「戰友」在內的反對派示威遊行中,將執行維持秩序的警察當作是「出氣筒」,肆意謾罵和衝撞,甚至以「李小龍徒弟」的「功夫」飛起腳碰撞執勤警察,如果易位思考,這些遊行示威者可能會說,「大佬呀,我也是有阿媽生架」。本來,執勤的警察們,因為有遊行示威活動,必須在節假日的酷暑烈日或傾盤大雨下出勤,而未能如一般市民那樣與家人團聚,就已不快。再加上遇到遊行示威者如此的語言和人身侮辱,他們的政治傾向及同情面,就必會迅速地轉向。也就是說,這個政治團體及其「戰友」,流失了一大批「潛在支持者」。

這個政治團體中的某位激進分子,更是愚不可及。當國家領導人來澳訪問,警方為了執行任務,防止其無證接近現場時,竟然自行「倒下」,還大叫「警察打人」,並在數日後攜帶「被打爛了」的攝影器材前往報警,其行徑與其當年以「國會縱火案」的手法,誣告某博企「假招工」一模一樣。這種誣陷執勤警察的拙劣做法,讓被誣指的警察及其同僚,有如何的感覺?難道是「嫌」自己的選票「太多」,還要將自己的潛在支持者趕跑嗎?

實際上,類似的「為自己倒米」效應,已在香港普遍發生。本來,香港的警察由於其前輩曾經受過「反英抗暴」、「遍地菠蘿」之苦的影響,對建制派沒有好感,反而普遍同情泛民主反對派。但由於近年泛民主反對派在遊行示威中,經常與維持秩序的警察發生衝突,讓警察們的政治感情迅速轉向。尤其是那個叫做林慧思的教師,在一起街頭群眾活動中,公然以粗言穢語指罵維持秩序的警員,激發了廣大警員的不滿和憤怒,有好幾千名休班和退休警員,也走上街頭遊行示威,表達抗議態度。這被香港媒體形容為促使香港警察徹底轉變政治態度的關鍵一役,泛民主反對派徹底失去警員們的同情和支持。

澳門的這個政治團體及其「戰友」們,是否應從中吸取「適得其反」的教訓?